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读《围城》,仿佛早期读到的十九世纪的法国小说,食之无味,弃之可惜。也许是《围城》带点欧式的思维,更符合西方人的审美,一经出版就被译为多国文字,畅销海外。不过深入挖掘,方能体会到钱先的良苦用心。
正如钱钟书在《围城》的序中所写:“在这本书里,我想写现代中国某一部分社会、某一类人物。写这类人,我没忘记他们是人类,只是人类,具有无毛两足动物的基本根性。”开篇的讽刺可见一斑,随后的黑色幽默更是游刃有余。
《围城》是钱老沦陷在上海时写的,那两年里忧世伤生,闭门造车。杨绛女士说她急切要看钱钟书写《围城》,做灶下婢也心甘情愿,又给他挡了许多事,省去他不少时间,才得以锱铢积累地写完。
《围城》的大背景是在抗战前夜,描绘了从欧洲游学归来的方鸿渐的一路奇遇,为了生活、爱情、职业而颠沛流离、四处奔走,从香港到上海,再到湖南的小镇平成,最后又辗转到香港和上海。
一路上,方鸿渐目睹了沦陷时期上海的奢华、后方的凋零,同时阅历了社会和家庭生活中的千姿百态。
在小乡镇,他怕人家倾轧;到了大城市,他又恨人家冷淡,倒觉得倾轧还是瞧得起自己的表示。
拥挤里的孤寂,热闹里的凄凉,使方鸿渐像许多住在这孤岛上的人,心灵也仿佛一个无凑畔的孤岛。
他的理想像湿柴虽点不着火,而开始冒烟,最后熄灭一样,所以他不得不从一座“围城”逃向另一座“围城”。但是离开一个地方就等于死一次,像洋蜡烛一灭,留下的只是臭味。
作者冷眼看待这个病态的社会,他信手拈来的人物莫不带着与生俱来的悲剧,虚伪地使人发昏,嫌恶发自心底。让我们笑中带泪,不禁对那个时代的知识分子抱以极大的嘲讽和同情,苦笑和怜悯,因此《围城》被誉为新《儒林外史》。
女人大都是一路货色——浓妆艳抹的媚态。她们涂脂抹粉的脸,经不起酒饭蒸出来的汗气和咬嚼运动的震掀,不免像黄梅时节的墙壁,斑驳陆离。比如鲍鱼之肆、“秀色可餐”的鲍小姐;学识渊博却勾心斗角的苏文纨;知书达理却娇嗔蛮横的孙柔嘉。
男人都是满身铜臭,丑态百出的伪君子、假道士。满腹经纶、满嘴仁义却道貌岸然、内心龌龊的李梅亭。赵辛楣嘲笑他:“有了上半箱的卡片,中国书烧完了,李先生一个人可以教中国文学;有了下半箱的药,中国人全病死了,李先生还可以活着。”空有文凭却不学无术,招摇撞骗的“留洋博士”——方鸿渐。
方鸿渐情感像个漩涡,他最斗不过女人,是个西洋人所谓“道义上的懦夫”。人家的天地里,他进不去,而他的天地里,谁都可以进来。
大学期间,方鸿渐对爱情的看法是“世间哪有恋爱?压根儿是生殖冲动。”因而他在法国船上落入鲍小姐的圈套。
在香港期间,他与苏小姐暧昧不清,但也不过是贪图消遣罢了。
在上海,他寄居在岳丈家,吃尽软饭,遭尽白眼,最后他离开周家,要做“不食周粟”的伯夷叔齐。
此后,方鸿渐又邂逅了一生挚爱的女孩子——唐晓芙。她是摩登文明社会里那桩罕物——一个真正的女孩子。
端庄娴静的唐晓芙要求纯粹干净的爱,“我爱的人,我要能够占领他整个生命,他在碰见我以前,没有过去,留着空白等待我。”而方鸿渐的玩世不恭,花花肠子终不能博得清高的唐晓芙的芳心,此后他的一生再也没有爱情可言。
在湖南平成的三闾大学期间,女学生孙柔嘉与方鸿渐的恋情达到了整部小说的高潮。
然而千金小姐孙柔嘉,不可能孝敬公婆,处理好妯娌关系,更不懂得体贴丈夫,所以她们的结合如同身陷围城,“结婚仿佛金漆的鸟笼,笼子外面的鸟想住进去,笼内的鸟想飞出去;所以结而离,离而结,没有了局。”他们是芸芸知识分子间很典型的夫妇,“是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是徒有其表的婚姻形式。
小说以方鸿渐精神的消亡为结局,“人生最原始的睡,同时也是死的样品”,这样的人是活着如同行尸走肉,死了也不足为惜。
《围城》具有极高的学术价值,最大的特色是讽刺,体现了钱钟书广博的学识,精湛的语言,犀利的风格,其中不乏充满智慧、精彩的描写。
比如“汽车夫愿意跟汽车的母亲和祖母发生肉体恋爱”这是文明的骂人;再有“对于丑人,细看是一种残忍——除非他是坏人,你要惩罚他。”更有“西洋人丑得跟中国人不同:中国人丑得像造物者偷工减料的结果,潦草塞责的丑;西洋人丑像造物者恶意的表现,存心跟脸上五官开玩笑,所以丑得有计划、有作用。”
杨绛在《记钱钟书与〈围城〉》中写到,《围城》里的人物和情节,都凭着钱钟书那股子痴气,呵成了真人实事。全书的气氛,包涵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令人荡气回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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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钱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