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氏家训》告诉我们不要掠人之美,要尊重知识产权,尊重原创。

《颜氏家训》节选
用其言,弃其身,古人所耻。
凡有一言一行,取于人者,皆显称之,
不可窃人之美,以为己力;虽轻虽贱者,必归功焉。
窃人之财,刑辟之所处;窃人之美,鬼神之所责。
今天《颜氏家训》说的是只运用某人的言论,却不愿用这个人,这是古人认为最可耻的事。凡有一言一行是从他人处获取的,都要明确地说出,不能盗取他人的美名,来当作自己的功劳。即使对方是地位低微的人,也必须把功劳归还给他。盗取他人的财产,会受到刑法的处置;盗取他人的美名,会受到鬼神的指责。
这段话是颜之推对于知识产权的尊重,他告诫子孙,要特别注意不能“掠人之美”。颜之推这个告诫非常值得我们借鉴,尤其是今天,特别是在学术界,如果我们采取了别人的观点而不加以注明,这就是剽窃,是学术界的大忌。古代没有“著作权”“智慧财产权”的概念,颜之推尚且告诫子孙“不可窃人之美”,而我们今天在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对任何人的功劳、贡献、发明创造,都要公开赞扬,不仅不能窃取,也不可以埋没,这才是应有的态度。
现在,因为是信息特别发达,所以这种现象司空见惯。这种现象往往是在中小学时代就抄作业、抄试卷形成习性的孩子。家长或者是心疼孩子课业重,或者是照顾孩子的自尊心,对孩子的作弊行为,有时候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这是极不可取的。因为一路“抄”过来的学生,在学校的温室里还好,一旦到了社会上,要凭真本事说话时,就无从抄起了。那时候,凄风苦雨来袭,家长就是想帮也帮不到了。与其在孩子成年后后悔,还不如从小就培养他自觉、自立。这是每个家长都应该给孩子上的一门“必修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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