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吕氏春秋·察微篇》中记载了两则有关救人的故事,分别叫“子贡赎人”与“子路救人”。子贡与子路是孔子的两位弟子,他们的才学品质都很高,两人都是孔子的得意门生,皆被选入“孔门十哲”,受儒教祭祀。
子贡赎人拒金。“子贡赎人”的故事,又叫“子贡拒金”。鲁国之法,鲁人为人臣妾於诸侯,有能赎之者,取金于府。子贡赎鲁人于诸侯而让其金。孔子曰:“赐失之矣!夫圣人之举事,可以移风易俗,而教导可施于百姓,非独适己之行也。今鲁国富者寡而贫者多,取其金则无损于行,不取其金,则不复赎人矣。”
“子路救人”的故事,又叫“子路受牛”。子路拯溺者,其人拜之以牛,子路受之,孔子喜曰:“鲁人必多拯溺者矣。
我们来看看这两则故事主要讲了什么。
在春秋时期,鲁国有一道法律,是讲如果鲁国人在外国见到同胞遭遇不幸,沦落为奴隶,只要能够把这些人赎回来(帮助他们恢复自由),就可以从国家获得金钱的补偿和奖励。 孔子的学生子贡,把鲁国人从其他国家赎了回来,但不向国家报销赎金和领取赏金,似乎以此洋洋自得。孔子说:“赐(端木赐,即子贡),你错了!圣人行事,可以移风易俗,成为大众的典范,这不仅仅是有利于自己的行为,还会影响社会风气。现在鲁国富人少、穷人多(表示少有人能出得起钱赎人),你如果领取政府的补偿和奖励,不会损害你的品行;但你不肯去领,日后其他人把鲁国同胞赎了回来,再去报销赎金和领取赏金,会有人说他做得不如子贡,受到别人的嘲笑,被当做贪财之人。这样一来,恐怕再也不会有人愿意赎回在外面沦为奴隶的鲁国人了,鲁国人赎回自己同胞的风气也将会消失。”
有一次子路救起一名落水者,那人为了表示感谢,送了他一头牛,子路没有谦让收下了。孔子高兴地说:“鲁国人从此一定会勇于救落水者了。”
在一般人看来,子贡赎人拒金,这叫做好事不求回报,是社会公认的美德;而子路救人受牛,做好事却收取了回报,这似乎有违道义,背离了做人的准则,是不好的行为。但孔子的看法却与众不同,孔子知道此事后,不仅没有批评子路,反而说他做得很对。
孔子讲学。在孔子看来,道德不单是一个人提高自己的品行修为,而应该是一个人的行为既能无损于己、又能有利于人的观念。子贡的行为看似高尚之举,但他只是提高了自己的道德水平,若要求人人如此,反而会让其他有心做好事的人望而却步。不遑多举,假如一百个人中有一个人受到“赎人应该拒金”的干扰,就会导致有一个鲁国人没被救回来。相反,子路的行为从表面上看并不是那么完美,但却能带动更多的人来行善,惠及大多数人的道德才是真正的道德,所以子路的行为值得称赞。
孟子曰:“若所行似善而非善,毋宁不为;若所行似恶而非恶,毋宁为之。”
如果所做的事情像是善举却不是善举,不如不做;如果所做的事情像是恶行而实际上不是恶行,不妨去做这件事。
只为行善,不求奖赏,可能会无故拔高社会的道德标准,反而使很多人变得惧于行善、远离行善,是不利于引导社会风气的“非善”。见义勇为,接受他人的真心答谢,可以酝酿出正面的社会风气,使更多的人乐于行善,是真正的“大善”。
法律自有其深刻的道理,鲁国制定的报销赎金和给予奖赏的法条,正是为了鼓励更多的鲁国人能够赎回在外遭受不幸的同胞而倡导的一种规则。并不是所有的人都有子贡那样的觉悟,也不是所有人都富有到可以在金钱方面拿得起、放得下,如果先垫资赎人,回国后又不能报销,即使心里很想救自己的同胞,但一犹豫,他救人的心就会受到干扰,就可能不大愿意自己出钱赎人了。所以,一旦子贡作出了这个榜样,那么这条规则就会被打乱,无形之中给常人制造了难以跨越的道德困境,这就是子贡做了好事后孔子反而会批评他的原因。
而子路受牛的行为恰恰是在营造一种付出有回报的社会风气和大众氛围,他受牛的行为无可厚非,也许是不够谦让,但是他在引领一种规则,即善有善报,付出就应该有所回报。所以他的的行为实际上是对的。
凡事不可只看其行为,须看它的实际影响。孔子见微知著,洞察人性,实在是了不起。从夫子看待问题的睿智言语中,我们可以感受到他那高深的智慧早已超出了那个时代,也超出了我们当今社会的普遍认知。他赞扬施恩图报的行为,似乎离我们倡导的那种高尚美德有很大的差距,实际上夫子是站在更加高远的视角,透过理性和智慧的分析,教会我们凡事不可只看其行为,须看它的实际影响。忽视规则,而只凭个人喜好行事,即使是“好心”,也有可能会办了“坏事”。
当然,这两则故事所折射出的道理,并非是要否定或削弱“无私奉献做好事”的高贵品质,更不是在提倡行善助人时必须要求索取回报或收取钱财的行为,而是说明知识需要用心去领会,才能真正了解它,读懂它。事物都有好的一面,也有不好的一面,凡事不能只看一面;要有辩证思维,才能看到真的“善”,才能去伪存真。
(完)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