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念中学的时候,曾经因为暗恋做过件惊天动地的大事。
事主是班上的风云人物,就像少女漫画中常有的男主角,长相帅气,擅长体育。我想我心里有些喜欢他,证据是跟他说话的时候会感到不好意思。为了掩盖这种不好意思,我只好横眉立目,在他面前永远像是愤怒的葡萄。
而那时候我是优等生,学习用功,永远不懂该怎么玩儿。他则好像患了厌学症,课堂上总也打不起精神。我们两个的世界犹如盘古开天辟地,分界线浑然天成,我在分界线的这边偷偷地看他。他漫不经心地站在那边,左顾右盼,目光随时越过我。我不会知道他在看什么,总之他看不见我。
那件事发生在一次考试中。我们单人单桌。事主因为不知道一道题目的答案而向我求救,我故意不理睬他。我的故意,现在想来不过是最低级别的段数。只是将自己能够被利用的价值吊起来,稍微卖了个关子,只等着他表露出多一点对我的需要,我绝对会把自己的答案双手奉上。
可惜的是,事主并未意识到这些。他的想法很单纯,立刻向另一边寻求帮助。而另一边坐着我那时候的闺蜜,闺蜜毫不吝啬地献出了答案。事主对闺蜜满怀感激,笑容里充满了对闺蜜的好感。应该是他对着闺蜜露出的灿烂笑容,在一瞬间触及了我的怒点。
电光火石之间,我只感到脸上一阵发烫,说不出的委屈滋味。好像本来该是我的东西突然被人夺走,又不知道该怎么抢回来。刹那间我头脑发热,然后我忽然举起了手臂,老师叫了我的名字。我站起身,用自己都无法识别的陌生的声音说,“报告,有人在抄袭。”
在中学时代的校园里,考试过程中的抄袭是件大事。老师毫不怀疑我的指向,她立即向事主跟闺蜜的方向走去,而事主的桌上正放着闺蜜写给他的字条。我发誓那一刻的时间仿佛静止了,其他的同学都投来了惊恐的目光。
我坐下,低下头,默默地吞咽了一口口水,然后若无其事地做起题来。然而实际上,我无法静下心来,我的心嘈杂极了!无数细小的声音在窃窃私语。
在同学们眼中,我无疑成为了老师的心腹,学生的公敌,而更重要的是,我竟然把自己的闺蜜推了出去。她跟我那样好,我们几乎每天形影不离,而此刻我的所作所为无异于背叛。我意识到了这些,比其他人更快地意识到,这令我后悔并且尴尬。老师三言两语就没收了他们两个的考卷,还说那次考试的成绩要算零分。其他同学发出小声的惊呼。在那么多人惊讶的注视下,我的脸色红得发烫,但我继续做出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
“现在你满意了?”事主忽然转过脸来对我说。他的声音听不出什么情绪,而后他猛地站起身,“咚”一声推翻了桌子,向着教室外走去。我的大脑一片空白了,我在那一刻好像什么都听不见看不见,耳边就那一句他刚刚说的“现在你满意了?”反复回想。我承认我很想哭。
这真是一次愚蠢的经历。考试结束后,看着坐在座位上哭泣的闺蜜,我决心做点什么。我跑着去追老师,求她再给闺蜜一次考试的机会。因为跑得太急,我整个人从楼梯上滚了下去,狠狠地跌在地上。事主正站在旁边,他似乎并不担心成绩的事,反而饶有兴趣地看着我摔倒的这一幕好戏。
我慌忙爬起身来,才发觉崴了脚,每迈出一步都要狠狠地疼一下。而这时一旁的事主笑出了声。也许我的疼痛给了他复仇一般的快感,我羞愧难当,一瘸一拐地追到了办公室,对老师说了我的请求。
也许在老师眼中,我是好学生中的典范。我不仅阻止了考场上的作弊行为,事后还出于友情而为朋友想办法。她并不知道我内心的曲折历程。闺蜜跟事主一起参加了补考,大概是在老师的授意下,他们两个都郑重地对我表示了谢意。
我对着闺蜜郑重道歉,遗憾的是还不能完全说请原因。闺蜜原谅了我,她的宽容让我们的友情得以长存,也让我得到了成长。而事主也并没找机会为难我,在惊涛骇浪的内心戏过后,我们还是选择了用和平的方式彼此相处。可惜的是,我的脚伤却没有那么快好起来。在此后很长的一段时间内,我走起路来总是一瘸一拐。很多朋友问我是怎么扭到脚的,连闺蜜也很好奇,我总是笑笑就搪塞过去了。只是脚每次痛一下,我就忍不住想起事主的笑声。我并不生气他笑了,我只是可怜当时的自己。
当时的我的确可怜。不是因为我外表的平庸,不是因为我不讨男生喜欢,恰恰是我把自己放在暗恋的位置上,苦苦仰望的那一刻起,我就擅自决定了自己的渺小。
我不敢表达自己的好感,害怕听见别人的嘲笑,甚至希望他能多利用我一些,哪怕只是“利用”我而已。而这想法,无疑是基于我认为自己除了在学习考试上“可被利用”这一点优点,再没有其他方面可以去吸引他人、赢得好感。
我厌恶本来的自己,每时每刻都感到羞愧。这让我对他的那份喜欢,好像众目睽睽之下一瘸一拐走路的我,显得怪异尴尬,不可原谅。
毕业之后的每一天,我都在为了远离当年那个可怜的自己而努力。就在我不断努力的时候,我才终于明白,那些谨小慎微而又自卑懦弱的爱,根本不算爱,只算一种偷偷的迷恋。
迷恋的也不是那个人本身,只是迷恋他身上的光芒,源于自身对光芒的向往,而忍不住产生靠近的欲望。而越是靠近,那光芒越是把自己照得虚了,连头都抬不起来。我必须找到值得自己安身立命的事物,让自己有所仰赖,一点点长高,直到越过那道光芒,才发现那光芒原来是我给的。而真正美好的暗恋,理应发自内心,更加简单纯粹,而并非包含着对自我的全盘否定。否则就于任何人无益。
不久前,毕业后多年未见的事主跟我取得了联络。大概是听说了我身上发生许多正面意义上的变化,他主动发消息跟我聊天,言谈间很热情。
事主没有读大学,在家中坐吃山空。我勉强跟他聊了几句,便发现大家生活的环境截然不同,已经很难相互理解了。他炫耀一般地对我讲述自己同时结交了多个女朋友,又讲他们之间纷繁复杂的情感纠葛。我难以忍受,急忙叫停。告诉他我对他的感情生活不愿多做探讨,也提不出什么有用的建议。
兴致勃勃的话题被打断,事主显然有些不舒服。他意兴阑珊地发来一句,“亏你当年那么喜欢我,现在就这么冷淡”。看到这句话的那一刻,我像深深地呼出一口恶气一样,整个人虚脱似的放松。
亏他这一句话,让我明白我早已平安地度过了“当年”的阶段,让我明白自己一直闷头向上走,现在也该好好审视自己的前路和后方。我不再能够看到与他之间的界限,并不是我们的世界融合在一起了,相反,是我在自己的世界里越走越远,已经不想要再回头去看了。他在哪里我不在意,不在意他往哪里看,他会不会看到我,又有什么关系呢?
让我欣慰的是,这么多年以来,我并不是为了取悦他而让自己变得更好。我所做出的改变和努力,都是基于自身的本来意愿。这些意愿塑造了现在的我,也并没有多么超凡脱俗地优秀,但起码不再那么懦弱,也不必再自我可怜。
张爱玲是说过,爱一个人,低到尘埃里去。可你看,那些“低到尘埃里”的自我,哪一段感情有了圆满结局?所有不平等的爱情关系,打从一开始就是错误的,它只会带来无穷无尽的烦恼。人们总是渲染暗恋的甜蜜与美好,可暗恋却是教会人“自卑”的第一课,它最容易动摇人心,也容易引错方向。
好的恋人让人愿意表达情感,也让人更爱自己。不断让你发现自身缺点的,一定不是那个“对的人”。你也不要妄想去改变任何人的喜好,不要妄想去把自己打造成某人喜欢的样子,你就像向日葵一样努力地活。不停地向上、向上,如果你爱的人在前面,你就努力去追赶上他。那时候你再看,他是否依然散发光芒。
对了,有人问我事主长得怎么样。记得过去很帅气,朝气蓬勃的。如今我看见他的个人照片,眼神茫然,满脸是油。
网友评论
很喜欢这一段,直白地表述,扎疼了我的心,感觉从这一刻,你的人生就已经定型了,不会有浪漫,但绝不会走歪,理智的人生再也不需要灵丹妙药了。
一生至少该有一次,
为了某个人而忘了自己,
不求有结果,不求同行,不求曾经拥有,甚至不求你爱我。
只求在我最美的年华里,遇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