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小说】答应不爱你,入骨又三分

作者: 紫苏子_ | 来源:发表于2019-03-14 20:31 被阅读8次

文/紫苏子

好久都没有写故事了,这是2018的一篇旧稿件,断断续续没写完,放了很久,今天给故事一个完整的结尾。

(一)

  都说,当真正爱上一个人的时候,人会变得特别勇敢。

那一天,苏菀对林越说“你从来都不曾真正了解过我,你怎知道我不会真正勇敢?你又怎知?我的真正勇敢其实是彻底把你忘记!”

    七夕的那天晚上,从来都滴酒不沾的苏菀将自己灌的烂醉,一向安静温顺的她,却因借助了酒精赋予的胆量,在餐桌上指着她对面的男子。

大声的说道“林越!我…我告诉你,我他妈…就是喜欢你,从六年前…六年前就开始喜欢你!整整六年,我花了整整六年的时间去等你,可你呢?…如果不爱了,你就直接告诉我,拖拖拉拉算什么,我苏菀从来都输得起!”

她只要一个肯定的答案,如果他说不爱,她便转身离开,对待感情,她向来拿的起放的下,在苏菀眼里,爱情是平等的,所以,她不会对任何人死缠烂打,这是她起码的傲骨。

然而,林越却是苏菀的例外。

他给了她温情,给了她关怀,给了她对爱情生出的渴望,却从来,没给过她一个确定的答案和未来的承诺。

      夜晚的外滩吹来清凉的风,小吃店屋檐上昏黄色的灯被风吹的微微晃动,桌面的一堆酒瓶四仰八叉的躺着,有的落到地面,发出框框的声音。

苏菀瘦小的身躯颤巍巍的站起来,面色虽是失落的,可总掩饰不了她本就倔强的眼神。

六年前,因为林越的一句话,她爱了他六年,在没有他陪伴的岁月里,等了他六年,耗尽了她的青春。

只因他曾经陪她度过了她人生最无助最灰暗的那段日子。

也在那时,他说了一句对那时的她来说,最动听的情话“小菀,将来的日子,无论风雨,我陪在你身边,我会心疼你,会护你一世周全!无论有多大的难题,我都会和你一起面对!我只要你记住,无论发生什么,你还有我!”

清风略过盛夏的荷花,湖面上,只有白鸽飞过的声音!

就是这个像清晨的阳光一般温暖的男子,曾经,眼里,话里,满是深情的对她说了这番动听的情话。

此般厚重,足够她,刻在心里好多年。

然而就是这样一个人,却在六年前不声不响的从她身边走开,连半个字都没有留给她。

她以为,她们这辈子都不会再见,即便再见,他也会给她一个合理的解释,而她,也愿意去听!

可是,人终究是会变的,何况时隔六年?

他突然又回来了,就在她准备忘记他的时候,他突然出现在她面前,连句解释都没有?也正因为这样的毫不在乎,把过去看的云淡风轻的模样,才让苏菀的心越发的疼痛。

      苏菀摇摇欲坠的身躯看的人分外怜惜,她一把推开起身正要去搀扶她的林越,她用尽了浑身的力气,连同自己所有的心痛,一并挥洒出去!

胳膊碰到桌角被硌的生疼,却也依旧骄傲的与林越保持距离“不要再试图靠近我!”

如果再给她一次机会,她一定不会让自己再次沦陷。因为有些痛,一次就够了!

“你喝醉了,我先送你回去!”

林越仍旧和以前一样,什么事都不会去做解释,以前是对别人,可如今连对她苏菀也是了。

果然,时间真的是个好东西,可以改变很多事情,包括曾经那段所谓的坚贞不渝的爱情!

你生命里的爱而不能,得未曾有,总有一天会一一实现。

(二)

    时隔六年,若非这场偶然的同学聚会,她又怎会与他再次相遇,她又怎知他早早便已回国?

夏日的河岸边有一排排的柳树,晚风拂过脸颊,一阵阵的清风让整个盛夏都变得清凉舒适起来!

他曾捧着两桶爆米花和她坐在细水长流的小河边,听着草丛里蛐蛐的鸣叫,悄悄告诉苏菀,他不喜欢的事,他说,不喜欢国外的生活,不喜欢参加同学聚会,也不喜欢留着金黄色卷发的女朋友。

而如今,他从金灿灿的美国回来,与她在这场同学聚会上偶遇,与此同时,陪在他身边的是一位留着金黄色卷发的美貌女子!

看吧,多讽刺,人真的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连自己一直坚守的初衷都会换掉!

可是,为什么她苏菀还要这般没有出息,都六年了,还要为着一个虚无的承诺苦苦讨寻一个解释?

罢了,罢了。

她苏菀有起码的尊严,她才不要像个小丑一样,保留的最后一丝傲骨,都被窃取的一丝不剩。

你会不会忽然的出现,在街角的咖啡店,我会带着笑脸,挥手寒暄。

七月的风声在耳边轻轻吹过,苏菀跌跌撞撞的离开宴会,即便如何的难过,她也要把狼狈的一面,留给自己。

前面是熙熙攘攘的人群,后面是默默无言的林越,这场景,就像多年以前那般,每每在她伤心难过的时候,他静静地跟在身后,哪怕一句话也不说,她也会觉得莫名的安心,他说,他只想让她知道,在她需要他的时候,她不会是一个人!

只是这一次,他已不再属于她,他以一个完完全全不同的姿态跟在她身后,然而这种姿态,不再是以前的疼惜,竟像极了同情,可偏偏,她最不需要的就是同情。这一点,林越是清楚的,毕竟,他曾经那么了解她!

    那时候,他是最了解她的人,他知道她最爱看丰子恺的漫画,最爱在周六的下午三点去图书馆,最爱喝草莓味的奶茶,最爱吃学校拐角处的水煎包。

他还知道她经常在数学课上发呆,在物理课上画画,在化学课上睡觉。

所以,她书架上丰子恺的漫画书大都是他送的,抽空陪她在图书馆里看书的人是他,偷偷给她书包里塞草莓味的奶茶是他,经常早起排长队给她买水煎包的也是他!

她在数理化课上落下的笔记,最后一字不落的补在她的书本上的人,也是他!

他会在她心情低落的时候送她一个绒毛玩具,在她胃疼的时候泡一杯热腾腾的红茶递到她手心,那时候的林越呀,真的事无巨细,把她宠成了一个孩子,就连她的舍友都连声称道的大暖男!

他用生活的点点滴滴融入到她的生活,以至于最后融入她的心里。被她当成了依靠。

只是,这世间却是公平的。

难道老天见她苏菀太过慵懒,所以才用这漫长的六年,多少个日夜拼凑而成的六年,来还林越一个曾经的深情么?

这六年的等候是惩罚,也是教训,清清楚楚告诫她,无论何时,都不该去依赖一个人!

因为,有些东西一旦成为习惯,就会上瘾,戒都戒不掉。

因为是你,晚一点也没关系。

(三)

        你的曾经如一束极光照亮过我的世界,可为何是转瞬即逝?

    曾经的海誓山盟,对抗世界的决心都去哪了?是忘记了,还是早已烟消云散?

    过去的种种如一股浪潮一般在苏菀的心里翻涌,有关于过去的回忆,一点一滴的涌上心头!

然而,回忆有多甜,此时,就有多苦涩…

心微动奈何情己远,物也非,人也非,事事非,往日不可追。

    那时候的苏菀也只是一个不谙世事的小女子,虽单纯,却比谁都勇敢!

她活的通透,敢于追寻自己想要的,譬如爱情。

对于林越,苏菀不曾有过后悔,因为她始终觉得,遇见林越,使她想要变得优秀,所以不论对错,结果如何,过程值得。

都说爱上一个人,往往始于颜值,陷于才华,忠于人品,所以对于苏菀,林越便是。

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

当初,只因听了林越的一篇演讲,自此,那个青衫少年便一直刻在心里。

那时候,林越就站在主席台上,他时而侃侃而谈,时而安静沉默,举手投足间透着年少时候的意气风发,说出的每一句话出来都带着自信的气息。

这样的一个人,该是要她积攒多少好运才得以靠近?

所以苏菀暗自变得努力,一路循着他的脚步去追寻,就连每一次相遇都是恰逢其时。

为了与他的距离更近,为了让他认识到她另一面的优秀,所以她比任何人都积极上进,书法,朗诵,文学,只要有林越的地方都有她苏菀努力过得痕迹。

或许是因为运气,兴许是因为天气,也兴许是因为其他某种原因,在一个阳光和风声都很温和的午后,他绕过图书馆的层层书架,走到她面前,认真而温柔对她说“苏菀!我们交往吧,男女朋友的那种!”

苏菀手上的书哗哗掉落一地,在安静的图书馆里瞬间绽放成花。

也在那时,苏菀成了最幸福的人。

苏菀想过种种原因,天时?地利?人和?其实远远都不够,所以她后来才问了林越,林越简短的告诉她“只因为是你!”

等待是盛装出席,希望是你,相遇是万里挑一,最后是你。

      年少时候的爱情少了成人的一种笃定,却多的是纯粹,和真挚,爱了就是爱了,没有理由。

同理,不爱就是不爱,也没有解释!

    夜色渐深,夏日的热气腾腾慢慢变得微凉,这剪不断理还乱的感情也终究有结束的一天,感情最忌讳模棱两可,所以总要有一个先放手,这一次,该换她苏菀了。

默默走了很远一段路,再向前就是她家,苏菀停住,这夏日的凉风足够致使她脑中的酒精风化,使她清醒。

她转身,用最初见他时的模样望着他,只是这一次,已不在是想走进,她们之间仅仅隔着一个路灯,却也令她看的清楚,林越还是林越,依旧是那个干净,朗润的模样,却再也没有当初的意气风发,而她,也再没有当初一见倾心的勇气了。

“林越!都说爱一个人会令人变得勇敢,曾经勇敢是为爱你,时隔六年,我用整个青春赌你回到原地,可是,我终究还是输了,…不过,不试过,又怎会明白已失去,如今,我重试勇气,就是把你忘记!”

“小菀,对不起,我依然…”林越像个做错事的孩子,突然变得无措,他仿佛突然意识到真正意义上的失去一般,想要用手去抓住,却已惶恐的找不到方向。

苏菀打断他的话,“什么都不用说了,就这样吧,”她不想听,什么都不想听,她不想让她的心软驱使她回头,因为心软便是她的弱点,这是林越也清楚的。

她转过身,大步向前走去,眼前明明还是灯火通明的城市,却已模糊的看不清楚脚下的路。

这个城市,她生活了很多年,爱一个人,等一个人,都在这座城市…

只是,再过两天…再过两天,等一切都安顿好之后,她就再不属于这里,而这座城市,她应该也不会再回来了吧?

敬往事,一杯酒,再爱也不回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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