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在前言:我不是荣迷,大学时被室友安利,看过哥哥几部电影,听过哥哥几首歌曲,知晓哥哥一些为人处世。但仅如此,已然觉得哥哥是一个传奇。
“往事不要再提,人生已多风雨,纵然记忆抹不去,爱与恨都还在心里。” 当《霸王别姬》主题曲《当爱已成往事》的节奏响起,脑海中闪现的依然是哥哥风华绝代的容颜。
LOVE01、
凡是人的,就得听戏,不听戏的,他就不是人。什么猪啊,狗啊,它就不听戏,是人吗?它畜生。
有人,就有故事,就有戏。
世道艰难,走投无路的艳红只能将年幼的儿子蝶衣(小豆子)送去学戏。奈何关爷不收六指的孩子,在冰天雪地中,母亲狠心削去了蝶衣的小指。
年少初长成,被小伙伴们讥笑、捉弄,被失心疯的张公公欺凌,被逼唱“小女子年芳二八,正青春被削去了头发,我本是女娇娥,又不是男儿郎”选段。
无疑,幼年的蝶衣是不幸的。
可是,他又是幸运的。他遇上了处处护着他的大师兄小石头,遇上了懂他戏曲的红颜知己袁四爷,遇上了给了他母爱般温暖的菊仙小姐。
“你们是不是欺负他来着?走,跟我睡吧!”这是小石头初见小豆子说的第一句话。
对于小石头而言,小豆子是需要被保护的小师弟,从认识开始。师傅责罚他时,他默默受罚没有任何怨言。但在师傅重打出走小豆子的时候,他挺身而出奋起反抗,一边反抗还一边说道:“别打了,别打了,你要把小豆子打死了。”我想,如果没有小石头,可能也就没有后来的小豆子了。
一笑万古春,一啼万古愁。此境非你莫属,此貌非你莫有。这是四爷对蝶衣的欣赏。
对于四爷而言,蝶衣是男是女没那么重要。重要的是他从蝶衣身上看到了完美的化身,仿若虞姬再现。蝶衣的好,蝶衣的美,大众看到的,他懂;大众看不到的,他也懂,就连蝶衣自己不知道的,他亦看得到。
对于菊仙而言,蝶衣算是她的“情敌”。打从一开始,蝶衣就看不上窑子出身的菊仙,也从未张口喊一声嫂子。在他眼里,菊仙是“第三者”,是莫名其妙闯入霸王虞姬生活的第三者。可是,就是这个他看不上的人,在他抽大麻戒烟时给了他母亲的怀抱,是她在后台安慰被抢了虞姬角色的他,也是她从火中抢回了他的宝剑。
有些人有些事,可遇不可求。所幸,他们遇到了。小石头和蝶衣一样,都是可怜之人。四爷与蝶衣一样,都是追梦之人。菊仙与蝶衣一样,都是造化弄人。
生活在那样的时代,似乎不该用幸与不幸来形容他们的生活。
LOVE02、
我本一生痴戏,奈何世事无常。
段小楼与程蝶衣,是打小一起长大的师兄弟,一个演生,一个饰旦,一出《霸王别姬》,更是配合得天衣无缝。为此,两人约定合演一辈子《霸王别姬》。只是,两人对于戏剧与人生的关系理解大有不同。
小楼是平凡男子,京戏于他,只是谋生的技艺。感情于他,亦只是人间幸福的寄托。他是世俗的霸王,期许的是一些物质的,着实的,平凡的幸福。他是常人。正常,也平常。
说好的是一辈子,差一年,一个月,一天,一个时辰都不算一辈子。这是程蝶衣的坚持。演了一辈子的戏,程蝶衣与虞姬早已合二为一。戏里戏外,他都把自己当成了真虞姬。
一时入戏深,一世戏中人。无论对人、对戏,程蝶衣都是坚持且痴迷的。
在悬着大东亚共荣条幅的戏院里,蝶衣于台上贵妃醉酒。霓裳羽衣,飘飘旋转着绝世的风华。头顶忽地撒下无数抗日传单。灯骤灭。台下喧哗。没有人再顾及台上的贵妃。一片混乱之中,唯有蝶衣,独自于黑暗之中,传单之下,继续着未尽的绝美舞步,丝毫未曾停滞。
不问外界风云突变,不问这世上如今是谁主沉浮,也不管有没有人在看。上了舞台,是虞姬便是虞姬,是贵妃便是贵妃,黑暗中,也要坚持演完那场戏。那已经不是演给任何人看,是一场,对艺术的献祭。
不疯魔,不成活,蝶衣是做到极致的人。
LOVE03、
“我本是男儿郎,又不是女娇娥。”一剑别虞姬,一念别往昔。
戏台下,观众来了又散,散了又来。戏台上,为霸王生,为霸王死,终是霸王别了姬。
世界既已癫狂,不如,归去吧!以戏成全余生愿,世间再无程蝶衣。舞台上,独剩下那个曾经叱咤江湖的“霸王”杵在那里。
人虽逝,情依然。曲终人未散,程蝶衣是,虞姬是,哥哥亦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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