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窗外的雨滴,零零散散落在玻璃的一面,外面没有起雾,却有种朦胧的感觉。车胎驶过的路面,坑坑洼洼,填满了车厢人的万绪。
我靠窗依着身子,摘下耳机,动作似乎有点大,惊醒了一旁熟睡的女友。
“到哪了?”她迷迷糊糊的问我,奶声奶气的似乎还没有睡醒。一只脚懒洋洋的放在我大腿上。
“还有一个小时,我们就下车了。”我轻轻亲吻了她的额头,怕外面雨声敲窗的“动作”吵了美梦中的她,我把衣服搭在了她的头部。
今天是我们认识的第9个100天,也是我们回家领证的日子。
慢慢的,女友在怀里又睡着了,小小的呼噜声,虽不能吵到其他乘客,但颇有一些俏皮传到耳边。
认识两年多的日子仿佛就在昨天,清晰,画面感就如VR那样真实。
丁香花落,是为了来年的芳香,丁香路的爱情,也在那所大学留下了种子。
我和女友认识的很突然,也很巧合。哦,对了,她是我的小学妹。这很重要。
临近大三实习的时间,我并没有继续升学的打算,匆匆忙的暑假都在学习专业技能,大三开学后的一天,不知道哪个朋友把我的信息发到了学校的表白墙。
表白墙的内容大致是:为我一个很好的朋友找女友。文采很棒,颜值担当,去年还自己合作写了书,超级暖的大男生。
就这样,那一晚,莫名其妙被加了好多的校友。那天晚上我正好忙于学校新媒体的工作,到晚上10点多才打开QQ。
当被加上后,才知道自己已经登上了表白墙。其实我是一个很随和的人,随和到别人有事,我都不好意思拒绝。
当然,第一次被动加上好多女生,我其实内心更不好意思拒绝。忙到太晚,我只简单回复了别人几句。也就是那一次,我认识了女友。
刚开始,也只有把她当成比较花痴的一个女生吧。那天晚上的聊天简短,却成了我们认识的第一天。
“你好,我是wy。是大二的。”
“你好,我是计算机专业的xxx。”我边忙着排版,边回复她。
过了一会,我才反应过来,大二的?学妹?我赶紧关了电脑,选择爬床聊一会。
或许这就是大多数女生口中的“大猪蹄子”。
“你怎么加的我好友呢?我好像不认识你吧,同学。”虽然我有点猜到是通过表白墙加上了,我还是好奇满满。
“表白墙,听说你文采很好,想认识一下。”后面跟了一串的哭笑表情。
“这……果然比起颜值,大家都很喜欢我的文笔。”
……
就这样,那天我们聊到了12点,要知道,我作为宿舍的老年人,10点半是准时见周公的。
过后的一两天,我一直忙学校的事情,也没有理她,她似乎也很忙,也没找我聊天。
第三天,我从图书馆呆了一天后,晚上才想起来一天没有吃饭,打算去餐厅买点饭回宿舍休息。
正好看到她给我的聊天界面还在,就下意识的问了问她吃饭了没。她说还没,也不想去买饭。
我也没有多想,就说,我帮你买一份吧,反正我也没啥事了。
她倒是一口答应说只吃一个包子,结果包子卖完了,我给她买了两个夹饼。
那是我第一次见到她,也是第一次给她买饭送到楼下。
白色上衣,黑色打底裤,凉拖。这是我见到她的第一印象。
“给,一个不够吧,我给你买了两个。我先走了,一天没吃饭了。”我手里还有给宿舍的傻儿子们买的饭,给完她,我就转身走了。
后来她说,那天的我有一些高冷。
第一次见到她,说不上喜欢,谈不上惊艳,却给我一种莫名的好感,一眼如故,或许就是这种感觉吧。
她是学幼师的,琴棋书画,样样精通,而我除了写写文字,就是各种软件的操作。
后来,我约她去图书馆学习,上楼梯的时候提醒我走路要轻,不要打扰到其他同学,当我要开口回应的时候,她手指“嘘”了一下提示我小点声音,。
地上的纸屑,她都要捡起来。
我想这应该是我喜欢上她的第一次心动吧。
喜欢是不经意间的一个动作,而装满心头的欢喜是遮盖不住的。与其将所有的情绪写好装入丁香花的叶瓣中,不如洋洋洒洒的落到每一寸土壤的芬芳。
从第一次的相识,到她教我弹琴,剪纸,我们一起吃饭,似乎我开始慢慢喜欢了这位崇拜我文采的小姑娘。
爱情从告白开始,你好,请不好惧怕。
在我们相处一个星期的时候,晚上逛完街送她到宿舍后,给她发了一条短信:
我好像有件东西忘在了你那里。
“什么东西?学长。”她有些疑惑。
“我的心。”
她连发了好几个省略号,然后回了我一句:“学长挺会撩人。”
我怕时间太急,我怕明天没有勇气,还好,日落后的余温还能撑起我内心的强大。
那天晚上我主动向她表白,似乎她有点小惊奇,我坐在她宿舍楼下的台阶上,她从5楼的窗户旁望着我。
那天我们就这样聊到了12点,她没有答应,但也没有拒绝,也许这就是比较好的答案。
有一次她需要一本专业方面的书籍,恰好又逢学校图书馆机器损坏,无法外借,趁着我没有课,我那天跑遍了整个大学城的书店,大学的图书馆来帮她借这本书。
当时还联系了多久未见的很多同学,帮我来借。后来终于在其他大学托朋友借到了那本书,那天微信步数走到了3万多。
当我把那本书给她的时候,她有些哽咽的说很感动,也许这是我第一次为女生这么用心的去做一件事,会不想后果的溜进各个大学的图书馆,会不怕辛苦的跑遍整个大学城。
再后来,我们一起去游玩,也就是那时候她答应了我的告白。
她说:我不知道这个决定是对还是错,但我知道,你是真的对我很好,我已经慢慢的喜欢了你。
就这个不知对错的决定,让我们在一起就是两三年,让我们马上走向爱情的“坟墓”。
感情就是这样的机缘巧合,没必要表演的过于夸张,你要知道,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遇见比等待更加幸运。
在我们第一个100天的时候,我把她带回了家。在大学有段走向美好的爱情,可能是件非常奢侈的事情。
父母的肯定是感情最大的动力,反之,感情最大的动力则是两个人的磨合,依衣相恋的程度。
听说女友要回家,母亲提前好几天就开始期待,把家里收拾的不能够更干净,怕地上的一根头发污染了气氛。
到家的时候,母亲已经做好了饭菜,准备好了鞋子,衣服。
哦。忘记说了,在我之前的20年里,还没有女生去过我家,我感觉带女生回家是一种比较有责任的一件事吧。
女友第一次来我家,有些腼腆,母亲很热情的招待她,吃饭不停的往她碗里夹菜。
“多吃点,你看你太瘦了,是不是他不给你买好吃的。”母亲边给她碗里夹鱼,边埋怨我没照顾好她。
我和她对视了一眼,低头笑了笑,都成猪了,母亲大人也太会夸人了。
临走的时候,母亲说:
从好几天前就开始盼着回来,来了很高兴,也很喜欢,突然要走,又得几天舍不得。
看来,她已经深受我母亲的喜欢。
当一个女生会奋不顾身的爱你所有的时候,你应该知道,你要尽力做到最好。
工作以后的时间,刚刚开始工作,为了和同事打好关系,晚上聚会喝到凌晨12点,她一个人在家等我到回来,我说你先睡吧。
她怕我喝多了回来不安全,从11点多就在小区门口等我。可能那段时间压力比较大,加上刚刚步入社会,很多都还不适应,喝的回家抱着她说:对不起,没有给她更优越的生活。
那晚喝的很多,思想却无比清醒。她一边帮我擦去吐完的嘴角,一边哭着对我说:我们现在不挺好的吗?你对我也非常非常好,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至今依然记得那天晚上,她给我倒水,帮我削水果,给我洗脚。夜里,还迷迷糊糊中感觉到她时不时的醒来帮我盖被子。
她是一个夜里睡觉都会把被子弄到床下的女生,却在我不舒服的时候把我照顾的如此细微。
直到第二天,酒醒后,我才知道,她为了等我,就自己啃了半个馒头,喝了半碗粥。
我早起后不小心惊醒了她,她醒后的第一句话问我还难受吗?当时,鼻子一酸,轻轻的亲吻了她的额头,说了一句:还好有你在。
不知不觉,时间过得很快,丁香花已经过了芳香期,但细细的品味,校园里还是有一种淡淡的清香。
丁香路的转角,依旧阳光明媚,来来往往的还是那群朝气蓬勃的学生。
她也毕业。
很自然,我们留在了一个城市打拼,在这匆忙都是时间的城市,一步一步的打造我们的小幸福。
我们也经历过吵闹,也经历过时间的折磨,也会和其它情侣一样,有矛盾,有委屈,有哭泣。
还好,这一路,不算太坎坷。
慢慢的,我们也在这座城有了车,有了房,有了稳定的工作,有了我们即将要去领取通往幸福的卡片。
外面的小雨还在依稀的下着,现在的丁香花已经开了吧,丁香路的转角,或许又有新的情侣写满丁香的幽香。
谢谢你在我江郎才尽的年龄让我遇见一貌倾城的你。
我好想把你写成一首歌,想养一只猫,想要回到每个场景,拨慢每只表,我们在小孩和大人的转角,盖一座城堡,我们好好好到疯掉,像找回失散多年双胞,生命再长不过。
听闻爱情,十有九悲,还好,我们是那一份欢喜!
谢谢,这份永恒的幸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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