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人节只办结婚不办离婚是权力任性

作者: 井冈山豆皮 | 来源:发表于2019-02-15 10:16 被阅读63次

    情人节只办结婚不办离婚是权力任性

    婚姻自由不仅仅包括结婚自由也包括离婚自由,不管是缔结婚约还是解除婚约,只要合法合规,作为婚姻登记机关都应该一视同仁,不能因各种原因推诿扯皮。情人节当天,安徽阜阳颍州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只办结婚不办离婚的做法是权力任性,应值得警醒。

    结婚是喜庆的事情,离婚对当事人来说又何尝不是?常识告诉我们,如果不是实在不能将就,不是婚姻里的折磨已经无法忍受,谁愿意放弃曾经的海誓山盟,离开共同经营许久的家庭而重归单身呢?离婚从程序上看只是换个颜色的本本,但领取本本的背后是比决定结婚不知多了多少倍的决心、辛苦和期待,从这个角度来讲,办理离婚如果不能比办理结婚优先,至少也应该同等对待。让人尽快的脱离苦海获得解脱与让一对新人得到法律的承认是同样值得庆贺的事情,两者之间绝不是对立关系,此喜彼丧的简单判断是片面的婚姻观、喜庆观。

    除了对喜庆的认识片面之外,作为婚姻登记机关的职责就是依法行政,主动服务群众。只要在正常工作日、在职能范围内,群众所提供材料完整规范、诉求合理,就应该及时办理让群众少跑腿,这不仅是职责所在,更是对群众的负责。

    情人节扎堆结婚是客观事实,工作强度增大也是现实压力,婚姻登记机关在事先有预判的情况下完全可以采取提前上班、延迟下班、增设窗口等多种措施来应对,但绝不应以一个非法定假日非不可抗力的因素拒绝办理分内之事,让前来离婚的群众平白无故要多跑一趟。说小了,这是浪费群众的时间和精力,说大了这就是公权力的任性使用。

    事情虽小,但不可不察,尤其是事情背后蕴含的混淆人情与职责问题一定要理清。情人节盼团圆是人情,办离婚业务是职责;劝和不劝分是人情,尊重当事人选择是职责。人情是每个普通人心中的朴素期盼,职责却是法律规章下的服务事项,两者应并行不悖,各自在各自的规则框架下合理运行,绝不能用人情推挡职责。

    权力机关在履行职责的同时,还要注重宣传引导形成更加科学的婚姻观,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缓解扎堆领证现象行使好手中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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