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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诗到歌,形式对审美的嘲弄

从诗到歌,形式对审美的嘲弄

作者: 二野童 | 来源:发表于2018-11-17 20:42 被阅读453次

    现代,我们经常会看到很多诗歌,以非常口语化的内容,加以诗形式的分段就称之为诗。代表比如「一朵好白好白的云」 ,威廉斯的「便条」 ,以及网上机器人通过对文字的排列随机生成的诗。

    如果它们这些诗的句子无分段,仅仅以一段话发表,我们可以肯定的说,这绝对不是一首诗,但当它具有了诗的惯例形式,以分段的形式表现,则当我们评判它是否是一首诗的时候,就会存在争议。

    一些人认为,诗作为文学的一种表现形式,是否是具有了内容和形式后就可称之为诗,需要个人对它的判断,如果你认为其具有审美性质,则你可认为其为诗,意即 文学就是一切你认为是文学的东西。

    以广义的文学来说,凡是由语言组成的都可称之为文学,但从狭义的文学上来看,文学首先是需具有文学性,意即需有审美性的。

    文学审美体现在修辞,思想深度等方面,文学通过想象,虚构,情感的组合,形成一种特殊而无限的意味。

    文学之所以为艺术,譬如走路非艺术,但舞蹈是;日常对话非艺术,但音乐是。

    这种由形式而决定是否为艺术的理论中,俄国形式主义认为,区别于自动化的陌生化形式表现,是文学具有审美性的一个重要前提。

    仅从陌生化上来说,由口语分段即成诗,显然不够审美性,但当然,如果有人认为其具有审美性,其亦仍可成为文学。

    诗如此,当前的歌亦如此。当代音频编辑软件的普及,使音乐的创作门槛降低,许多加上了背景音乐和人声的所谓歌曲都可称之为歌。且在各音乐APP上大行其道。如此前颇受争议的喊麦,以及一些所谓的民谣。

    他们是否能真称之为艺术,或者说他们是否具有审美性,还是那句有人认为其是则就是。

    但事实上我们对其的颇有微词和争议亦表明,这些标榜自己为诗歌的作品,一定程度上都是形式对审美的挑战和嘲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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