愿我们都能以梦为马

作者: 冠冕官 | 来源:发表于2018-08-06 19:32 被阅读39次

         

              强子是我在家乡唯一的一个可以玩在一起的兄弟。

              这话是他之前对我曾说过的,我把我的名字换成了他,因为在我不可多得的模糊记忆中,对家乡小学的印象除了学校门口狭窄小卖部里我永远够不到但看的最多的咸蛋超人和每次进教室都能看到站在教室最后一排的何大强。

                大强同学名副其实,身强力壮,膀大腰圆是跑不了的,虽说不至于像一座小山一样立在你面前,可一部分阳光还是挡的住的。

              大强同学喜欢笑,咧起嘴来,肉会挤在一起,狭小透光的眼睛会迷成一条缝,永远的平头上布满了密密麻麻的黑发丝,像吹风中茂盛的草原。摸一摸会扎手。

              大强同学其实不胖,只是个子长的高,吃的又比较壮,正如这个刚刚过去,炎热又烦躁的夏天。

              可他永远都是我们班老师口中拖后腿的那个人,是全班男生眼中冒光的偶像,只因为他敢不交作业。并且可以在老师要吃人的表情下站起来理直气壮的说。

            我不会。

            就那一瞬间,坐在他前面的我突然感觉这几年的学简直是白上了,这他妈才是生活的态度啊。就在我准备将作业本抛进无边黑暗的桌洞里,像个英雄一样站起来时。

          素以教学严厉凶猛,外表更是如此的语文老师突然扯开嗓子大吼道:“何大强!你给我滚出去!”

            平地起惊雷。

            瞬间一股压迫感席卷整个教室,我清楚的看到,我前面不远的一个同学猛然一惊,双腿不由自主的向前弹射,然后将桌子推的叮当响,他手忙脚乱的将桌子稳住,双眼露出无助恐惧的神情。

            这是根植于内心的恐惧,原自灵魂深处的颤抖。

            刚立下的决心又动摇了起来,新筑的独栋高楼经不住洪水猛兽的波涛骇浪。

            就在我打消念头的时候,从身后传来了推凳子,走路,开门,关门的哐哐当当的动静。整个动作一气呵成,这让我想起了小说中十步杀一人,飘然潇洒去的大侠。

            我心中的那个英雄又悄悄的探起了头。

            语文老师显然没想到大强同学真的敢出去,一时间愣在了那里,从鼻息之间传出了一声细不可闻的“哼”。

            我颤颤巍巍的交上了作业。

            第二天,大强同学依旧没有写作业,依旧是语文课,依旧是语文老师过来站起来的我不会,不过这一次语文老师可大吼大叫,也没有用狮子吼让何大强滚出去。

            只是我依旧听到了那声细不可闻的“哼”。

            大强同学开始与众不同,变得特立独行,我行我素,与我们两级分化了。

          比如在某一天,他会在老师的课上变换着各种姿势呼呼大睡。

          会在老师的眼皮底下抱着一根黄瓜吃的嘎嘣脆,并且常常在老师走过来时,才露出黄瓜诱人的如碧玉般的果肉,然后狠狠的咬下一大口,唾液飞溅。

            会拿着学校派发的铅笔临摹老师上课时的‘丑态’。画画时一直会目视,甚至回瞪着老师,笔尖飞舞,嘴角噙笑。

          他还有很多令人向往的英雄事迹,令我辈折腰。

            他用这些我们眼中的无拘无束换来的是各科老师看向我们的不屑和不会唇语的我读出的哼。

            他不在乎这些,可坐在他前面的我却全盘接收,每次老师扫过来的眼睛先是紧盯着何大强,然后不由自主的便转向了我,令我诚惶诚恐。

            因此搞得我有一段时间就没有自信过,交作业的手从来没有稳过。

              不过他很道德,不会打扰我们上课和学习。这是我从隔壁班听说有个男同学安安静静的上着课突然大声唱起《老鼠爱大米》后认定的。

            农村的孩子,爱学习的,是真的不吃不喝都要刻苦上进的狠人。不爱学习的,就像是我们常说的 ,你拿着个棍子追着他打,他也不会看一点东西。

              明知用几道算数题就能换一身的遍体鳞伤,却依旧愿意顶着一身淤青上课呼噜大睡。

            别问我为什么知道,我永远也忘不了大强家里那个竖起来比院墙还要高的木棍子。

          大强不愿意学习,是典型的后者,不负众望的是,没过多久,他便成为了我们那个乡村小学的风云人物。

            那时我们五年级。

            而何大强做过最风流的事,也只不过是敢在语文老师课上第一个不交作业,并且唐而皇之的出去。

          当然,第二个也不是我,我是第三个。

            因此,总少不了一群志同道合,哦不,臭味相投的人围 着他转。称谓也变成了不苟言笑的强子哥。

            每到下课,就会有一群人围在他身边听他讲添油加醋,哦不,纯属捏造的英雄事迹,我也不能免俗,每次下课,都要狗腿一样的回头,一脸的油腻,像是多少年不见的兄弟一样,亲切的叫他

            强子哥。

            天地可鉴,我叫我亲爸都没有这么亲过。

            他对这一套很受用,但没有想到的是,没过多久,他竟然对我们提出了物质上的要求。

            我们的学校是全天制,中午不允许有人回家,所以我们中午的饭,一般都是早上带好的,而他染指的,就是我们中午的午饭。

            我到现在都忘不了那是一个明媚的下午,他站在我们面前,伸出手指一一扫过我们,然后握拳,猛然向下一挥。一脸正气,义正严词的对我们说:“我只吃你们几口菜”。

            的狗样子。

            我对他这个令人发指的行为感到可耻,不是因为我也喜欢其他同学的饭而没有吃到,而是我忍受不了他夹菜可以夹的那么理直气壮。

            我坚决不能做放纵他的人,所以我决定以后再也不回头叫他强子哥了。

            可是围着他的人又不只我一个,我不叫,总会有人贴着脸去叫,我把他们归位墙头草,叛徒,见风使舵,抗日时期肯定会喊:“大人,皇军派我来让你投降”的人。

            我试着去和学习好的高尚之士聊天,却发现他们只会学习。

          第二天,我让我妈炒了她最拿手的鱼香肉丝。并且趁我爸不注意,偷偷的放了两个鸡蛋。

            到了中午,我狠狠的打开饭盒,鱼香肉丝的香味瞬间飘满了整个教室,我能清楚的看到他们汇聚而来的目光和听到,他们吞咽口水的声音,我像一个鸡群里的凤凰,傲娇的不要不要的。心中把我妈夸了一万变不止。

          但这也阻止不了我狗腿的把饭盒递过去,一脸油腻的说:“强子哥,我妈炒的鱼香肉丝,尝尝”。

          强子哥抬头深深的看了我一眼,最后终于是抵挡不住鱼香肉丝散发出的巨大香味,囫囵的扒了好几口,含糊不清的说到:“好吃,好吃”。

          站在旁边的我只能看着那本该属于我我的鱼香肉丝被一口一口的吃抹干净,而我只能不停的擦控制不住向下流的口水。并且在心中坚定的告诉自己,舍不得孩子套不住狼。

          小不忍,则乱大谋。

          事实证明,在吃的面前,一切都是浮云。因为鱼香肉丝的巨大威力,我和强子哥又和好如初了。

            吃光的饭盒里,不由得又浮现出我妈妈的美丽身影来。

          人们总说惊喜是不经意间的,谁说走着走着不会就不会被天生馅饼砸到,只不过,有好的馅饼,也有坏的馅饼。

            就比如一个艳阳高照的中午,强子哥在吃完我足足半份的鱼香肉丝后,突然当众宣布,要收我做他的小弟。

            又是在一瞬间,我突然没心没肺裂开了幸福的笑容,一想到强子哥口中的英雄事迹以后都将出现我的身影,我就可以兴奋到窒息。

          直到很久以后我才知道,强子哥之所以收我为小弟,是因为他喜欢吃我妈做的鱼香肉丝,拉我在身边,则是为了可以天天吃到。

            毒馅饼终究还是砸到了头上。

          自此,我也算是在乡村古惑仔的道路上有了自己的足迹。

          可是,我们没有电影中一呼百应,车水马龙,说干就干的兄弟。我们也没有各种长度,各种粗细,各种品牌的优劣香烟。我们也没有目中无人,居高临下,持强凌弱的社会气息。

            有的只是黄昏夕阳院墙下孤独的坐着我们两个人。

            看月亮,望星星,谈理想,和女人。

            强子哥说:“我以后要盖一个像学校一样大的房子,天天吃鱼香肉丝,还有刘老头的自行车也要稳稳的蹬上”。

            “我要雇好多人来我家种地,让我爸能天天在家里躺着听戏,最好是能听到忘了南院墙上竖起的那根破棍子”

              “我还要买下市面上所有的武侠碟片,不讨价还价,永远一口价,给完钱拿碟就走。放在DVD里一张一张的看,看完一张扔一张,英雄总是要相逢于江湖”。

              每次说到尽兴处,强子哥都不免要狠狠的咬一口自己怀里的黄瓜,以示自己‘实现梦想’的决心。

            那时,学校是他想象的极限。他孝顺他爹却也只是为了自己不用挨打。英雄其实不只可以相逢于江湖,也可以相逢于剧组。当然,我最想告诉他的是,有钱人是不吃鱼香肉丝的。

            我不知道这一切的一切他有没有听到,因为那时我们都有可能进入了梦乡。

            强子哥教我在河溪里捕鱼,教我掏树上的鸟窝,教我躲夏天的雨水和太阳。教我偷隔壁菜园里种的不大不小的黄瓜。

              摘黄瓜会粘一手刺,会惹一身泥,每次强子哥看我一身泥泞的出来,都会大叫一声:“干得好”。我不敢苟同,却依旧愿意去惹得自己跟土地一个颜色。

          强子哥说不会白吃我的黄瓜,他会带我去吃别人同学的饭。

          对!去吃其他同学的饭!又是一夜无眠。

            其实我一直很反对这个做法,这是对其他同学的不尊重。但我身为强子哥的小弟,不得为他试毒不是。

            我最喜欢吃阿风家的辣椒炒肉,还有三财妈妈做的土豆丝。好吧,扯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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