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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透过窗户洒进房间,温暖,装满了屋子。打开读经机,给元宝听英语磨耳朵。
我阅读《窃书贼》,元宝两只眼睛瞪得大大的,很疑惑地看着我,便也将故事讲给了他听。
有一个五名成员的作案团伙,他们称自己职业为“职业小偷”,专偷稀有艺术品,技术一流。每次作案前精心策划,作案后都会引起极大轰动。
为首的叫丹尼,是前陆军突击队士兵,被赶出军队后便走向了犯罪的道路。到目前为止,丹尼从未被警方抓获过,在警方的档案库里当然也没有他的犯罪记录。马克也没有案底。特雷却犯有两项罪名,并且越狱过两次,最后一次是一年前从俄亥俄州的联邦监狱越狱逃跑。也就是那次成功越狱之后,遇到了杰瑞,一个被假释出狱的艺术品盗窃犯。还有一名厉害的黑客艾哈迈德。
他们这次在策划,到普林斯顿大学偷菲茨杰拉德作品的原稿,有处女作《尘世乐园》、《了不起的盖茨比》、《美丽与毁灭》、《夜色温柔》、《最后一个大亨》。偷窃成功。
元宝听故事的时候总是很安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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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窗外小梧桐树叶,它的飘动,能让我判断出今天的天气,是否适合带孩子到室外。树叶是静止的,看来天气不错。
收拾物品,推车下楼。在马路上散步。元宝很快睡着。停在一处可以晒到太阳的地方,我拿出书继续看。
一只褐色的蝴蝶飞来轻轻停在推车上,在阳光下的翅膀更显美丽。好天气,温暖的阳光,惬意地阅读,安睡的孩子,美丽的蝴蝶,给内心带来很多舒心。
取快递。有给家人买的衣物和给孩子买的书。到家拆开,取出《大卫不可以》套书,元宝看见也很开心。我们一起看了《大卫不可以》。
妈妈眼中的很多不可以,正衬托出孩子本然里的天性。每个孩子里的成长,必然有这样的声音“不可以”。不可以也是孩子认识这个世界的初期,逐渐意识到哪些事可以做,哪些事不可以做,是规矩形成的开始。
五个月的元宝听得很开心。他喜欢听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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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宝目前处在用嘴探索这个世界事物阶段,逮着机会就往嘴里塞,书也不例外。
我觉得这是他与书建立关系的初始,很好,甚至还给他创造机会。记得以前看过一篇文章,说犹太人母亲,都会在孩子出生时,往圣经上滴蜂蜜,让孩子用嘴去舔,为孩子创造出书是甜的这样的感受,喜欢上读书。我很喜欢,一直记着。
我也选出精装绘本,封面都做得很棒的。用酒精消毒,递给元宝,他用双手捏住书的两边,嘴立马往书面送去,大大的亲吻,口水滴滴答答。他玩开心了,我就帮他收尾擦干净。
这个行为不会对书有什么影响,却会让元宝对书产生不一样的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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