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以理的三个朋友不单用智慧的言语,且用坚定的信心,最后还用勇敢的行为来持守和见证信仰。信心生发的就是行动的见证,雅各借用身体没有灵魂为喻说明信心没有行为也是死的(雅2:26)。
尼布甲尼撒王希望通过威吓能使这三个有大青年屈服于其权威之下,但这三个青年靠着主的信仰,表现出了足够的勇敢和信仰尊严回应及挑战其权威。他们不理会尼布甲尼撒王的威胁,轻视他的信仰,且坚定对神的信靠,见证神的荣耀和权能。于是王大发雷霆,命令人准备火刑,吩咐人把窑烧热,比寻常更加七倍(3:19)。作者描写猛烈的火势、勇壮的军士及穿着整齐被捆绑的犯人等皆在讽刺异邦暴君的无能,为发生在这三人身上的神迹埋下伏笔,见证主的荣耀。
如此,三位犹大青年便被异教暴君处以死刑,但这仅仅才是事件的开始。骄傲的异邦权威者常以为他们的权威可为所欲为,傲慢自大,心中无神,目中无人,甚至以为自己是神,能够掌控一切。我们继续读经和默想,发现神最后使这三人获释且得高升(3:29)。由此看来,骄傲自大的异邦权威者无论多么的强大,都不是永恒且常胜的。在此过程中,但以理的三个朋友一直坚忍信靠,忍耐到底。我们是否能在困苦患难中信靠主而心生盼望而得益处呢?
尼布甲尼撤王想把沙得拉、米煞,亚伯尼歌烧死,然而,片刻间他被形容为“惊奇、急忙起来”(3:24),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呢?经文继续叙述外邦君王的惊讶地问道“我们捆起来仍在火里的不是三个人吗?”且王看到有四个人,“第四个相貌好像神子”。(3:24-25)我们完整地考察经文就会明白那是至高神的作为。
神的作为无疑是王曾责问三个青年“有何神能救你们脱离我手呢?”(3:15)的最好回答。当总督、钦差、巡抚和忘得谋士,一同聚集看这三人,见火无力伤他们的身体,头发也没有烧焦,衣裳也没有变色,并没有火燎地气味(3:27)。尼布甲尼撒王说:“沙得拉、米煞、亚伯尼歌的神是应当称颂的”,并下旨无论何方、何国、何族的人都不得侮辱毁谤他们的神,王承认“没有别神能这样施行拯救。”(3:28-29)
今天,我们同样可能遇到外界对信仰各样的压力和内部异端的入侵。但以理三个朋友是我们的好榜样,学习用智慧的言语、坚定的信心和勇敢的行为持守信仰。在各样的环境中持守信仰,且在持守和信靠中我们不断追求属神的生命。耶稣基督告诉我们:凡在人面前认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认他;凡在人面前不认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不认他(太10:3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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