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的真义——尊重自我

作者: 晶亮晶 | 来源:发表于2016-05-22 14:56 被阅读220次

    在生活中,有很多人难以拒绝别人,受到别人的请托,明明心里不愿意、不高兴,百转千回,却难以对别人说“不”。

    例如同事A最近新买了一个单反相机,高端大气上档次,自己用都小心翼翼,生怕不小心脏了、碰了,时时勤擦拭、莫使惹尘埃,用完了也好好好的收起来。朋友知道他买了个好相机,恰巧周末要和新认识的女孩子去约会,想拍美美的照片哄女孩子开心,向他开口借相机。借吧,刚买的相机,自己还没用顺手呢,就要让别人折腾来折腾去,别人肯定不如自己珍惜,万一不小心划着哪儿了,或者使用不当把他的设置全给改了;不借吧,好像扫了朋友兴致,驳了情面,朋友不高兴。这可如何是好?同事A非常为难。

    同事A不善于拒绝别人不止体现在这一点,他是单位的“老好人”,对周围人有求必应,几乎从不说“不”;他也从来没跟同事红过脸、吵过架。但是有求必应的一个结果,就是每个人遇到麻烦都喜欢找他帮忙,EXCEL表格某个公式不会用、事太多打印某个文件来不及了、顺路帮忙买个东西、去别的部门递交个文件……总是这样零零碎碎的小事儿,把A自己的工作节奏完全打乱了,常常搞得自己焦头烂额,因为分担了别人的工作而使自己疲于奔命。


    拒绝别人需要勇气,更需要自我的力量,即不违背真实自我的力量。这是尊重自己的一个重要表现,因为自尊的人,必然是具有自主性、能替自己做主的人。一个有充分自主性的人,能够确认自己的选择与主张,能够分清自我和他人的边界,能够坚持自己的底线和原则,因此具有做出自主选择的能力。相反,一个缺少自主性的人,往往会选择顺从那些其实和内心真实想法抵触的要求,对于他们来说,拒绝别人就意味着自己会被讨厌、被否定,变得不受欢迎。因为他们没有去和别人说“不”的力量,放弃了自己的自主性。就算他们偶尔拒绝了别人,往往也会产生担心、焦虑、自责这样的负面体验,好像自己做错事了一样。

    从人格形成和发展的阶段来说,在孩子在2-3岁的年龄阶段,会经历人生中自主对依赖的探索期。这个阶段的孩子已经学会了爬、走、说话、自主玩耍,他会想要独立的探索外界的世界,想要为自己做主,就会频繁地出现不服从父母管制的行为,例如不吃饭、不听话、不合作,试图和父母对着干。其实这正是孩子建立自主性的一种尝试,探索自我控制和控制外界环境。如果这个阶段的父母能够理解和尊重孩子的意志,在一定程度上满足孩子的自主性,适当管教,那么孩子就能形成自我满足感,建立起自主性。反之,如果父母擅自将孩子的需求归结为错误的,予以否定,凡事由父母决定,那么孩子就会产生焦虑、羞耻感。

    在青少年时期,一个人会逐渐形成一个比较稳定的人格,对“我是谁”、“我要成为怎样的人”进行思考和确认,形成了关于学习、生活、工作、人生等价值观的整合。在这一时期,如果青少年不能确立一个清晰、稳定的同一性自我,那么他对自我的认知就是混乱、消极的。但现实生活中,父母总是干涉的太多。一些父母溺爱孩子、代替孩子做所有的事的时候,恰恰是以爱的名义去伤害孩子的自主性。还有一些父母,因为自己生命中的遗憾,而在不自觉中把孩子变成实现自己理想的工具,而不是真心关注如何实现孩子的人生理想。一些父母以“爸妈赚钱很辛苦,你要听话”、“不孝顺”、“这都是为了你好”,来绑架孩子意志,打压孩子的自主性需求。有些父母还会因为孩子不听话打骂、疏远孩子,这些行为都会使孩子被内疚与焦虑所折磨,如果无法满足父母的要求,自己就不是个好孩子。为了避免体会到这样的感情,孩子会发展出讨好型沟通模式。

    就像记忆枕的记忆能力,第一次你给它的受力便会存在印记,次数渐渐累积,就算不给外力,记忆枕也会呈现出固定的角度。从婴幼儿到青少年期,是一个人人格心理发展的重要阶段。由于家庭、社会环境原因,孩子没有发展出良好的心智和沟通模式,这种模式便会一直延续。


    讨好型沟通模式的人内心敏感,有同理心,很会为别人着想,却会忽略自身的需求和想法。在接受别人的请托时,即便知道对方的要求违背自身意志也会习惯性的硬着头皮满足对方的需求,如果拒绝了别人会觉得非常的愧疚与惶恐,即便他完全没有必要为此感到愧疚。

    讨好型沟通模式的人心理模式是如果我合你的心意,那么你便会觉得我是可爱的、好的,把自我存在的价值和意义评判的权利交给了别人。如果你基于以下理由无法拒绝别人,那么就要反思以下自己是否出于讨好的心理和别人交往了。

    1、我害怕伤害他人的感情;

    2、我害怕影响我们之间的关系;

    3、我不想给别人造成不便;

    4、我担心遭到他人的报复。

    待人热情、助人为乐是真诚和善良的一种表现,有助维护人际关系,但是过度了就要引起我们的警惕。我们不妨问自己几个问题,“你是否在想说不的时候却说了是?”、“你渴望所有的人都赞许你吗?”、“如果有人不喜欢你,你觉得难受吗?”如果一个人对上述问题回答“是”,那么他很可能已经处于过度讨好的状态。


    心理学家指出,一个人要保持健康的心理,有合乎常理的行为,就必须保持一定的“健康界线”。每一位个体的人都生活在某种身体、感情和思想的健康界线之内,这个界线帮助他判断和决定谁可以接纳,并接纳到什么程度,为谁可以付出什么,并付出到什么程度。

    就像佛经中所说:身不能利,安能利人?心调体正,何愿不至。自身都不能得到益处,怎么能将益处施给他人?首先要调理顺当自己的心意,才能做出正确的事情。自利其身又利他人,助人为乐的行为才是可持续的。简单说,就是利己不利人,优于利人不利己。

    讨好型沟通模式的人,要学会为自己负责,发挥自主性,把选择的权利掌握在自己手里。助人为乐,却违背你的真实心意,甚至和自身价值观相悖,却碍于人情关系,便不是什么善事。讨好、取悦别人,而置自我需求于不顾,岂不是本末倒置。你需要表达你的真实意愿,不卑不亢。一个人要先懂得爱自己,再去爱别人,别人也才会感受到真正的爱。讨好貌似是一种对别人的爱,背后却是对自己的不爱。我们在该付出的时候付出,但不必倾其所有;在该合作的时候合作,但不必无条件地让步;在该拒绝的时候要温柔地坚持,而不必委曲求全。拒绝讨好,善待自己和别人,要从自尊自爱开始。


    具体怎么做呢?

    一、保持平等的人际关系。交往人际交往中,并不是一味满足别人的要求就可以获得别人的认同,很可能反而因为你的帮助是廉价的、轻易能够获得的而滥用你的善意,不顾及你的感受。心理学研究表明,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本质上是一个社会交换的过程,个体只有在付出和获得呈正比的时候,才会更加珍惜那些所得;如果付出很少的代价就有收获,那么个体会倾向于不那么珍惜它,因为他觉得自己并没有付出代价,就算是失去也不会有多大损失。

    二、保持自身人格独立性。把评判自己存在的价值和意义的权利掌握在自己手里,而不是交给别人,不是别人说你不好,你就是不好的。自身人格要独立,要有自主性。人格独立的人,才有力量肯定和保护自己,因为对自身的评判不依赖外界。

    三、秉持利己优于利人

    考虑是否答应别人的请求时,一方面要看其是否合理,一方面看自己是否能力去提供帮助,还有很重要的一点,要尊重自己的感受,你是否愿意去提供帮助,只有这样,他人也才会尊重你的感受。如果这三个条件都能达到,则助人为乐手有余香;如果不满足其中任意一条,你就要想办法委婉谢绝他人的求助。

    当然了,拒绝他人时也要讲究一定的技巧,可以多学些这类的技巧。譬如,朋友向同事A借相机,就可以说自己周日也要用相机、或者已经越好要给母亲大人拍美照之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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