乍暖还寒时候,我获得了一片木头,上面刻画着大雪纷飞下的北京故宫,边缘拴着一屡金黄色的流苏,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文艺书签,发着一股淡淡的木香。
初闻上去,香甚浓,逐渐变淡,直到察觉不到那种香,不是香消失了,而是鼻子习惯了那气味。
小时候,曾有那么些年,妈妈离我很远,一年能见上一面,就算我忘记了一个孩子和妈妈相处该如何,我却忘不了她身上的味道,那种香使人温暖,以至于如今即便自己已经长大,依旧能回想起那个味道,闭上眼睛,就能感觉到鼻尖触碰了她的怀抱。
我曾经交往过一个大我五岁的大哥哥,那时候,我太年轻,他却熟透了,从头到脚,他把自己包装得品位非凡,他带我出入奢侈品商场,我们约会的地点常常是灯火辉煌的百货店,我忙着出入试衣间,他忙着坐在沙发里说“yes”or“no”,我并不虚荣,这也不是我想要的恋爱方式。
有一天,他送给我一支普拉达的限量版香水,情侣款,他一支我一支,他叫专柜拿去返厂刻字,于是,我拿到手里的时候,瓶身上深深地刻着“lover”,那么独一无二,从此,每次见面,他还没靠近,我便能闻见那股香,和我手中那瓶液体的一样。
分手时,我把香水还给了他,我们是那般格格不入,对我来说,挥霍并不能衡量爱情,对他来说,太矜持足以耗尽他的耐心,然而,结束一段关系,并不能消灭记忆,比如味道。每当与一些陌生人擦肩而过,偶尔会闻见那股独支普拉达的香,就能让我想起这般往事。
今年夏天,我在一堆瓶瓶罐罐,和精油和香料切磋了一阵,调了些家用的香氛,水晶般透明的瓶子,插着几支好看的纸花,散发着水仙的香,我带了一瓶放在办公室里,这一个夏天,都是花的味道。常务的车里也吊着一只小小的车用香氛,那是我送的,我相信,气味也能带给这位老大叔一段回忆。
对于气味,其实也没有什么研究,只是因为好闻,也就喜欢。就像小时候,我们也许傲慢,但我们并不势力,并不功利,我们喜欢谁,和谁友好,都仅仅是因为我们觉得对方好而已,那份纯真无关于对方的出身,对方的家庭。多亏鼻子还足够淳朴,它保留着原始的本能,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就是不喜欢。
整个夏天,都是花的味道
我在这即将落叶纷飞的初秋想起了这片木书签,流苏不在了,香味还在。
送我这片木书签的人,我们相识甚久,久到爱不爱,喜欢不喜欢都不再深究。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月亮藏在酒里头,话都埋在心里头,我们都成了发香的木头,遥睡在彼此的心头。再过几个月,木片上刻的画面就会出现在他的城市了,希望这个冬天,他不会感到寒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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