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罗.奥斯特 用钢笔在方形笔记本上创作并无休止地修改,一天能写出一页就很开心,然后把潦草的文字输入电脑以方便阅读,再用铅笔在打印稿上修改。
据说海明威站着写。
我一般下午或者晚上写,一天100~300字,间隔三五天,一天写1000~2000字。一万字写一个月左右。写完以后,要休息一周左右。(写简书我是聊天记录整理,一天两千字左右,但是我不认为这是写作,它只是实用文而已)。
以前手写,早晨写。现在电脑写。
我一般内心涌动一种情绪,有一种体验,会憋一天,第二天觉得情绪还在,没有弱化,就考虑写。
平常散步,有感受的话,会手机记录一句话,不会多。作为意象储备,过些天觉得记录的那句话无感,就删除。
偶尔一句话语浮现脑海,激动不已,我做一番考虑,觉得有价值,会当天写。绝大多数情况,我不会根据激情和灵感写作,而是酝酿发酵充分。
我最大的特点是不列提纲,不想清楚情节故事,也不想主题和意义。我看中那种意象的涌动,意象语言召唤我,这是我写作的出发点。
我的修改都是小修改,但反复改三遍以上。
我说的都是指纯文学写作,不含其他写作。
我的写作习惯更多精彩尽在公众号:寻虎纯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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