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苏格拉底那里,对话本身就是一种智慧,是每个人必须习得的一种能力。现代以来,杜威还原了对话的手段兼具目的的属性,并以大量实践印证了对话作为对话目的的应然价值,确立了对话的目的在对话中,通过对话、为了对话的对话观。
苏格拉底说:“自然赋予人类一张嘴两只耳朵,也就是要我们多听少说。”“我们需要表达,但更需要倾听。”对话是当事人双方互动的过程。表达固然重要,但倾听更是关键。可以说,对话是从倾听开始的,没有倾听就没有对话。
苏格拉底是一个特别善于倾听的人。每当弟子或其他求助者向他发问或表述观点时,苏格拉底总是眯着眼睛静心倾听,在说者表达稍有不清或有歧义时,苏格拉底总是让他再说一遍或帮助说者梳理出自己的真实想法。在苏格拉底表达时,他也特别注重弟子们的倾听。他会注意弟子们倾听时的感受和表现,并常以轻松诙谐的语调去唤起弟子们的兴致和热情,让他们总是保持倾听的状态。
苏格拉底的对话被誉为“苏格拉底式的讽刺”,也就是从对方的观点和认识出发,通过一个个追问,将对方陷入自我矛盾之中,由此引发对方的顿悟和反思,重新审视并改变自己的观点,生成新的理解和认识,即以子之矛攻子之盾,让对方在自我认知的推演中自醒、自知和自悟。
对话是基于一定内容的,依据内容的衍生途径不同,对话展开有三种不同方式:一是对话双方或只有一方持有一种观点或认识,并向对方进行陈述和表达;二是双方就共同的话题谈各自的理解和认识;三是对话一方对另一方阐述的观点进行质疑和披露,由此引发对方更深层次的思考和觉悟。前两种对话方式倾向于对话双方经验的交流和置换,重在学习和吸纳,第三种对话方式则是在分享经验和认识的基础上,更多地在于指陈问题,将探讨的话题引向深入。因此,第三种对话方式是对话的应有之义,也就是说,只有对他人观点不断拷问,对话才能真正发生。所谓有拷问就有回应,有回应就有争执,有争执才会有持续对话的价值和可能。杜威说:“那种只在说明自己意想的做法,根本谈不上对话。”因此,在对话教学上,我们需要陈述自己的观点,也需要认真倾听对方的意见和想法,但我们更需要做的是,善于从对方的陈述中听出“异样的声音”,找出言说者不曾觉察的问题和偏差,并学会循着这样的问题展开对话,让对话具有鲜活的生命和持续的张力。
对话是一种以沟通与交流为基本特征的动态行为,无论学生与教材(文本)对话、生生互动对话、师生互动对话,问题是对话的前提。没有问题就没有对话的发生,关键是提问的度应该在学生现有学力与通过探寻可以获得的“最近的发展区”上。
学生不是空洞地进入课堂对话情境的,他们总是以已有的知识经验(已有学力)为生长点,在具体的教学情境中,不断滋生出新的知识和经验(教育下的增长)。这时,需要教师通过启发学生提出问题,并通过设计多样化的学习情境,共同确立一定数量的有价值、有意义的问题,创设平等自由、互相合作的学习氛围,引导学生通过持续的概括、分析、推论、假设等思维活动,主动构建知识的意义。提问应该是师生、生生交流的过程,应是教师引导学生进行知识的回忆与建构并与学生共同完成对知识的探索的过程。问题的解决也就意味着意义的建构,而意义是学生在对话过程中自行发现、自行构建起来的。
从个体生命的成长和发展来说,尼采特别强调“有机体与自身灵魂的对话”。基于这样的认识,对话除了需要在群体间进行,更要注重对话体与自身的对话。这种对话是一种自觉的清醒的反思,是一种最为真实的表达和蜕变。其实,在现实生活中,只要长于自我反思和自我批判,每个人都可以随时同自己来一场深刻的对话。教学上的自我对话,可以是学生作业的自检自纠,对已有知识的再认识,对现有观点的质疑,对行为习惯的审视和反思……(18.7.5《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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