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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民哲学】六、生命轨迹理论与能量循环假说

【平民哲学】六、生命轨迹理论与能量循环假说

作者: 倚梦闲话 | 来源:发表于2016-12-11 21:37 被阅读90次

    生命轨迹指的是人在一生所经历的时间、空间以及事件所体现出的生命历程,其中包括了物质性和精神性的历程,也包括生理上的或心理上的体验等。

    无论从辩证唯物主义或从历史唯物主义观点来看,都认为有偶然的存在,然而,偶然的存在也必然性。相对人的生命轨迹而言,我们如果相信偶然的存在,是无法合理区分偶然性与必然性。以普通的婚恋现象来看,民间俗语常说:姻缘天注定。说天注定,是人们常常认为非常合适的一对男女,却无法成就美好的姻缘;而看起来毫无可能的一对,却最终有了实际的婚姻乃至幸福终老。这“天”指的是一种规律,规律导致的结果是必然的。

    时间维度的偶然与必然

    空间维度的偶然与必然

    时间与空间同存的偶然与必然

    时间、空间与生命自身同存的偶然与必然

    基本假设:宇宙能量循环假说

    宇宙间,一切微观的、宏观的物质存在,一切精神的、文化的存在都是能量循环流动的结果,从人类生命历程来解释,能量循环可以体现人类所理解及不能理解的人类自己定义的各种生命的和非生命现象。这些能量循环的规律隐含于宇宙中,人类通过自身具备的能量探索发现建构的知识体系,本身存在于宇宙,并呈现为宇宙能量的多种形式。

    以存在于物质中的微观元素为例,人类发现其之前,它也是一种客观存在,并以自身的规律运动及演变着;当人类利用所谓智识(其实是能量循环的形式和结果性表现)发现微观元素,便会形成能量循环的“新”的运动循环,表象上看起来,人类通过知识或科学改变了世界或自然界,其实是能量循环生成了不同的形式和结果性表现。人类用量能的积聚解释火山喷发,其实人类自身知识探索也存在积聚——即所谓量变到质变的过程;这一解释路径可以应用于人类各种物质现象和精神现象。如人类或其他生命的产生、社会的形成,精神及文化乃至科学等等自然的和非自然现象,然而从这一理论的解释力来看,宇宙中一切现象都可以称之为自然现象,或都不称为自然现象,而成为能量循环现象。

    人类认识世界以物质和精神进行分辨的二元世界凭借人的外在感官和内心体验将对于宇宙世界进行物质世界与精神世界的区分,以人类所能感知的世界认定人类无法用视觉探寻的精神现象归于物质世界之外的,并认为生命结束后人的精神必须以人类所能利用的知识文化传播工具如书籍、故事、行为(包括教育和学习)、记忆等可见的方式进行传承延续,却不相信精神是一种能量以人类无法察觉的方式进入能量循环,与人类常见的物质的或物理的、自然的能量循环一样以一种不断变化演进的规律作用于我们存在的宇宙。

    所谓的物质的世界和精神的世界从来都是互相依存的,精神现象依托生命而存在,并随着生命变化而变化,生命的成长历程时刻伴随着精神的变化,每一时间维度上都是不同的。人类常常误以为生命终结之后,精神也随之终止。其实不然,人的生命终止也并非是能量循环的终止,因为我们很容易看清楚生命的物质载体再次进入了宇宙循环,肉体腐烂也好,燃烧也好,物质形态消失变化是再次以元素形式进入宇宙变化,理论上他/她可以再次变成其他我们可见的任何物质形式,草木、动物、矿产等等。然而精神却无法看见,它是变成了基因表现还是以另外我们无法探寻发现的形式存在或循环呢?

    精神常以能量的形式存在。这一论点有诸多论据可以佐证。举例来说:我们常常认为人是趋利避害的,通常情况下,面对死亡时,无论动物或人类都会本能地进行逃避或抗争,然而,在一种可以选择生或可以选择死的情况下,有人就会选择忍辱偷生,有人选择以生命维护信仰或换取正义,我们常把这些行为表现描述为某人具有某种“精神”或称其为“精神力量”,某个人身上具备的精神能力可以感召其他人,甚至影响他人的行为和生存状态,这可以称之为普遍的精神能力循环表现;又如,在特殊情况下,人体内的物理能力会在人的精神力量的激发,而可以拯救人自己或他人的生命,而在通常状态下下,人依靠自己的身体力量很难完成特殊状态下的同样的行为或动作。最常见的是逃命或求生本能的特殊状态;再如一个身材弱小的人为了保护他的亲人或爱人,与强于他几倍的对手进行搏斗,最终战胜强壮的情况也不是十分罕见的。可见精神能量作用于物质能力或与物质能力合力的表现会大于单纯的常态的物质能量的形式。

    精神能量也常以知识的或对自然规律和科学发现以形成强大的能量表现,比如人类发明的炸药、子弹、炮弹、原子弹、核弹等。这些能量原就存在与宇宙之中,但人类以知识的累积和探索精神不断拨开包裹于其外的障碍而发现,或不断突破微观或宏观的局限去发现这些隐藏的规律或能量,并研究它的规律,从而进行发明创造,当这种研究创造能够使隐藏的能量以能量运动变化的形式出现时,我们不能否认这是精神能量的表现。

    精神能量也常以人类所表现的情感现象释放出生命形式的能量。比如进入恋爱期的男人和女人会因为情感能量的融合而能够创造财富,繁衍生命、相互鼓励获得精神能量,进而出现人的生活质量的提高或创造财富和知识能力的提升等等,如果不用一种精神能量的作用来解释,而单纯地与社会学或心理学的知识或理论来解释总会使人在某些时候陷入“死角”

    人类早就发现了能量的存在,但是一直将能量狭隘地局限于、物理、化学、生物等科学种类的范畴,分化出来的的动能、势能、机械能、光能、热能、电能等一直属于常规科学范畴的物理化学之中,生物能开始探索生命本体中存在的能量,却未能将生命认定为能量循环的形式,更未能将精神或文化的能量完全认同为与自然界可见能量同属的特性,或称之为同样的能量循环形式,并会认定人死亡之后,能量即随之消失。而部分对于死亡和精神现象的解释,由于收到解释者自身局限或功利性需求的驱使,鬼、神、宗教、政治、经济、人文文化等被建构成各种文化,却不能被真正的理解为能量的循环形式。

    以通俗的“鬼火”现象为例,鬼火本身的物质能量循环被发现为“磷元素”的燃烧作用,而在其未被人类探索清楚前,就会被解释为鬼的现象,这种解释同样具有能量作用,有的人会被吓死,有的人会感到恐惧甚至生病。同样的道理,在科学未被充分探索之前,人类会对自己无法解释的现象以精神能量的形式形成各种假说——并慢慢演化成宗教,文化的历程也是如此,并且当人类发现了精神能量的巨大作用之后,便开始通过自身的智识开始建构文化或称塑造能量,慢慢得便会形成各种文化、政治,伴随这人类自身的繁衍和发展,才有了我们当前的世界或社会。

    如何证明能量有其自身的运行规律?

    以人类社会发展中的现象为例,在人类没有发明汽车之前,人类死于现代意义的车祸为零,现代意义的车祸的概念也为产生,汽车的发明也决定了现代意义车祸的产生,由此而决定了车祸的必然,车祸的必然决定了诸多已经丧命与车祸的人和将要丧命与车祸的人的死亡方式的必然,并因此可以断定,人类无论如何聪明地发明各种避险工具或交通规则都无法保证还会有人丧命于车祸的必然性。车祸常常被视为偶然现象,然而实际上它是能量循环的表现形式。汽车靠能量驱动是一个事实,人靠自身能量驱动也是一个事实,人靠自身的意识、知识、身体能量等综合的能量驱动汽车装到了另外一个驾驶或不驾驶汽车的人或其他自然界能量形成的物体或人类靠自身能量建构的物体,就形成了车祸。正因所有这一切物质或非物质的存在都因能量循环来,所以其必然体现为能量循环形式的所在。

    虽然车祸的存在体现了能量的循环,那么如何在时间和空间上解释其必然性呢?

    如果用反证或反问来问,可以说是一个神奇的解释。

    如果你认为某个人是偶然死于车祸,你如何证明他为甚莫死于某年某月某天某时某分某秒呢?他为甚死于某国某省某市某街道的某个位置之上呢?

    这是极其有效地反问,但我们仍可以从正面来证实。

    首先,从知识本身所谓能量的角度来看,时间本身是能量循环的一个存在,时间本身即能量循环。古代的智者就曾提出:时间是一条河流,“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虽然这只是从形象上认识时间循环的形式,但若从人类所理解的时间来看,时间本身是人类无法探知的能量存在,即时间是人类的无知,时间可以摧毁一切也可以塑造一切,如果你认为它的存在,它一定存在,却永远不会为一个独体生命或一段生命所知晓,因为任何生命都只属于时间的一段。人类对时间概念的界定是浅显的,是人类为了方便自己而进行的一种极为简单的知识建构,而这一种建构本身也是时间的或能量循环的表现形式而已,因而人类的知识、科学、道德、文化无一不从属于时间、从属于宇宙的能量循环,这正是人类的渺小的存在。空间同样以宇宙塑造的自然形式和人类建构的社会知识形式存在,自然当然地属于能量循环的结果性表现,人类社会或历史发展同样是人类所塑造的知识所建构而来,而知识以无非是精神能量的表现形式,人类对于知识的建构正式决定性地决定了这个死于车祸的人所死亡的时间和地点,否则,死亡的概念也不曾存在,生与死都一样都不过是宇宙能量的正常循环。

    人类对于生命的科学探索更为有趣些,而且生命本身的神奇现象更让人容易理解能量的存在的必然。

    人类一直会探寻一些较为终极的问题,比如人类是如何产生的?世界是如何产生的?生命是如何形成的?更有趣的是先有鸡还是先有蛋,向右女还是先有男等千古之谜。在这些问题中个人认为是有答案的?但对于创世伦和进化论的争辩却不能以简单的界定两者的真伪,因为无论东方或西方、神学、宗教也好,科学也罢,无非都是人类以自身来探寻世界起源的“学说”,但只是各种学说开始争夺现实权力时,出现了你死我活争斗,这一争斗的过程就形成了人类的发展历史。西方社会形成的历史有非常厚重的宗教根基,其实东方也经历了类似的过程,但其文化路径却是完全不同的形式,并在近现代出现了断层。

    本理论的解释是无论创世论还是进化论绝非二元对立,而是人类对能量循环规律的探寻,这并非模糊的解释,而是基于人类对知识的建构过程分析的,人类从开始产生意识的时候对所有自然界的现象的发现能力是非常弱的,所以他就会尝试用精神现象本身来解释——“

    神”或“天”或“上帝”或“真主”等一切具有不需解释的力量来阐释世界中的能量现象,但人类逐渐通过认识发现自然界中的能量规律,发现者依旧保持用“神秘”的是“神”来迷惑不知道的其他人类,以保证自己具有较高的统治地位,实际上是利用了知识来保证自己的统治。

    随着科学的发展和人类探索世界的领域扩大,越来越多的知识被发现,越来越多的规律被认识,人类也在此进程中不断觉醒,但人类对于神力的渴望和对于精神力量的渴望使得“神”的力量开始在道德领域发挥作用。精神的领域能量流动也从未停止。

    因此人类对于科学的探索从马的屁股开始,从战车到蒸汽机的发明到火车的轨道设计到马力的概念,最后依旧到达了汽车的产生而形成车祸,这是能量从历史走到现在的路径,汽车燃烧石油,这一铁皮动物开到哪里哪里就会出现车祸,无论是开车的还是走路的,只要在那个固定的时间、固定的地点出现,车祸就是他们必然的命运。

    车祸如此,其他所有的时间如此。幸福如此,所有的痛苦也是如此。

    精神和物质都是能量循环,他们运动的方向就是能量循环的路径,而且都是不可逆的。人生从来没有假设,即便是在实验室中,能量也是在以自我发现的规律在前行,人类之所以总是觉得自己发现了世界,实际上是知识能量在驱使这物资的肉体完成能量循环,人类的感觉是自我赋予的体验,也正是能量的循环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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