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把东西安顿妥当,我就向白苏说了北上的打算。她听了惊讶道,“你这人,怎么做事雷厉风行的。”
“事发突然,我也没办法。”
我托她好好照顾央佳,她则从里屋取来一枚玉佩,要我随身带着,或许能派上用途。
“护身符吗?”“差不多吧。”
央佳听见,在怀里摸索一阵,也掏出一块玉佩,伸到我面前,“这只玉佩,我带了很多年,送给你当护身符。”
我心怀感激地接下来,不禁笑道:“这下就有了双份守护了。”
央佳甜甜一笑,白苏则耸了耸肩,教我早去早回,“南州有很多地下赌坊,我还等着跟你去一一扫荡干净。”
作为一个赌坊坊主,我实在不知道怎么回答她。
驾着马车来到北城门,红拂已经在等了。她手里拎着一个大包裹,看见我不停挥手:“小坊主,这里这里!”
车还没停稳,她就一跃跳了上来,“冷死我啦!”
“等多久了?”“两个时辰。”“那会天还没亮啊!”“嘿嘿。”
时节早已来到深秋,白天还好,夜晚和清晨的凉风则有些刺骨。我和红拂约在正午碰面,没想到她来得这么早。
“离午时还有两个时辰,小坊主也来得很早呀。”
“我是担心有蠢货记错了时辰。”
“嘿嘿——”红拂从后面抱住了我的腰,“小坊主还是那么可爱。”
我好想把她丢下车去。
北州有雪、桑、荼三个国家,雪国是其中最大、也是最北的国家,桑国和荼国城土都很小,在地图上看,更像是雪国的附属地。
红拂说她原本是桑国人,家境贫寒,打小就吃苦长大。十岁那年,父亲病逝,母亲难以维持家计,便把她卖给了大户人家做媳妇。过了没半年,这户人家举家南迁,觉得红拂碍事,又转手卖去了酒楼。
那个时候,一个胡国商贩正好在桑国谈生意,见红拂可怜,就用二十两银子把她买下来,带回了胡国。后来,红拂才知道这个商贩是个放高利贷的,他将红拂送去胡掌柜的酒楼,却把卖身契攥在手里,就是想让红拂替她挣钱。
“赎回卖身契的时候,他吓了一跳呢,”红拂想起昨天的事,仍然喜不自胜,“还说肯定是哪个大老板看上我了,替我付了银钱。”
红拂说她生平最痛恨三种人,其首便是高利贷者。
“这种人尤其可恶,用钱滚钱,压榨人血。”
在她的印象中,高利贷者皆是颧骨高、下巴尖的奸猾男子,一毛不拔,心狠手辣。
我和她的看法不尽相同。
“你知道,胡国最大的高利贷债主是谁吗?”我问红拂。
她摇头不知,我便说道:“就是胡国君王。”
红拂讶然道:“怎么会,你可不能乱说。”
我便问她放高利贷是什么,她说当然是借给别人少量的钱,然后收取高额的利子。
我点头应道:“胡王干的不就是这种事吗。胡国发行的银票,就是借给百姓的高利贷,名目繁杂的赋税,则是从中抽取的利子。”
红拂不同意,“你怎么能这么想,大家心甘情愿地挣钱,和迫不得已地去借高利贷,完全就是两码事。”
“高利贷者目光短浅,只顾杀鸡取卵,于是利子高到吓人,国君思虑长远,要保国运长久,所以稳定赋税,让百姓心甘情愿地为自己劳作。”
红拂还是不同意,我又说道:“你说借高利贷是迫不得已,那不妨试想,如果你身无分文,又是无业游民,是不是也要迫不得已地去劳作呢?酒楼的小二也好,杀猪场的屠夫也好,他们虽然不直接为国君干活,最终的收益却落在了国君的钱袋里。”
“可是,可是——”红拂还想反驳,“百姓挣到的钱是自己的,高利贷借来的钱,却要还回去啊!”
“并非如此。百姓辛勤劳作,挣到的所谓汗水钱,其实也是借款。国家的银票是一种不定期的高利贷,一旦国运动荡,改朝换代,银票便一文不值,百姓连本带利全还给了国家。”
红拂听到这里,整个人都懵了,“照你这么说,胡王岂不是胡国最凶残,最无情,吃人不吐骨头的高利贷者了。”
“胡王或许有此自觉,或许浑然不知。他不过是王位的代理人,谁坐在上面都一样。胡国太大,胡王一人鲸吞不下,所以就有了文武百官,三教九流,大家一起来角逐这场高利贷游戏。”
红拂怔怔地看着我,深吸了好几口气,使劲晃着脑袋说道:“不行不行,我差点被你骗过去了。小坊主,你太会糊弄人了。”
我忍不住一阵长笑,没再继续讨论这个话题,转头问她痛恨的另外两种人是什么。
“一种是好吃懒做,毫无本事却满口大话的人。”回到最初的话题,红拂又恢复了劲头,“这种人在酒楼数不胜数,多是达官贵人子弟,吃着家里的粮食,花着家里的银钱,吹嘘着完全与自己无关的事情。”
“哈哈——还要你们陪在旁边奉承恭维。”
“是啊。”红拂从激愤变成了怅惘,“有时候真替自己不值,可是生活如此,又有什么办法呢。笑得多了,就觉得认真实在是一件蠢事。”
红拂说,有些酒妓,被这些纨绔子弟哄得鬼迷心窍,对他们言听计从,自己不忍劝说两句,反而招致她们的嫌弃:“你这么认真干嘛,我的事不需要你来管!”
听到这话,我陷入了沉思,不知道该如何应对。
红拂似乎也没想从我这里听到答复,转而说她见的人多了,渐渐就能看出人的本性了。
“这其实是酒妓的基本功。”红拂大概觉得话题有些沉重,笑着换上了轻松的语调,“进店来的客人各式各样,哪些人有钱,哪些人抠门,能很快地甄别出来,才是出色的酒妓。”
我问她大概多久能看出一个人的深浅,她说一看二问三劝酒,基本就一清二楚了。
一看是看面相和衣着,二问是问生活琐碎事,三劝酒则是试探客人能掏出多少钱来。
我觉得有趣,便问她:“那如果我去店里喝酒,你会怎么看我?”
红拂毫不客气应道:“身无分文,苛刻倔强。”
“哈哈哈——真亏胡掌柜没有把我扫地出门。”
“但是——”红拂话锋一转,又说道,“我肯定会和你喝上一杯。”
“为什么?”“因为你身上有那些寻常酒客没有的气息。”
红拂也说不清那是怎样的一种感觉,她说女人大都能嗅出男人身上的气息,或贫寒,或富贵,或底蕴深厚,或外强中干。
在动物的世界里,雌性通过气味、外貌或举止来挑选雄性的例子比比皆是,女人也不例外,不管她嘴上说着多好才华,多爱美貌,本能却会驱使她追逐最喜欢的气息。
我越听越觉得玄妙,便说她是一头猛兽,专挑喜欢的猎物下口。
红拂听了扑哧一笑:“顺从本性有什么错。不过,小坊主身上的气息很危险,我隐隐能感觉到,却还是忍不住要靠近。说不定你才是真正的猛兽,散发着诱人的气息,等待那些雌性傻傻上钩。”
红拂说,她时常想象着这样一幅场景:抱着陪我喝一杯的想法,不料被我的气息所魅惑,一杯接一杯地喝个不停,最后软绵绵地倒在我怀里,眼睁睁地看着我剥开她的皮骨,吮食她的血肉。
说完,她露出了迷醉的表情:“啊——那样也不错。”
我连忙挥手驱散了她的幻想,“快醒醒,该下车吃饭了。”
我们在沿途的村落歇了脚,能吃的只有粗茶和馒头。我随身带着些咸菜,全给了红拂就馒头,自己实在没胃口吃东西,就只喝了点茶水。
我问她带那么大个包裹,为什么没有一点干粮。她嘻嘻笑道,自己好歹也算衣锦还乡,当然要风光一些,干粮又沉又油,还怕弄脏了衣物。
说起来,红拂今天确实穿得艳丽,平时在酒楼看惯了没觉得,这时走到荒郊野外,便显得异常夺目。
不时有男子投来垂涎的目光,像苍蝇一样驱赶不走。
就连上茶的小二也忍不住多嘴两句:“小哥好福气呀。”
我反笑道:“有好福气,就不至于只有馒头吃了。”
小二则不以为然:“姑娘愿意陪你吃馒头,这才是好福气啊。”
这小二看上去愣头愣脑,说出来的话却不无道理,不过红拂只顾盯着我笑,真的在吃馒头吗。
回到车上,我问她馒头好不好吃,她说皮太硬,咸菜还行。
“我看你吃得还津津有味。”“因为你的表情很下饭呀。”
我一怔,摸着脸颊问道:“我什么表情?”
“对周围人嫌弃、蔑视,露着看蝼蚁一般的眼神。”“我哪有!”
这个红拂,该不会还把我想象成一头猛兽吧。
“不过,你心里其实很得意,对吧。”红拂露出了惯常的嬉笑,这是她开始捉弄人的征兆,“你看不起他们,他们却很羡慕你。”
我伸出手指在她额头使劲一弹:“少想些有的没的,我没有那么多闲工夫花在这些人身上。”
红拂捂着发红的额头,却嘻嘻笑道:“不愧是小坊主,和寻常人不一样。”
我嘴上这么说,心里却有些动摇。红拂说得不错,那些想法确实一闪而过,我无法视而不见。
哎,看来我的修行还不够啊。
重新上路,我忽然想起,红拂口中的三种人,还少说了一种。
红拂却道不想告诉我。
“为什么?”
见她不吭声,我又问了一遍,红拂方才开口道:“因为小坊主就是那种人。”
“啊?”我转过头,正好看见她脸上的忧伤。我讪笑着收回视线,“既然如此,你何必要说有三种呢。”
我们尴尬地沉默了一会,红拂又说道:“小坊主放心,有我在,一定把你变成我不痛恨的那一种。”
“放得了心才怪咧!”“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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