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我过桥东

作者: 阿喜哥哥 | 来源:发表于2019-02-21 22:10 被阅读12次

    1999年4月,清江市的人民机场,站着一位风姿卓绝的老妇人。八十岁左右的年龄,满头华发,身上罩着一件黑色刺绣勾纹连衣裙,长度及膝,别着一枚樱花胸针。脚上是一双逞亮的低帮皮鞋。老人优雅文静,像是一幅静静展开的山水国画。不及油画重彩,却自有一番风韵。

      沈爱颐等了许久,tx370才抵达机场。她偷偷瞄了沈桥月一眼,表情安逸。自从她告诉奶奶这个消息,她便是这副表情,目视前方,双眼却没有聚焦,话也越来越少。悲欢好像从她身体里抽离出来。人间苦喜,再与她无关。

    迎面走过来一个男人,二十岁的年龄,一脸青稚,西装穿的一丝不苟,头上抹得过度的发胶在阳光下闪闪发亮,有些滑稽。手上拿着一个檀木盒,外面用黑布罩着。

      沈爱颐走过去,忍住嘴角的笑意,用英文交流,“Are you Mr.sheng?”

      对方笑着用不标准的普通话回答,“是,很高兴见到你,沈小姐。”眼里星光璀璨。又走过去,笔直的朝桥月鞠了一个躬,“沈奶奶好,我叫盛文”。

      还是一样的眉眼如画,英姿挺拔,缓缓间像是看到盛颐东站在她面前。

      “嗯。”桥月的眼有些酸疼,禁不住想要流泪,可能是被日光照的久了。她两手颤颤的接过那个木盒,抚摸着上面的花纹,是樱花状。

    盛文察觉到桥月的异常,轻声说,“爷爷生前极喜欢樱花,弥留之际要求装骨灰的木盒上刻樱花。”

        沈桥月低垂着头,没有说话,露出宛若枯枝的脖颈。显得她是那般娇小。

                与君初相识

    沈爱颐不忍她过度悲伤,便先行将她送回家。自己请盛文吃饭以示感谢。

        沈家的家教严,要求吃饭时细嚼慢咽。他在美国见惯了女孩子吃饭飞速。看到她吃饭的认真斯文,晃了神儿,一动不动的盯着她吃饭。

        沈爱颐瞪了他一眼,他一哆嗦,筷子竟被吓掉。金属筷子敲击瓷盘发出刺耳的声音。

        有几座客人扭过来看他们。沈爱颐瞟了一眼盛文红的像虾子一样的脸,低声问道,“你看我干嘛?”

      “我一直以为中国女孩儿吃饭都是狼吞虎咽的。”

        沈爱颐冷笑一声,“你是不是还一直以为中国人都会功夫,每户人家里都养着大熊猫?”

        语气有些冲,盛文几不可察的皱了下眉头。

        “沈小姐,对于我爷爷的事情,我很抱歉。”

        “道歉有什么用,我奶奶逝去的年华,这么多年难以廖解的孤寂该怎么解释?” 沈爱颐发了火,整张脸在餐灯下显得幽深莫测。

        盛文叹了口气,“其实这些年来,我奶奶过的也不是很好。”

        沈爱颐的笑意越来越冷。像冬季里的烈烈寒风。

        “爱颐”,他忽的叫住她的名字,眸子灼灼,“其实爱情这件事没有谁对谁错的。”

    沈爱颐并不是桥月的亲孙女,是她收养的孤女。三岁时被领到家,外人皆传是桥月一生无嫁无子,怕老年无人照料才收留她的。

    但她并不这样认为,她十岁时生了一场大病,在医院里住了一年,是奶奶日夜照料,多加看护。甚至为了她当了自己最为珍惜的宝贝,樱花胸针。

    她以前见过那枚胸针,通体华丽,充当花蕊的是一颗珍珠,外面又以粉钻环围,假作花瓣。如此造型三朵,花花相挤。胸针的背后,有小刀细刻的“颐东”二字。是隽秀的小楷,奶奶的字。

    她便是在那时知道盛颐东的。她也知道了自己为何被起名为“爱颐。”

    民国时期极富盛名的北伐督军,统治江北七省的少年将军。出生于行伍之家,排名老七,人称“七少”,自幼受尽宠爱。他长的清秀白净,又好于妓院青楼之地厮混,时人赠美称“玉帅。”二十三岁执掌帅印,与江南裴庆山隔江一战,退敌三里,大获全胜,此后再无败仗。而真正让他出名的并非是他无往不胜的军绩,而是他与程家大小姐程若琳的世纪之婚,家国情长难敌十里红妆。

    但又有人称,他在迎娶程家小姐之前早已有心意女子,是北平前教育部部长沈宜科之女。

    也有人称,他对程家小姐痴恋已久,两人婚后伉俪情深,北平被围时于东湖渡口痴等她三天。

    而这个秘密真正解开是沈爱颐十七岁那年,自己恋情受挫,淋了一夜雨跑回家。一向稳重的奶奶在那日惊慌失措,着急着给自己洗澡,煮姜汤,昏黄的的灯光洒下。

    “你要不要听一下我的故事?”奶奶一脸温和的看她。

    “什么故事?”她反问道,歪着脑袋装傻。

    奶奶笑着敲她脑瓜一下,开始讲起了那个有些冗长的故事。

    初见时,他十七岁,是北平城里有名的浪子,吃喝嫖赌,样样精通。十岁起就混迹于八大胡同,胡同口里的姑娘他都摸了个遍。天天有女子到盛府门口哭闹,要求给个名分。人人都道,盛老爷子英明一世,是要折在这个逆子身上了。

    沈桥月的哥哥沈慕安和盛颐东是同窗,两人均在北大求学。哥哥为人儒雅有礼,谦逊温和。沈家家教极严,门下子弟但凡进入眠花醉柳之地,一律家法处置,再犯者驱逐出府。

    她一直担心哥哥被盛颐东带坏,便经常提醒哥哥。他却毫不在意。那日他被说的烦了,把她抱在膝上,认真的看着她的眼睛说,“七少并不像世人所看到的那般不堪,他心中自有一片天地。成大事者不应拘于小节。所以我极为敬仰他,你也莫要在背后向爹爹告状。”

    “我没有。”她撅了下嘴,有些不满。一向宠爱她的哥哥竟为了一个外人训她。

    沈家男丁众多,女子稀少,算上远方的几个表亲,也统共不过五个女儿。年龄大的早已出嫁,便只余了桥月一人。再加上桥月生的粉雕玉琢,惹人喜爱。自幼在沈家里横着走,对她的要求,沈父有求必应,没有说过不字。

    “好了。”沈慕安看到自己的妹妹有些委屈,便软言相劝,“明天放学我去接你好不好?”

    “好。”膝上的玉人听到这才展了笑颜。“我还要吃梨香斋的樱花糕。”沈慕安宠溺勾了桥月的鼻子一下。

    第二天,沈慕安如约来学校接她。身边还站着一位清秀的男子。他穿着寻常的立领青灰色长褂,衣襟处有着细针织绣的竹子图样。倒是和这阴雨天气应景,像株长于北方誓不低头的傲竹。

    举着伞的那双手骨节分明,白皙纤长,可真好看呀,像个女人的手。她失了魂儿似的直勾勾地盯着眼前的人看。

    因下了雨,盛颐东打着伞孤站在一旁。伞檐太大,遮住了他大半张脸。虽未见他真面目,也定是位长相极好的哥哥。她脑海里突然冒出一句诗,“骑马倚斜桥,满楼红袖招。”

    桥月不自觉的移动身体,想看的更仔细些。沈慕安正给她系扣子,此刻她一动,他便更加手忙脚乱。“月儿,不要动了。扣子还没记好呢。”伞下的人扭过来看她,一双极为澄亮的眸子,比上次爹爹送给她的钻石发夹还要亮。

    “月儿,看什么看直了眼?”慕安给她系好扣子,一抬眼便看到她盯着盛颐东发呆。桥月不禁脸颊发红。低头装作无意地看着自己脚上的那双白色小皮鞋,上面各粘了两朵粉嫩樱花。这双鞋是爹爹出国时带回来的,她极喜欢,饶是下雨也要穿着来学校。

    刚才走的太急踏了泥水,樱花的花蕊上落了一滴黑乎乎的泥水。她讨厌脏的东西,更怕面前的人看见脚上的鞋脏脏的。盛颐东看见面前娇羞的小人低下头,露出玉藕似的白颈。

    “那位哥哥的衣服真好看。”她忽的抬眼看他,目光莹莹似水,清澈透亮,又软软一笑“若是哥哥穿上一定更好看。”两人听到此话都笑了起来。他也笑眼盈盈的看着这位未满八岁的稚子。

    “就你嘴甜,怪不得大家都喜欢你。”慕安在她鼻子上勾了一下。强忍住笑意,指着盛颐东说,“那位衣服很漂亮的人也是你的哥哥,你该唤他一生七哥哥。”

    少女莞尔一笑,轻声叫了“七哥哥”,声音太柔,在他心里划下一丝轻轻的波澜。

    原来他就是盛颐东,她以为纨绔子弟都应该长得肥头大耳,又矮又胖,笑起来猥琐恶心。没想到他笑起来那般好看,像是夏夜星空里的一轮圆月,清坤荡荡。

    嘴角还带有两个小小梨涡。

              三年不识君

    1921年,北平新报上登了一篇文章,“江南余孽裴庆山预谋刺杀七少,错杀替身沈慕安。”

    她买了十几份报纸,一遍遍仔细翻看,她总觉得上面写的那个人不是她的哥哥,她的哥哥那般的好,怎么会早早离世。他还说了要看她结婚呢,若以后在夫家受欺负了,哥哥来保护她的。他怎么这样不守信用。

    直到沈家上下挂起白布,为哥哥做好的灵牌也早早送来请爹爹过目。她才相信哥哥离世的事实。盛颐东也来了,还带来了哥哥的遗体,上面盖着白布。爹爹掀开看了一眼后,叹息一声接着一声,整个人跌坐在罗汉椅上,再不说话。

    宋妈说哥哥最喜欢她,想让她去看看沈慕安,送他最后一程,好让他走的安心。可是她不敢看,那白布里裹着的尸体肿胀发白,不是她那个如青松般挺立的哥哥。她躲在柱子后面,整个人吓的瑟瑟发抖,李润棠走过来,轻轻抱住她。“月儿,你莫怕。”

    面前人头攒动,众人挂着或怜悯或冷漠的神色,行行走走。她看不出有多少人是真正的悲伤,哀惋这个早逝的青年。

    盛颐东察觉到柱子旁的那个紧缩着的小人,像只被遗忘的可怜小狗。一时心痛,慕安生前极为宠爱这个妹妹。

    沈桥月看见盛颐东走来,脸上竟露出一抹笑容。她本就生的貌美,此时眼里噙着泪,更衬的那一双眸子如水雾蒸腾。“七哥哥,我哥有东西让我转交于你。”她笑的一脸无害,从口袋里掏出东西给他。

    他下意识伸出手去接,她却突然抓住他的手臂,用尽力气咬。他疼得额头冒汗,前方宾客如云,没有人关注到这方角落。

    李润棠性格懦弱,知道盛家的势力强大,招惹不得。桥月又一向倔强,直撞南墙也不肯回头。一时着急便脱口而出,“沈叔,月儿咬人了。”

    一旁静坐的沈宜科听到这立马起身,客人也都朝这里看。沈家大小姐满眼通红,死死的咬着七少。混在人群里的几位宾客露出了嘲讽的笑。

    伤口渗出血来,桥月的嘴里满是血腥,却还是紧紧咬着,不肯松口。沈宜科了解女儿脾性,便也不加阻拦。众人看着这场景,皆敛气禀声。

    血越来越多,漫了桥月一脸。再咬下去,即刻见骨。侍卫想要阻止,他强忍着刺骨的疼痛,甩甩手让他退下。他先前觉得深闺中的女孩儿柔弱,今日到见到一个烈性的了,像一只嗜血的小狼。

    宾客们看傻了眼,七少一动不动让沈桥月咬他。沈崔氏看到眼前的一番乱状,在丫鬟的搀扶下缓缓站起来,走到桥月的面前。句句如刀,“你哥哥尸骨未寒,你便这样胡闹,不怕冲撞了他的魂灵吗?”

    沈桥月听到此,整个身子一颤,眼里有水汽溢出,蔓延至他的胳膊上,一阵寒凉。他分了神,面前的人忽又加重了力道,他强忍住嘴里的痛呼声。牙床不断打颤。

    她终于松了口,脸上沾满血迹。那双眼水雾尽失,满是怨恨。恶狠狠的盯着他,像是要把他一口生吃了。

    侍卫张之凯跑过来问他要不要包扎,他挥了挥手示意下去,又向沈宜科拜了个礼,便要回去。她的眼神太过锋利,直透透的看穿他的心,他不敢直视。捂着手臂,踉跄的往外走。

    “盛颐东,”她叫住他,“有生之年,誓取你~~”

    后面的话被沈宜科盖到了嘴里。他捂住桥月的嘴,力气太大,桥月有种快要窒息的感觉,连声呜咽。

    “我等着。”盛颐东头也不回的回答,扬长而去。独留沈桥月呆滞在原地。              扁舟入醉乡

    1927年,盛颐东和裴庆山签署了江淮合同,双方协议退兵,共建民主国家。协议未满三月,裴庆山单方毁约,重兵大炮架于长江南岸,盛颐东也将皖军设于北岸,予以示威,两军对峙。

    徽州是最靠近长江的一个省份,长江两岸的严峻形势搞的徽州城里的百姓人心惶惶,物价飞涨,不少百姓离乡北上,徽州城人走城空。

    皖军军营里正忙的不可开交,盛颐东昨夜遇刺,血水端出去换了一盆又一盆。张之凯紧张的在房间里走来走去,沈桥月回头瞪了他一眼,“要走到外面走去。”张之凯想要发作,被身边的人拦住,“张副官,再忍忍,督军的命还在她手里呢。”

    他看了看沈桥月手里灵活穿梭的刀子,那张美丽的脸蛋在灯光下泛着幽幽的冷光。不由得想起她那日在沈慕安葬礼上的眼神,阴狠偏执,便安静地坐下来等着。

    盛颐东在夜间醒来,带着低烧。沈桥月起身给他倒了一杯热水。他有些惊诧,以为在梦里。

    “多谢沈小姐救命之恩。”她冷谈了“嗯”了一声,“既然督军醒了,那我就先行离开,不打扰督军休息了。”

    他一把拉住她的手臂,不小心撕扯到伤口,疼得直冒冷汗,“你哥哥的事情,我很抱歉。”

    当日哥哥与他同穿白哔叽西装,头戴白色拿破伦式帽子,一前一后走出车站。再加上两人身形相似,刺客误以为哥哥便是盛颐东,一枪打中要害,最终不治身亡。哥哥一向与他交好,两人不分彼此,衣服常混着穿,这事确是意外,可是自己就是过不了心里这一关。

    张之凯听到说话声惊醒。“沈医生,您可真是妙手回春,医术高超啊。”

    她正在收拾药箱,听到他的夸奖便瞥了他一眼,冷笑着说,“张副官要是真感谢我,就劳烦您把安在我身边的岗哨削去了吧。”

    张之凯瞟见盛颐东脸色阴鸷难看,越发尴尬。干笑了几声,“是,是。我明天就把那些岗哨去了。”

    帘子被重重的放下,金属制的帘子敲击玻璃门发出清脆的声音,张之凯听的心惊胆战。

    “你为什么在她身边安插岗哨?”

    “这,,,”张之凯支支吾吾,“不能什么人都进军营吧。毕竟督军您的安危要有所保障。”他伸手接杯子。

    盛颐东用眼神狠狠的剜了他一眼,他讪讪地把手伸回来。“她小时候说的话你也放在心上?”

    “不是,主要是沈小姐她儿时,”

    “眼神太吓人,你回去后连续两天被吓得尿床。”

    张之凯听到七少把他年少的丑事漏出来,面露窘色,“这沈小姐看上去的确挺吓人的,怕是以后找不到婆家了。”盛颐东又瞪了他一眼,他也不敢再多语,乖觉的放好杯子,悄悄出去。

    果不其然,三天后,沈家的大小姐沈桥月被李家退了婚。

    沈父欲往李家讨个说法,李家大门紧闭,拒不接待。沈家和李家在徽州都是有名的大户,不出半日,消息在徽州传的沸沸扬扬。军队里也流言肆飞,名满徽州的沈医生被人退了婚,成了本年最大的笑话,比南北两岸的战事还要引人注目,她在军队里的处境愈发艰难。反倒她先前厌恶的七少对她十分照顾,下了军令,军队里的风言乱语渐渐散去,最起码在她的面前散却了。

    沈桥月和李润棠是青梅竹马,两人自小打一处长大。双方的祖父年幼相识,为两人指腹为婚。李杉这些年大发战争横财,赚的盆满钵满;沈家则日易下落,唯一当官的沈宜科七年前因沈慕安之事辞去教育部部长,两家关系早不比先前亲密。李杉声势浩荡的推了婚约,搞的沈家十分难堪。

    沈宜科一病之下卧床不起,沈桥月得知父亲重病,急忙请假搭了夜间火车回家,第二天到徽州时天还不亮,街上的人还十分稀少,铺子也只开了几家。夏季徽州的水雾极大,水汽从地上升腾起来,落在草木上。远方的村落隐隐显现,山形浅画。

    她感觉到自己身后有人跟踪,那人奇怪的很,经过的人烟稀少的山路时也并未下手,始终保持着不远不近的距离。她怕那人跟到家里,遂在前方熟悉的街道下车,提着行李隐进迷宫似的小巷。那人在小巷里渐渐迷路,夏日的太阳十分灼热,晒的脑门上都是汗,取下帽子胡乱搽拭。

    是张之凯。

    “你在这里干嘛?”

    张之凯被后面骤然冒出的人吓了一跳,差点摔倒,扶着墙镇定,“姑奶奶,你怎么不打声招呼就冒出来呀?”

    “你为什么跟踪我?”

    他支吾着不肯说话,眼睛四处乱瞟。桥月瞟见他右侧腰间还别着一个细长的东西,“你们督军派你来的?”

    他面色大惊,露出一副“你怎么知道”的表情。仓皇的说,“不是的。是我想来送送沈小姐。”

    她也不过是随口一炸,没想到竟猜对了。

    她知道七少待她情义不薄,“你回去告诉你们督军,我已平安抵达。”他不好意思的挠挠头,出门时盛颐东再三叮嘱不要被桥月发现,还是被她识破了。“还有,你们督军身边的副官改换人了。”

    他发誓,先前他对沈小姐救督军性命的感激之情已经荡然无存了。

    桥月回到家后,丫鬟给她递来了一沓信,说是李家少爷派人送来的,她只冷冷的瞥了一眼,“烧了吧,以后他送来的东西莫要接了。”李润棠性格懦弱,自己小时便时常欺负他,如今个子痴长,胆子倒是一点没变。他父亲做了这样对不起沈家的事,他也不敢亲自来沈家赔罪,只是锲而不舍的寄信来。

    日子平稳的一天天度过,沈宜科的病情有所好转,过了春节已经可以下床走路了。市坊街外关于沈家的风言风语一点也没停歇,没有被春节的喜悦冲淡半分,反而愈演愈烈,像一只大网笼住桥月。她放了假不敢在街面上走动,扶着沈宜科在院子里转转。

    “再过几天,樱花就该开了。”沈宜科感觉到她这几天的失落,安慰道,“你不是最喜欢樱花了吗?届时让宋妈和小玉儿一起陪你出去转转。”

    桥月低垂眼眸,不想说话。先前陪她看樱花的一直是李润棠。经过此事,两个人关系越来越远,游玩的画面在脑海里倒也渐渐淡了。

    崔氏走过来,两指抵了一下他的脑门,“胡说什么呢。”沈宜科这才反应过来,正开言安慰。

    一个穿着军装的帅气小伙跑进庭院,宋妈在身后叫喊,“老爷,我实在是拦不住。”

    张之凯停了脚步,在沈宜科面前停住,行了个标准的军礼。宋妈气喘吁吁的追上,指着他的脑袋一通乱骂,“你这人怎么乱闯入人家家里?是哪个军里的?”

    “报告,我是皖军第九师系的副官。”接着又是一个标准的军礼。脚下的石砖被上好牛皮的军鞋磕的乱晃。他站不稳,摇摇晃晃。

    宋妈一脸鄙夷,桥月被他的傻样逗笑。

    “督军有什么事?”

    “督军邀请沈小姐去赏樱花。”

    沈宜科闻言扭过头看了女儿一眼,面色如常。他与崔氏恩爱一生,谈不上大富大贵,过的倒也平稳。崔氏虽已过中年,容华不再,鬓边白发丛生,但自己还是觉得貌美如初。只盼月儿也可以像自己这般幸运,觅得良人,便也不加阻拦。

    她随张之凯上了车,车子一路朝南方开去,不多远便看见了长江大桥。她心里本就疑惑,江北天气寒冷,樱花尚未开放,莫非,只觉心里如有鼓捶。再见张之凯面色虽还镇定,手心里已经冒出了层层的细汗。她心下已了然。他要带她到江南去看樱花。

    车子过了长江大桥后便顺利许多,没有太多关卡审查,笔直向南山驶去。山间下着小雨,路上有些颠簸,她被颠的晕晕乎乎,在张之凯的搀扶下出了车门。

    嫩粉色扑脸而来,樱花开了一树,簇拥着紧紧相依,虽下了小雨,花的姿态未受一点干扰,反比晴空下更显妖娆。

    她看的入迷,盛颐东走过来把伞遮在她头上,伞太大,一时黑意笼罩。她抬头撞见了一双星空下的眸子,他身上是初见时的那身青衫,袖子口绣着几株青翠的竹子,显得他清秀如竹。

    “七少可真是好兴致呀,来敌方赏樱花。”她面色不豫。

    他倒也不在意,笑着看她一眼,“担心我?”

    “我是怕,七少出事了,把我的这条小命也搭上。”她被说中心事,脸色微红,比那樱花还要美艳。

    “放心,有我在,定不会有事。”听到此话,她的心莫名镇静。“就算有事,也定要护你周全。你哥哥当年的事定不会再发生。”他叹了口气。

    樱花树下的雨小,她走出伞,压低一株花嗅嗅,忍不住开口,“亦知官舍非吾宅,且劚山樱满院栽。”

    他熟稔的接下下一句,“上佐近来多五考,少应四度见花开。”

    她惊诧的扭过头来看他,“没想到叱咤疆场的玉帅也会吟诗?”

    他笑的风轻云淡,“人不可貌相。我初见你时只觉得你是一个柔弱可人的小姑娘,没想到咬起人来倒像是,”

    “像什么?”她被人戳了囧事,面红耳赤地争论。

    “像只小狗,凶巴巴的。”

    “我初见时觉得七哥哥陌上公子,如玉之姿,没想到你竟是这般”她羞红了脸,低声说,“轻挑”。

    送她回家时,他从怀里取出一枚胸针,因贴着身,她接过时还带着体温。沈家门前挂着大红灯笼,她看不清楚,只觉那样式新颖,是几朵樱花并在一起。

    “这式样我竟没见过。是哪家的新品?”

    张之凯接过话来,“是七少设计的,他说小姐看了一定喜欢。”

    她正要说谢谢,他突然俯下身子,趴在她耳边,“等这场仗打完,我便去向沈叔提亲。”她娇俏的“嗯”了一声,他听的心里又酥又软,在她耳边落下轻轻一吻。“那你就是我的人了。”她张嘴要解释,她只属于自己,不是他的什么人。嘴里已被浓密填满,张之凯识相的走开,留他们二人在灯下纠缠。灯光通红,染得她的嘴唇愈发娇嫩。

    扶我过桥东

              不念故人归

    他的确娶了妻子,但新娘不是她,是江北富豪之女程若琳。盛老爷子为了稳固军权,不惜牺牲爱子的婚姻。他大闹一场,也抵不过父亲的铁权。

    “你当真以为你可以凭借实力登上大帅之位?”盛老爷子敲着拐棍问他,整个人气得发抖。鬓边的白发刺眼。

    “东儿,爹爹我年岁不久了,我若撒手人寰,你该凭借什么镇住下面如狼似虎的老臣呢?”

    他在一连串的提问中默声不答,他母系并非大户,无法给予支持。沈家势单力薄,乱世中能保住自己已实属难得,谈何为自己谋划。

    他天真的想,等自己登上高座,整个天下尽在囊中,桥月也定会归来。他忘了她当年咬他胳膊时的那个眼神,偏执疯狂。

    她听到消息大病一场,迷迷糊糊中听到锣鼓喧天,七哥哥身穿红色嫁衣来娶她,夜里梦呓不断。再醒来时已是次日子夜,她起身写了一封绝情信,托人寄给了他。

    据说七少收到那封信时,沉默不语,大婚之夜呆在书房。程若琳哭了一晚上。

    1930年,盛家老爷子去世,盛家四分五裂,老臣叛变,盛颐东在夺权之路惨败,裴庆山趁机北上,一举围住北平。盛家无奈签下和平协议,北平城被拱手让出,放盛家人一条生路。

    也是那年,李润棠掌握李家实权,匆忙向沈家下了婚书,沈父踌躇再三,把她许给了李润棠。

    远在北平的盛颐东听到消息抓狂,派张之凯找她。北平烟雨寒凉,冷风朔朔,他于北平渡口痴等她三天,等来她下落无踪的消息。徽州城乱,沈桥月趁乱逃婚,隐了姓名。

    张之凯焦急万分,怕裴家临时反悔,送他上了轮船,再三保证一定把桥月送到美国。

    一个月后,从中国送来了怀有身孕的程若琳。他大怒之下要休妻,名正言顺的娶回桥月,程若琳以死相逼,大闹一场,最后不了了之。

    一年后,儿子出生,他到医院看了一眼就转身离开。

    两年后,女儿出生,胳膊上天生有块粉红胎记,像极了樱花,他不顾众人阻拦,起名为念桥。

    同年,一封信漂洋过海邮到美国,他两手颤抖的拆开,只有一张纸两个字,“勿念”。他像个孩子一样捂头痛哭。

    此去经年,世间再无七哥哥。

    沈桥月在收到骨灰的第二天夜里离去,面色安详,没有一丝苦痛。

    沈爱颐强忍着悲伤准备殡葬事宜。出殡那天,盛文也来了,如同爷爷当年那般从怀里拿出那枚樱花胸针。

    他曾来中国看过她,但终究是没有脸面相见。

    沈爱颐看着那枚胸针泪流满面,生者已永逝,留者长戚戚。继而又笑道,“你就是那个被人欺负的小男孩?”

    他不好意思的笑笑,此番来中国一是了爷爷心愿,二是为了自己。

    沈爱颐走的极快,他在后面小跑跟上,“那你可愿意?”

    “愿意什么?你个大头鬼?”

    她把脚步放慢,两人总算是并肩走在了一起。

    扶我过桥东

                             

    相关文章

      网友评论

        本文标题:扶我过桥东

        本文链接:https://www.haomeiwen.com/subject/vxdjyqt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