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几个新词站在了风口浪尖,“微商”、“分销”、“朋友圈销货”,一瞬间,这些如同打了鸡血的代理、微信建站公司或者团队如雨后春笋一般涌现出来,我靠,真是觉得在朋友圈发发东西你们就是“商”了么?
“商”本指运货贩卖,“贾”本指囤积营利,即所谓“行商坐贾”。所以你们可以看到吧,真正的商应该是有物流渠道,进行跨地域销售的可称作是“商”,而囤点货盈利的顶多算个“贾”(此字念gu,别没文化的念jia贾)。如果非有人把自己说成“我们现在有顺丰、逆风,东西南北中通这样的快递公司做物流”那我只能“呵呵”你了。
前两天,好友微信我,跟我询问微信公众平台的相关事宜,言谈中他并不清楚订阅号、服务号、企业号的各种区别,只是“我们公司现在觉得到处都在做微信公众平台,我们也应该做一个,但是怎么做,做什么,我们也不知道。”对于这样的企业,我只能深表同情也深深欣慰,至少他们开始注意应该在这个互联网时代做点什么事情可以和互联网挂钩。而到底做啥他们其实也并不清楚。这就造成了知识红利差、信息红利差,于是乎一小撮人冒出来,大谈搭建联盟,吸引客户,微信也赚钱这一套损人利己的理论。试问,这样的团队或者公司到底有没有职业操守?一个微信在你们手里变成了赚钱的工具,但是有想过这会给商家和客户带来怎样的灭顶之灾呢?
互联网转型需要全方面的转型,不是一个微信公众平台就可以当企业的救命稻草!
说的很浅显,就算我们郅尚文化把客户的微信平台做的再牛逼,最后一个服务跟不上,O2O转型的时候落在实体店的时候出问题,微信还能救你几次呢?
还有一部分人,觉得当年淘宝的风没赶上,现在出微信了,总算可以赚一把了,于是乎:面膜、眼霜、减肥药巴拉巴拉这些统统发图,也没个实体店面,只靠一些俊男靓女花瓶去宣传如何如何美白、如何如何有效果、最终客户拿到货连生产地址都没有,这样的小盆友们请问你们对得起“商”这个字吗?
我记得中国式管理教父曾仕强教授曾经说过:在中国他把生意人分为三类,一类个体户或小贩,这些人只是为了生计、为了口粮买些货,可以说只要赚钱就什么都干。第二类是叫做商人,有可为有可不为,目前中国企业主都是这个范围。最后一类叫做企业家,将社会责任为己任,在社会取得多少,会回馈给社会更多。而那些朋友圈卖卖货的朋友,请问你们的产品都有国家监测文件,手续齐全吗?好,就算一切手续齐全,请问你们给地方或者国家税务上过多少税?偷税的同时还大言不惭,说什么微商改变世界,我看微商也只是改变你们的世界吧?一个企业是有自己的社会责任的,这种责任来自于企业的内部文化及基本道德,而作为市场环境中重要的组成部分,请在做生意的同时,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缴纳相应税务,这是作为纳税人应该做的社会责任,也是公民的基本责任之一。
所以根据曾老师的理论,咱们微商只能称作“微贩儿”或者“微体户”!同时,大量的朋友圈广告、信息已经严重扰乱了腾讯的布局,小马哥会容忍你们多久?这钱要赚也得是微信赚,现在用人家的地盘赚自己的钱,要是底盘所有者反应过来,请问微贩儿们你们的生存空间还有多少呢?
另外,有这样一些科技公司、传媒公司、房产公司(我也不懂这种重资产公司怎么也开始玩轻资产产品了,是之前被骗过,现在想用别人那套路骗骗别的人吗?)叫嚣微商会,微商联盟,本身你们就搞错了微信的布局了好嘛?微信公众平台,请看好,是叫自媒体平台,不是拉帮结伙搞传销的。
你搞一年,会员单位很多,你也很赚钱,然后呢?
你搞一年,东西没卖出去,大家没赚钱,然后呢?
你搞一年,这个环境乌烟瘴气,周围都没法赚钱了,然后呢?
所以微信不是不好,而是被很多不懂的人玩坏了。没内容、去媒体、营销至上,我只能呵呵了!没文化就是没文化,没文化也不要出来骗人好嘛?赚的盆满锅满的,成员单位怎么办呢?换句话说,上线总代、区代赚的很多,下面发展的单独代理怎么办呢?这不是就无限发展下线,传销再传销吗?而这种商业本质,本身就是在破坏商业,犹如金庸先生小说里的七伤拳,敌伤十分,自损七成。市场环境就是这样被搅乱,这种形式和互联网思维里面的跨界打劫还不同,跨界的最起码都是公司层级之间的行业、领域等的三位跨度,而只用微商是无法解决这个问题的。用小领域去解决大课题,只能是管中窥豹了。
微信也好,微博也罢,独立开发的APP,这些都是配合企业市场营销、品牌搭建的工具,而不是主要渠道。从我们多年研究企业价值趋向发现,目前适合企业发展的企业价值天平表现出来的变化,可以说企业互联网转型,绝对不是简简单单的做个微信,玩个微商。O2O这么火,别忘了它是一个过程:线上到线下,线下到线上(还有其他解释,再次不一一列举)。哪一个环节出了问题,都会影响O2O,不是一个微信可以救企业,也不是一个企业就能做好微信。
所以,真别觉得会玩微信,就能救企业的命,就能成功互联网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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