01
现代人时常混淆权利和能力。
什么是权利?官方的回答是“一般是指法律赋予人实现其利益的一种力量。“ 牛津的解释是:Something a person is, or ought to be, allowed to have, do. (一个人被允许做或从事的事)
权利是与法律息息相关的。那是不是所有不犯法的事情都是你的权利呢?我认为这就是现代人的一个误区。不见得的。我们生活在社会里,除了有法律准则以外还有道义,社会公德的约束。
前二天看到西方一女演员自表:裸体是我的权利,是我表白自己的一种方式。听起来好象没有错,而且体现了女汉子的勇猛。这不由让我想到另一则有趣的报道。一些少女被胁迫卖淫,这些完全被洗脑的女孩们没有任何羞耻感,反认为是替天行道。我能想象这些女孩儿们对着抓她们的警官大吼:”卖淫是她们的权利。“
在其它国家也许可以,但是在中国你就触犯了法律。裸体出镜也被视是为干扰社会文明的一种非法行为。所以姑娘,虽然你除了身体再没有什么可以炫耀的资本,但是在中国这片领土上,你还是要有所收敛。
今天又看了一则趣文,”我们有权利活得很糟。“ 这种标新立异的观点,获得了大家的点赞。让我哑然失笑。21世纪的人真迷茫啊。有时候我们追求同一,比如说网红脸。有时候我们又追求不同,比如说以奇制胜。看来取舍全无标准可言。哪一种对自己更方便就选哪一种?
让我引申一下:你有权利自杀么?
按照上述的官方概念,看来是没有什么可以阻止你的。自杀并不犯法。自行了断,二十年后又是一条好汉。但是如果你自杀未遂,或是连连出现自伤的举动,你就会被送至精神病院。因为你的行为伤害了”人类“,也就是你自己。在这里,我们关心的已不再是你个人想对你自己做些什么的问题了,而是你体现出了一种对”人类“的暴力行为。你既然可以伤害自己,谁能保证你不会去伤害其它同类呢?为了保护人类就必须关押你。
除却法律角度不谈,我们从道义的角度来看一看。
一个孩子从被孕育到出生,成长,成人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二十年对你来讲是弹指一挥,但是对你的父母和家人来讲,确是路漫漫其修远兮。
当你还在母亲腹中的时候,为了你的健康,又是鸡腿,又是营养的你母亲补充了多少!哪个女人不爱美?不是为了你,她们会吃下那么多过盛的营养吗?多少女人自从生产再未恢复过体型,你知道这对她们身心有多大的伤害吗?看着你牙牙学语,迈出了人生的第一步,第二步,以后你背上了小书包迈进了学校的大门,直到你迈出高校踏入了社会。这一步一步的艰辛只有做父母的才知道。那一个又一个周末的补习课,音乐,美术的辅导班,使得你的父母十几年内没有睡过一个安稳觉。父亲的白发,母亲眼角的皱纹就是最好的见证。
在这个只认金钱,不认其它的社会里,我要用你们听得懂的语言替父母们疾呼。孩子,自杀不是你的权利!因为你还欠我们钱。如果你想自杀可以,先把你欠的这二十二年的债还清再走。
有人粗粗统计,小孩子从孕育到18岁的成本是五十万元,大学四年下来,你欠的又岂止是五十万。这是裸息的计算,加上利息,这二十二年连本带利,你欠父母的岂止是百万。
孩子,记住了,自杀不是你的权利。
02
再引申一下,那活得很糟是你的权利么?
我觉得太多的人混淆了权利与能力。一个人当其能力欠缺而又不思进取的时候,就会将自己的不足做为优点来标榜。视之为权利。
太懒不想打扫房间,活得很脏是我的权利;我工作跟不上,不思进取是我的权利;为了打麻将,我昼夜不睡,想什么时候睡是我的权利;不会做饭,吃不吃饭也是我的权利。。。
所以这些懒惰,不思进取,昼夜不睡,不吃不喝等等都慢慢的在权利的遮掩下泛滥着。直到有一天,当太多的老鼠影响了楼层的卫生,不思进取被老板解雇,昼夜不睡而被送进医院的时候,我们才知道,看来这权利也是有极限的。
03
我认为在这个世界上,我们评估男人和女人的标准应该是一致的。任何社会标准如果只适合男人,不适合女人,我们就知道这个标准是有欠缺的。
比如说前面谈的‘美女’。她以敢脱为一个可以炫耀的卖点。是不是真是一个卖点呢?
试想如果说这话的是一个男人你会怎么想?这个男人为什么一定要让世界是看他的身体呢? 是不是他除了身体就没有其它的内涵呢?我敢说这个男人会成为全世界的笑柄。所以,敢脱决不是衡量一个人(人类)成功的标准。事实上,从赤身裸体在荒原上奔跑的古猿人到古猿们能够用虎皮做遮掩,直至今天我们可以穿上各类材质,各种颜色衣服本身被视为社会进步文明的一个标志,不是么?很多人视之为捷径也是有情可原的,因为做这事儿,不需要头悬梁,锥刺股的苦读;不需要咬着牙一天几千字的日更,不需要象建长城那样一块砖一块砖的砌累,走到镜头前一脱也就是了。这也就是为什么社会不会给她们发毕业,职业证书的原因了。
这是她们的生活方式,我们不要学她们就是了。
人类的文明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不管你承不承认,有没有意识到,我们每一个人都是社会发展过程的一部分。如果不是你们玩得不分朝夕,纸醉金迷,花天酒地,玩物丧志,怎么会让全社会意识到我们的进步出现了偏差呢?
这种活法是你的权利,因为你没有触犯法律。但是伤害了养育你的父母和亲人,触犯了道义的标准。你也许不相信,也许还没有感受到,这种道义上的负疚感会影响你的一生。
刚回国时看到大众网上骂于丹,‘满嘴的伦理道德,是个道德的骗子,与21世纪不接轨’。我感到惊愕。那什么是21世纪的标准呢?一个没有道德做基础的社会就是一个理想的社会么?
”看看西方,没有什么道德说法,人家活得比我们好。“很多人讲。
至少国外有宗教。西方国家50%以上的人口是有信仰的。如果我们没有信仰,连道德也没有了,那就太可怕了。
我看,这又是想学西方没有学对啊。
我认为,这样星星点点的玩西化,还不如象我这样全盘西化来得更正宗。
要真想开放,就要象欧美那样,干脆脱个干净。别犹抱琵笆半遮面的,觉得不够劲。
做不到?那就要做回自己,保留我们的中国特色。
中华文化要走出去,用什么走?就是用我们坚信的子书道德。不要没学到国外好的,只学了国外差的。
网友评论
有人的人生是先苦后甜,有人是先甜后苦。看过日本电视剧阿信么?她八岁就去打工,养家糊口。但她没有抱怨,一步步地走下来,最后成为了亿万富翁。。苦尽甘就来。。
其他的,伤害他人,(是有个人选择参与在里面的,)
跟自杀是不同的。
自愿过得糟糕,大多是洗脑结果,如一个贫穷地区重男轻女的父母,鼓励女儿通过牺牲自己来多赚钱,反复洗脑,女儿很容易受暗示按父母期望的做。
特别贫穷落后的地区,把孩子生出来后卖为奴隶,孩子有权利自杀吗??
自杀和自愿过得很糟糕是不同的。
自愿过得很糟糕大多是洗脑的结果。
但自杀大多不是。
人是有自杀权利的。把他们生下来的是父母。是父母做出把他们生下来的选择。他们不需要对别人的决定和选择负责。
一个人不可能选择自己的出身,生在贫穷落后地区的孩子会比张海迪还要艰难么?
自杀是一种对命运的屈服!再难也要坚强,要挺住,要相信会有柳暗花明又一村的机遇。
要相信会有‘待到山花烂漫时她在丛中笑’的一刻。。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