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三观,人生过得与名字一样普通。
父母早亡,跟爷爷相依为命。年纪到了想成家,学习村里人靠卖血赚了人生第一桶金巴结上了岳父娶到了爱打扮的“油条西施”许玉兰结成了婚。
日常工作就是工厂里一个平凡的送茧工,照着三年抱俩的节奏,有了三个儿子一乐二乐三乐,本来也是件值得自豪的事,结果在人民群众的八卦中发现最疼的大儿子一乐竟是老婆和前男友何小勇的种。
心里耿耿于怀着吧,三乐跟街坊小孩吵架吵不过叫上大哥一乐去示威,结果一乐把街坊孩子打得头破血流没钱赔。许三观吵嚷着叫一乐滚回去认亲爹何小勇,让亲爹赔钱,可人亲爹早已成家两个女儿过上老婆孩子热炕头的日子。许三观骂骂咧咧的只能去卖血还债,不然家就要被搬空抵债。
对于给别人养了9年的儿子的许三观来讲,这是人生奇耻大辱,为了报复油条西施,他卖血赚钱跑去和年轻时有好感此时已壮如母猪的女人出轨,为此还花费不少人民币,结果被女人的丈夫街骂,骂完也不还钱。
大锅饭的日子没过上一年,大饥荒就到了,一男一女仨儿子躺床上一动不动就为省点力气,食物太紧缺,实在没办法许三观又卖了血就为了大家吃一顿好点的,全家隆重打扮去胜利面馆吃面条,除开一乐,因为许三观认为这是他卖血才赚到钱,拿命换来的钱凭什么去养别人的儿子,他便给了一乐5毛钱让他自己去吃烤红薯,一家四口其乐融融去吃面。
好不容易过了绿帽子这道坎,何小勇遭了不认亲儿子的“天谴”莫名其妙被车撞,看到此生最恨的人有如此下场,许三观就差敲锣打鼓鞭炮齐鸣,但仇家这时候知道回来认儿子了,因为算命的说必须亲儿子叫魂才有可能活过来,嘿!生活就是tm酸爽的戏剧化。
与《活着》相比,两个故事发生的背景都是在解放战争初期,新中国成立之初,历经了大跃进、人民公社、三年自然灾害、饥荒、文化大革命。不一样的是,《活着》看着让我很压抑难受,但《许三观卖血记》我感受到的却是温情。
看我前面的描述能发现许三观的平凡和狭隘,但我没有描述的是:
许三观作为一个送茧工,唯一被女工羡慕的就是工作属性原因他每个月都能发一双白毛线手套,哪个女工要他都不给,除了工资按时上交他手套都全攒着交给老婆处置,油条西施许玉兰就把手套拆成毛线给一家五口打毛衣。
油条西施是一个咋咋唬唬的女人,经典形象就是一对许三观有什么不满就会坐在家门口的门槛上哭诉自己命苦,以祈求得到众人的怜悯,结果最后都成了街坊里的笑话她也不在意。但是闹饥荒时候她的冷静和远见才让这家人能够夹缝中存活下来。
闹饥荒的日子漫长难熬,一家五口床上躺尸,对食物的渴望是最原始最难以消除的,许三观在黑暗中用嘴给家人炒菜这段很温馨。
这么一直饿下去不是办法,一家四口隆重打扮去胜利饭店吃面条那天,一乐伤心欲绝决定不要许三观这个小气的爹,转而去找亲爹,并提出何小勇请他吃碗面条他就认祖归宗,哪知何小勇压根不领情就差一脚踢飞他,他碎了的心又粉碎了一次拖着饥饿的身躯离家出走,许三观发现一乐不见之后又是一顿骂骂咧咧跑出门找到一乐再次一顿骂,然后陡然温柔的说带一乐去吃面。
何小勇家女人过来求一乐去给亲爹叫魂,许三观幸灾乐祸风凉话说了一阵后又开始在乎这条人命,即使因为这个人他被街坊看作了十几年的乌龟,便劝了一乐去救人。
文化大革命,油条西施可能因为平常说话直白又聒噪得罪了不少了,就因为随便一个匿名人在街上贴个大字报说她是妓女,正巧红袖章的名额配送里地主、资本家、文化人都齐了就差一妓女,就这样许玉兰被剃了阴阳头每日定时拉出去批斗,就连这一段余华都没刻意写得很悲凉反而还有种苦中作乐的感觉,许玉兰被骂妓女被批斗,三个儿子不懂事都嫌丢人不给亲妈送饭,许三观就每天给老婆送饭,由于这种不上进的社会渣滓是不配吃好的食物的,许三观就把红烧肉藏饭底下。
大会上批斗完不够,家里也得举行许玉兰批斗,许三观非常客观跟仨儿子批斗了母亲婚前和前男友相好和一乐非亲生的事实,立马开始自我批评坦白和已婚胖女人的不轨之事,结论是他和许玉兰是一丘之貉,臭味相投,孩子们如果恨妈妈就应该一起恨爸爸。
知青下乡,一乐第一次返乡瘦骨嶙峋,许三观心疼儿子,但家里太穷便又去卖了血给一乐当生活费别苦了自己,以往每次卖血为了补回点营养,他都要奢侈一把去餐馆豪气的叫上一盘炒猪肝和温过的黄酒,这一次他没有。
还没一个月,下乡的二乐插队的队长要来家里做客,为了讨好队长好让二乐早日返乡,许三观再次匆匆卖血买好酒好菜顶着虚弱的身子给二队长陪酒。
一波三折,瘦骨嶙峋的一乐得了肝炎必须送到上海救治,许三观又一路卖血卖到上海,中途差点因失血过多死在松林,看这一段的时候我真的特别害怕他死了,幸好吉人自有天相。就是为了这个一开始他膈应的儿子,他差点大冬天死在外乡。
许三观的人生乍一看是悲情苍凉的,但这本书里我没有觉得很可怜,相反,苦涩的日子里却总能有值得用力去笑笑的事情,兵来将挡水来土掩的本领许三观都没有,他只是一个普通人,卖血是他解决问题唯一的出路。整本书据我大概统计他总共卖了7次血,其中最后为救一乐一路卖血的那几次我统计为一次。 这7次卖血细细想来,竟全都是为了这个家。
前面的苦日子看得我忍俊不禁,后面终于苦尽甘来过上了好日子我却满脸眼泪纵横。60多岁头发花白,牙齿快掉光的许三观有一天走路上突然很想吃炒猪肝喝黄酒,他突然很想再卖一次血,单纯为自己卖一次血,可惜血头嫌他老,说他身上一半的血是死的,只有油漆工肯收。彼时许三观却伤心不已,他快步走在街上,把领口敞开大口呼吸老泪纵横,他开始恐慌,血不值钱了家里再出点事该怎么办啊!完全没注意到时代变了,他三个儿子都有不错的工作生活富足。三个儿子和油条西施找到他,儿子们嫌他丢人,什么年代了一把年纪还要卖血,泼辣的油条西施这时候把儿子们训了一顿,对许三观每一次的卖血如数家珍,最后拉着许三观到餐馆一口气点了三份炒猪肝和黄酒。
余华笔下的人都有血有肉人格饱满,许三观是个普通的送茧工,他养了别人的儿子九年最后决定继续养下去,他恨妻子对于过去的感情欺骗她但日子依然爱她爱这个家,他的人生处在了一个止步不前并且退后的时代,他多舛的命运被社会的洪流裹挟向前,他没有更多选择权,巨变的时代他只能承受命运给他的所有,然而十斤的承重墙怎么抵住100斤的压力,他解决问题的方式只有卖血,卖到这堵墙四处裂缝几近垮塌。
大时代下的小人物,不必眼泪婆娑如油条西施一样四处哭诉她有多惨,这个世界有多对不起她,也做不到见招拆招一路攀登,能做的只能是顺应时代的节奏被推着向前走,偶尔回头看看,在有限的条件里用自己最尽力的方式去解决问题,人之渺小如水滴之于大海,无法主导自己的命运更不可能翻起什么大浪,能做的还有什么呢?
这篇读后感是第一次阅读许三观卖血记所写,其中有些内容可能有出入,希望读者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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