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年赶集(续一)

作者: 陈水河 | 来源:发表于2024-08-05 09:17 被阅读0次

近年来,也时不时地有服装摊加入。原先,所售的货品大多是从服装加工厂或者品牌专营店、直销店扫货来的,滞销的东西价格不贵,而今也不同了,在挂衣服的横杆上,竖起各种品牌的纸板,并用高音喇叭进行促销。别以为集市摊位上的服装便宜,你一圈问下来,保准与城区店差不离。既然差不离,又是寒暑天急需,那就买吧。嗨,回到城区的家,把挺刮的长裤穿起来还能赢得妻子胡老师的赞许:你的身材,你的粗小腿还就需要这种直不笼统的裤管搭配。不知怎么的,是不是小时候上山砍柴挑柴,下田挑稻谷小麦番薯大萝卜的缘故,小腿的毽子总比同龄的人或同样身高的人要凸出,平时穿牛仔裤都遮盖不住,穿西裤是把奇缺之处显摆给人家,太有损一个机关干部的形象。

酒壶(与文无关)

除服装摊位外,我还是最看好那些小饭馆,并特别喜欢吃拿猪脚熬制的豆冻。到白沙陈集市走一趟,如果不吃上一碗豆脚冻,那是白皙的大额头都要后悔到乌青发黑的。我有这样的偏好,尽管已挺着将军肚,且得了高血压。后来,与当地干部和文友一起在饭店里小聚,我提起它,想不到大家纷纷响应。羊糕配美酒,好是好,却只有冬春半年之光景。摘一块豆脚冻入口,喝一口烧酒,那是咱老百姓天天过上神仙的日子。仔细推究起来,一是当地的土猪皮较厚,煮出来的胶原蛋白也多,二是切块的猪脚经沸水淖过以后,加入各种配方、调料,再用高压锅大火猛煮,然后转小火慢炖。三是在面盆里摊凉。四是食用时用菜刀进行“井”字形切割。落在大碗小碟里的,是琥珀状的块冻,用筷子摘到口中,那个润滑爽口的感觉,简直无法用文字形容。估计白酒与它碰撞后能部分烧掉油腻,因此,你吃的再多,也不会拉肚子。要是喝啤酒或者喝饮料,再吃一块豆脚冻,不仅在吃时产生不了那样的感觉,而且恐怕进入到肚腹中后,还因勉强走在一起搅动肠胃,倒给身体带来一定的不适。(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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