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小到大,我的视野里最不缺书,印象比较深的是一些线装书,发黄的古旧的纸张,现在市面上已经看不到了。搬家多次之后,这些书不见了踪影,现在想来蛮遗憾。
读一本书,就是跟一个人谈话,至于这个人高尚如何,取决于文字的内涵。小学和初中阶段,一知半解,倒是读了不少名著和诺奖作品,似懂非懂,却印象深刻。高中阶段,大概青春期的需求吧,大量言情小说,唯美校园清纯之梦,想起来就怦然的美好,感觉全世界都是这般靓丽如童话,其实最后是肥皂泡一样的破灭。
近几年,风格突变。历史,哲学,人文类,理性占据了上风。而写诗以来,读诗的感性平衡了貌似枯燥的理性思维。散文,随笔,也是那么陶冶情操,叫人沉醉。用字的精巧,是练笔的典范,我极为喜欢。
阅读于我,是一种生活方式,如果每天不与文字照个面,就感觉这一天白过了,留不下任何日子的印记。它已经成为我的一部分,流淌在血液里的鲜活。也可以说,我的生活是由文字和字母构成的,兼而有之一些图片和影像,微电影一般的循环播放着,内容时有更新。
在阅读中,遇见爱书人,是一种惊喜,这不多见,彼此都是一本厚重的书,要花时间去读,慢慢地,不急不躁。精神层面的交流,取之于书,用之于书,而后超然于书。那么,有趣的灵魂应该是和你选择同一本书的人,和你共读一段文字,且有相似发声的人,绝不是穿同款衣服,吃同种食物的人。而这类人遇到的几率是低而又低,若遇见,是清流汇集泉水般的相融。也许,你举着一本爱书,在人群中静等,有谁靠拢说:我也读过,我也喜欢。OK,这个人铁定是soulmate。
书,是最忠诚的伙伴,它一直在那里,从不改变态度。你读或不读,它都不加评判你的勤奋和懒惰。但是,它确信,在你需要求助的时候,它是唯一见证你迷茫的那一个。书到用时方恨少,就是这个意思。就像写作,你绝不可以在起笔的那一刻,再去翻书找字。
我喜欢读纸质书。我更享受翻页的手感,每一个字在我的抚摸中有了温度,我们达成默契,是彼此深情的对视,迸发的小火苗,不离不弃的相守。我喜欢时不时地用笔写下只言片语,有感而发,也或是突发奇想,留个记号,说明我在这里停顿过,思考过,这是无形的意义,不可言说的,无需解释。当我再回头翻看,会有别样感慨,回忆于是有了另一番模样。
e时代电子书极为盛行,省时快捷便于携带,容量无限,相较纸质书,是极大优势,各有利弊。我目前来往于二者,不断切换,其乐无穷。无论形式如何变换,不变的,是对书的热情,对文字的忠诚和热爱,一如,对友谊,对自己的初心,不轻易篡改。
阅读与我阅读与我
鲁小南于2019.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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