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收拾衣橱,看到一件许久不曾穿的玫红色衣衫,不由得想起古言中玫红也叫绯色。
还真是惊叹用词之妙,言情小说家笔下感受到爱情的少男少女脸色是绯红的。
还有绯闻,那就是花边新闻,怎么也是玫瑰花,又红又香,还有尖尖的小刺,一个不小心会受伤流血的。
真是太贴切了。而古龙笔下的王怜花出场就是一身绯衣,朱七七眼里他就是绯衣少年。
绯衣也是非议。
很难想象一个男的,穿一身玫瑰红色,还不惹人烦,那该是什么样?
玫红色对于女性来说,都是不容易驾驭的颜色,何况是男性?
不过如果在打斗场面中,效果就出来了。最好是打群架,多个打他一个。

兵器越亮越好,比如金环厚背砍山刀,长刀如镜,都照得出人影来。然后所有的暗器,都往他身上招呼。
刀光剑影中,一身玫红色在穿梭游走。这该多亮眼。
看来古龙的审美鉴赏不低的。
那也是多说掉的,写得出风流而不下流的句子,怎么会没格调呢?
而且最近有人说抑郁症去逛菜场就好了。古龙早就在《多情剑客无情剑》里写到,要自杀的人是不会逛菜场的。
记得没错的话,是出现在中册,一共上中下三册。
王怜花这个角色在影视剧里好像从来没看到过他打群架。还真是枉费了这一身绯衣。
以前看书是跟着作者的思路,关注点都在男一沈浪身上,可经过玫红色—绯衣这么一提醒和点亮再盘整一下,发现王怜花其实是很不错的,他正经起来很正经,不正经起来,也是花样百出。
那是邪魅得很夺人眼球的存在。他专业能力称得上精湛二字,都可以操刀整容了,干医美绝对是行家。
还留下《怜花宝鉴》,就放在渣男表哥李寻欢家里。
沈浪留下什么?一个儿子阿飞,而且还不像,阿飞顶多笑起来像老太婆,这是网友说的。

沈浪的笑那是作者不惜笔墨来渲染的。
阿飞要是也算作品,也只是提供了一颗精子。
而王怜花则是付出心血,拟就的《怜花宝鉴》。
总觉得他就像是周润发穿了西装,口袋里露出藏青色泛着宝石光泽的手帕一角,然后还叼着雪茄烟,具备这样的品味感。
那一身绯衣还真是传递出不少信息,那不仅仅是时尚,还是前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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