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庆贺近两月的业务合作谈判成功,昨晚,不但应约了合作方的饭局,还去了夜总会。
若言饭局当属应酬,本应止步于就餐完毕之际,怎会再去纵情欢愉?人尽皆知,夜总会乃寻欢作乐之地。灯红酒绿下,杯觥交错中,尚有如云歌舞酒妓,最是麻痹……
今早起来,想昨晚种种错也、迷也、失也,顿生悔意。心中默念:以后应酬,酒不过三杯,娱乐场所等去处更须坚定谢绝!
写此文,书此字,以为誓,戒己!
黔东V布衣 书本文标题:昨晚饭局后之所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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