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诉情由的,似乎有理;但邻舍来到,就察出实情。 (箴18:17 )
因为人在叙述的时候,有把事情说得对自己有理有利的倾向,有推卸责任的倾向,有误解人的可能,有撒谎的可能,有陷害人的可能……;并且对于同一件事情,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理解,在叙述中会把自己的理解加进去。因此,弄清楚事情的本相并不容易,要听正反两方面的意见,还要有人证物证,有正确的判断标准,有正常的理性思维,人品公平正直,没有si 欲,才可能做出公平正确判断。
只听一种声音,偏听偏信,会失去思考的能力,形成许多错误观念。人心里有罪的存在,人所说的不见得是实实在在的。说得动听的,说得慷慨激昂的,往往是骗 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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