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香的香菱
无香的香菱
红楼女儿之 24无香的菱——香菱
就笔者看来<红楼梦>里香菱是一个非常特殊的人物。
其一、小说的第一回里就已经出现了香菱,而八十回写的正是香菱挨薛蟠的打。曹雪芹的八十回书,起也香菱,终也香菱。难道仅仅是一种巧合。
其二、香菱的出身和地位。我们都知道她是甄士隐的女儿。而甄士隐是一个大隐隐于世的人物。虽不是门楣显赫,但是好歹也是书香门第。她虽然做了薛蟠的妾,但是和袭人,晴雯,鸳鸯等不一样。袭人是家中无钱卖于贾府的,晴雯是贾府的奴才买来的奴才,而鸳鸯则是贾府的“家生仔”,生下来就注定了奴才的命运。这就决定了香菱虽然是处于社会下层,但是并不是最下层。可以说她原本是一个中产阶级家庭的小姐。
另外,贾宝玉做梦那一回里,进入警幻仙境,十二金钗副册里,独独体现了香菱一个人。这可以说明香菱是属于妾的地位的代表人物。
其三、是香菱的才情。贾府里处于姬妾地位的人不少,但是大观园联句里邀请联句的人物里面,只有香菱是妾的地位。我们看看参加联句的人就能知道,十二钗正册里除元春之外,都参加了那次活动,此外还加上李绾的两个堂妹,薛宝琴,还有邢岫烟。这里面除了邢岫烟家里面穷苦以外,可以说都是门第显赫人家的女儿。那么独独香菱以妾的地位出现在这种场合,这是因为香菱的才情了得,还是因为她深受人喜爱呢?
其四、香菱相貌不俗。第七回里香菱正式出场。借周瑞家的之口描述出香菱的相貌。周瑞家的便拉了他的手, 细细的看了一会,因向金钏儿笑道:“倒好个模样儿,竟有些象咱们东府里蓉大奶奶的品格儿。”金钏儿笑道:“我也是这们说呢。”周瑞家的又问香菱:“你几岁投身到这里?”又问::“你父母今在何处?今年十几岁了?本处是那里人?”香菱听问,都摇头说:“不记得了。”周瑞家的和金钏儿听了,倒反为叹息伤感一回。
我们知道秦可卿总的来说是一个很漂亮的人物,她得长相兼具宝钗黛玉二人的优点,在警幻仙境她又是警幻之妹。可以说秦可卿应该是十二金钗里最美丽的人。而香菱能有和她一样的品格,说明香菱具有秦可卿的气质。
另外,通过贾琏之口也可以看出。有一回里写平儿搪塞贾琏,贾琏谈到香菱相貌,还说“便宜了薛大傻子了”。凤姐接口说“你要喜欢拿平儿去换”。
其五、香菱和谁最好。我们都知道大观园里林黛玉是一个很苛刻的人。平常之人难入她法眼。可是从小说里看来林黛玉对香菱却是与别人不同。就个人观点我认为大观园里和香菱最好者当属黛玉。
红楼梦里有一回写道香菱在大观园里遇到黛玉。告诉黛玉说“我找我们姑娘呢,你们紫鹃也在找你”。黛玉取笑她“痴丫头”。
第四十八回里,讲道香菱随宝钗住进大观园。“且说香菱见过众人之后, 吃过晚饭,宝钗等都往贾母处去了,自己便往潇湘馆中来.此时黛玉已好了大半,见香菱也进园来住,自是欢喜。”为何林黛玉见到香菱来了却是“自是欢喜”。由此可见黛玉对香菱是非同寻常的喜欢。下面讲到黛玉教香菱学诗就更不用说了。殷殷切切,仿佛是待自家姐妹一般。而这又不同于黛玉和紫鹃之间的情谊。黛玉紫鹃之间既有主仆之情又有姊妹之情。而黛玉之所以待香菱不同,笔者认为。这可能和两人的同命相连有关,另外还有着对香菱命运的同情。
其次是宝玉。六十二回里讲道香菱和几个丫环逗草,把裙子污了。宝玉把她带回家去,并换了袭人的一条。如果关系不好岂肯随便换呢。当然也是宝玉平素对女孩上心的缘故。七十九回里讲道香菱向宝玉说起薛蟠娶亲之事。宝玉担心香菱的命运,而香菱也抢白了宝玉。如果不是相处融洽又何谈抢白。可见香菱和宝玉很熟悉。
当然红楼梦里也写道宝钗对香菱的好,但总不似写宝玉黛玉的详细。
红楼女儿之 25大观园花魁 林黛玉
大观园美女之TOP,无疑是黛玉。我知道立即有人举手反对,因为林黛玉型美女在今日已不受欢迎,甚至书中也从未说过黛玉最美,倒是称赞宝钗“容貌丰美,人人都说黛玉不及”。不过莫让作者骗了,红楼梦很多笔墨都是狡猾异常的。
书中凡描写黛玉之处,笔墨最是空灵,无不尽力模拟其“态”之美。事实上,作者从来未把她的五官和身段一一写来。即使是她刚出场亮相,用了一段铺排渲染(这种古典长篇的俗套,红楼梦中极少),给我们留下印象的始终只有她的眉眼。
“两弯似蹙非蹙罥烟眉,一双似喜非喜含情目。态生两靥之愁,娇袭一身之病……娴静时如姣花照水,行动处似弱柳扶风。”即使这样的细笔描写,你也依旧不能明确黛玉的眉毛是小山眉还是新月眉,眼睛是单眼皮还是双眼皮。而这对黛玉的美似乎毫无影响。
贾府众人眼中看去:“黛玉年貌虽小,其举止言谈不俗,身体面庞虽怯弱不胜,却有一段自然的风流态度。” 对黛玉始终是一个“态度”,美而不明确的“态度”。试想十九回静日玉生香,何等旖旎的一段文字,黛玉之一颦一笑,不是第一等美人如何使得!此类文字,书中太多,只能略举几处。
一是二十六回末,黛玉到怡红院吃了闭门羹,误解了宝玉:
……也不顾苍苔露冷,花径风寒,独立墙角边花阴之下,悲悲戚戚呜咽起来。原来这林黛玉秉绝代姿容,具稀世俊美,不期这一哭,那附近柳枝花朵上的宿鸟栖鸦一闻此声,俱忒楞楞飞起远避,不忍再听。真是:花魂默默无情绪,鸟梦痴痴何处惊。因有一首诗道:“颦儿才貌世应稀,独抱幽芳出绣闺。呜咽一声犹未了,落花满地鸟惊飞。”
此不就是诗化了的“沉鱼落雁”吗?
一是二十七回葬花。葬花这一日是芒种节,也就是送花神的日子。前面先勾染了一下气氛,远远拉开,缓缓写来,直到回末才有宝玉:
……因低头看见许多凤仙石榴等各色落花。锦重重的落了一地。因叹道:“这是他心里生了气,也不收拾这花儿来了。待我送了去,明儿再问着他。”说着……便把那花兜了起来。 登山渡水,过树穿花,一直奔了那日同林黛玉葬桃花的去处来,将已到了花冢,犹未转过山坡,只听山坡那边有呜咽之声……
听到黛玉泣诵葬花词,宝玉“不觉恸倒山坡之上”。此节实兼写二人,虽无多一语及黛玉,但宝玉不觉恸倒于“花影不离身左右,鸟声只在耳东西”之处,正极写黛玉一哭之凄美。
又,第十六回,林如海死,黛玉奔丧回家,宝玉迎接,“心中品度黛玉,越发出落的超逸了。”须知此时黛玉是一身重孝,通体素白,又在悲戚之中,何等可怜可爱。雪芹也不明言,只用“超逸”两字,叫你自己想去就是。
然而要证明黛玉之美,不能单从宝玉眼睛里面看去。他自然认为黛玉最美的。那就换双眼睛来看看吧。鲁迅先生有句妙语,说贾府的焦大定然不会爱上林妹妹。其实不然,焦大们喜欢的美女类型只会是林妹妹而不会是林之孝家的。那道理,就如《渴望》里面刘慧芳喜欢王沪生而不会喜欢宋大成一样。
换谁的眼睛呢?呆霸王薛蟠。二十五回逢五鬼,宝玉凤姐忽然病倒,大观园中乱成一团。
……别人慌张自不必讲,独有薛蟠更比诸人忙到十分去:又恐薛姨妈被人挤倒,又恐薛宝钗被人瞧见,又恐香菱被人臊皮——知道贾珍等是在女人身上做功夫的。因此忙的不堪。忽一眼瞥见了林黛玉风流婉转,已酥倒在那里……
这段文字,在程本中被尽数删去了。大约程、高两位老先生觉得在紧要关头来游戏笔墨,太油滑了;又觉得猥亵,唐突了黛玉。但,妙处恰在这。好色的呆霸王,哪懂得什么性灵之美啊,可是只论皮相,他也能一眼认定黛玉好看。黛玉是一等一的美女,还用说吗?
风流婉转四个字,正可以形容黛玉。又,宝玉梦游太虚幻境,形容可卿“风流袅娜,又似黛玉”。
六十二回,探春谈及大家生日,说独独二月里没有。袭人立即说:“二月十二是林姑娘,怎么没人?就只不是咱家的人。”不要小看这一句话,包含了很多信息。第一,探春精明能干,人人生日皆随口报出,独独遗漏了黛玉。可见,黛玉来贾家多年,从来没有郑重庆贺过一次生日,否则探春不会没有印象。和熙凤、宝钗贺生辰的文字参照一下,冷暖自知。第二,袭人深恶黛玉,最怕她嫁给宝玉,内心排斥之情已在“不是咱家的人”一语中流露无遗。黛玉纵然孤栖,也是贾府外孙,按当时标准,比宝钗与贾府的亲属关系还更近呢。她住贾府,怎么也比宝钗更理所应当。探春提到宝钗时都没感觉“不是咱家的人”,袭人却恶毒地特别指出这一点。第三,这是书中唯一一次指明黛玉生日。农历二月十二日,乃是花朝节——百花之神的生日。有人很困惑为什么安排袭人和黛玉同生日。其实,袭人姓花。让她和黛玉同生日,就是为了提示花朝节。作者心目之中,大观园的百花之神,正是黛玉啊。
又,潇湘馆,宝玉本题作“有凤来仪”,是“颂圣”,指元春省亲的。元春为了低调,赐名潇湘馆。门前翠竹竿竿,凤尾森森,龙吟细细,黛玉居于此间,不是把黛玉比作凤凰么?黛玉号“潇湘妃子”,又是把黛玉比拟于娥、英这对神女。
总之,作者明里不说黛玉最美,甚至还挑剔黛玉不够美,暗地里却把一切最美丽的字眼,奉献在她身上。他描写黛玉实在煞费苦心,又要骗人上当,又怕人上当。现代人比较功利,喜欢宝钗大约是远胜过黛玉。但是红楼梦问世后,早先一百多年间,读者受骗上当的却不多,推崇黛玉的还是远远多于宝钗。
红楼女儿之 26史湘云
名士风流史湘云
湘云是红楼中呼声甚高的人物。自此书面世以来,一直深受读者喜爱,在很多读者心目中,甚至超过“双峰并立,二水分流”的宝钗和黛玉。原因很简单,黛玉多思,宝钗多谋,都属于“比较麻烦”的女孩子,和她们相处久了,不免累得慌。而“憨”湘云呢,磊落豁达,胸无城府,最易相与,自然受欢迎。
湘云出场甚是仓促,甚至没有好好交待一下她的来历。我们只知道她是史鼎的侄女,贾母的侄孙女。虽然家世显赫,却业已式微;更兼父母双亡,寄人篱下。
书中对湘云外貌亦不刻画五官而重其神采。
湘云年龄甚小。书中对她第一次外形的描写,却是在床上。
……只见他姊妹两个尚卧在衾内。那林黛玉严严密密裹着一幅杏子红绫被,安稳合目而睡。那史湘云却一把青丝拖于枕畔,被只齐胸,一弯雪白的膀子撂于被外,又带着两个金镯子。宝玉见了,叹道:“睡觉还是不老实!回来风吹了,又嚷肩窝疼了。”一面说,一面轻轻的替他盖上……
书中此类“床上镜头”,每令人忍俊不禁。盖场景极诱惑,而小说人物和读者却丝毫不察,因笔墨极天真的缘故。比如宝玉闯入闺房,本礼法所禁。双美共卧,湘云的姿态实是撩人,但是宝玉偏偏一毫意淫也无。湘云“一弯雪白的膀子”只有淘气的意味,没有性的意味,比较宝钗的“雪白的膀子”大是不同。由此可知湘云的皮肤很白。但彼时贵族小姐大抵如此,也不算特出。
让读者感受湘云之美貌的则是六十二回醉卧芍药裀:
……只见一个小丫头笑嘻嘻的走来:“姑娘们快瞧云姑娘去,吃醉了图凉快,在山子后头一块青板石凳上睡着了。”众人听说,都笑道:“快别吵嚷。”说着,都走来看时,果见湘云卧于山石僻处一个石凳子上,业经香梦沉酣,四面芍药花飞了一身,满头脸衣襟上皆是红香散乱,手中的扇子在地下,也半被落花埋了,一群蜂蝶闹嚷嚷的围着他,又用鲛帕包了一包芍药花瓣枕着。众人看了,又是爱,又是笑,忙上来推唤挽扶……
这时候,湘云嘴里还一边迷迷糊糊喊着酒令呢!
有这幅动人的花间沉醉图,湘云形象顿时鲜明起来。王蒙大赞这是书中极成功之描写,称湘云为“自然之子”。六十三回寿怡红,湘云抽到的花签是海棠,上书“只恐夜深花睡去”,又借黛玉之口说:“夜深二字,改石凉二字。”提醒回顾前文,正把湘云比成“香梦沉酣”的海棠花。其姿容之盛,仪态之美,堪与黛玉宝钗颉颃。无怪作者安排她在咏白海棠诗时后来居上,白海棠本就是她精神之写照。
湘云最喜欢扮假小子。贾母曾错认湘云为宝玉。四十九回《琉璃世界白雪红梅》,参照画之意境,细加雕琢,笔墨可谓豪华到奢侈,总写群艳,中间最突出的正是湘云:
……黛玉换上掐金挖云红香羊皮小靴,罩了一件大红羽纱面白狐狸里的鹤氅,束一条青金闪绿双环四合如意绦,头上罩了雪帽。二人一齐踏雪行来。只见众姊妹都在那边,都是一色大红猩猩毡与羽毛缎斗篷,独李纨穿一件青哆罗呢对襟褂子,薛宝钗穿一件莲青斗纹锦上添花洋线番绒丝的鹤氅;邢岫烟仍是家常旧衣,并无避雪之衣。一时史湘云来了,穿着贾母与他的一件貂鼠脑袋面子大毛黑灰鼠里子里外发烧大褂子,头上带着一顶挖云鹅黄片金里大红猩猩毡昭君套,又围着大貂鼠风领。黛玉先笑道:“你们瞧瞧,孙行者来了。他一般的也拿着雪褂子,故意装出个小骚达子来。”湘云笑道:“你们瞧我里头打扮的。”一面说,一面脱了褂子。只见他里头穿着一件半新的靠色三镶领袖秋香色盘金五色绣龙窄裉小袖掩衿银鼠短袄,里面短短的一件水红装缎狐肷褶子,腰里紧紧束着一条蝴蝶结子长穗五色宫绦,脚下也穿着鹿皮小靴,越显的蜂腰猿背,鹤势螂形。众人都笑道:“偏他只爱打扮成个小子的样儿,原比他打扮女儿更俏丽了些。”……
“蜂腰猿背,鹤势螂形”,就是个子高挑,四肢修长,宽肩细腰,正是今日时装模特儿之标准身段。配上那一身别致亮丽的行头,立于雪地之中,湘云之娇俏,可称第一。
湘云和宝玉吃鹿肉,黛玉嘲笑他们,湘云冷笑道:“你知道什么!‘是真名士自风流’ ,你们都是假清高,最可厌的。我们这会子腥膻大吃大嚼,回来却是锦心绣口。”作者着力刻画的,正是湘云这种“名士”的派头,于放旷不羁之中,显其妩媚风流。红楼梦中的审美倾向,是向着《世说新语》的时代回归。书中理想人物的身上,莫不体现着对晋人风神的追随。这是对在登峰造极的专制压抑之下趋于破散的人格之美的一种呼唤。
但,我对湘云并非特别的喜爱,原因却也在此。湘云身上模拟的意味太重了,那种名士派头和她的稚气不能水乳交融,可信可亲的程度反而降低。我觉得湘云的形象是越来越有生命力的,在凹晶馆联诗一回开始饱满绽放。可惜也就到了尽头,后四十回她的形象必然会再有一个提升,可惜我们永远都看不到了。续书给我们的,只是一个苍白模糊的影子。
脂批透露,大观园诸人的生活原型,以湘云最美,黛玉的原型反而比较普通。这一点特别有意思。书中宝玉和黛玉的形象成型最晚,因为寄托着作者的爱和理想,离原型反而是最远的。又,很多探佚派学者都认为后四十回原稿中湘云嫁宝玉,最后又分开了。我觉得这不是没有可能的。从前八十回看,宝玉和湘云之间,友爱甚笃,然而最没有情爱成分;宝玉对宝钗的肉体颇有艳羡之情,湘云对于他却丝毫不存欲的吸引,这从第二十一回就可以看出来。他们之间纯是好兄弟好朋友的关系。然而造化弄人,贾府事败之后,颠沛流离的宝玉和湘云,偶然相遇,于无可奈何之下互相取暖,又终于被离散,实在是第一等苍凉文字。我不怀疑雪芹生花妙笔会写出这样情节,但是我对学者们用所谓“旧时真本红楼梦”的孤证,或是从书中找到某些文字,硬是附会为湘云嫁宝玉的伏笔,却是嗤之以鼻的。
红楼女儿之 27 文采精华贾探春
第三回,林黛玉进荣国府,见到了三个姊妹,书中虽未明言,但是谁都能判定写的各是哪一个。其中“削肩细腰,长挑身材,鸭蛋脸面,俊眼修眉,顾盼神飞,文彩精华,见之忘俗”的,不是探春又是谁?。
六十五回,兴儿嘴里透露出来的消息,探春浑名“玫瑰花”,“又红又香,无人不爱,只是有刺扎手”,又云“老鸹窝里出凤凰”。话虽粗俗,却也可见探春之美是举家公认的。
以今日之流行审美,探春的鸭蛋脸和窄肩膀有点过时,但是高挑纤秀,细腰长眉,却是现代女孩子都梦寐以求的。至于一双俊眼,是怎么样一个俊法,就要你自己想象了。王观词云:“水是眼波横”,“媚”成分的多,“俊”的成分少。而探春之“顾盼神飞”,流露出来的是一种自信果敢之气。
探春和凤姐身上有着这个没落贵族之家最缺乏的生命力,一种“豹子的精神”。但探春比凤姐更美的是,腹有诗书气自华。试想海棠社结社缘起,她写给宝玉的那封信,可不就深得晋人风流。探春之气质极似谢道蕴,中国几千年传统文化的精髓,能养育得出几个谢道蕴呢?“文采精华,见之忘俗”,是探春的确评。
脂批说贾府事败之日,“此人若在,诸子孙当不至流离也。”这个评语非同小可,试想,在树倒猢狲散之际,寄望于一个闺中女子来使子孙免于零落,批书人和作者对她是何等赞赏。
探春心志高远,无奈,她生错了时代。她的花签诗是“瑶池仙品”的杏花,诗曰“日边红杏倚云栽”,又说“得此签者必得贵婿。”很多研究者指出,探春的结局是远嫁海外,甚至成为某藩王的王妃。她曾经哀叹:“但凡我是个男人,早就走出去了。”最后,她是走出了这个叫她彻底失望的家,但是,走,能走到哪去呢?还不是只能走进另一个男人的庇护之下,只留得一曲凄凄惨惨的《分骨肉》,叫人不胜唏嘘。
今日探春一定酷似亦舒笔下她自己最欣赏的那类女主人公。年轻貌美,却不以美貌为食,坐镇中环豪华办公室,叱咤风云,业绩超然,同行男士闻之色变;品味一流,穿着奢华却低调,假期飞巴黎对她们已算是老土……只是今日之探春也和当年之探春一样难脱尴尬境地,无他,太过优秀了,没有男人配得起她们。不屑攀附豪门,又不能屈就寒士,同阶级的男人则庸俗无趣。只好高贵而落寞的微笑着,等待天降奇缘来打开她们的心扉。好在她们很懂得爱护自己,永远青春不老,靓丽如昔。
红楼女儿之 28 清纯刚烈尊贵的小丫头晴雯
晴雯和书中的秦可卿、妙玉、龄官一样,都是神龙,首尾难见。晴雯出身卑微,就是判词说的心比天高,身为下贱。不知她出身何处,父母是谁,有何历练,她只是赖大用银子买来的用以讨好主人献给贾母的小丫头,年方十岁。但是,就是这样一个弱小的女儿,她是清纯的,她冰清玉洁;她心比天高,是何等的尊贵,她有着冰雪一样的心,有着松柏一样的质。她是尊贵的,有着刚烈的个性;她从没有攀高枝的想法,她看不起得到王夫人一点点赏赐就沾沾自喜,受宠若惊的袭人们;她不畏奸诈仆妇的构陷,哪怕付出生命的代价。晴雯的高贵在于她的心灵,她就是贾府里的屈原。 在书中第三十一回,晴雯仅因宝玉的几句气话便借题发挥,不仅表达了自己内心的真实想法,竟然提出撕扇子解气,这对于宝玉来说不算什么,但是对于一个下人来说真是越界行为。在封建礼教中,奴才怎敢有自己的想法及要求,甚至跟主子闹翻。第七十四回中更是深刻体现了她的维护自尊的强烈意识,以自己的伶牙俐齿证明自己的尊严,不畏强权。王夫人听信谗言将晴雯叫过来训话,“你天天作这轻狂样给谁看?你干的事,打量我不知道呢!我且放着你,自然明儿揭你的皮!宝玉今日可好些?”晴雯针对这般责问却轻轻地避重就轻,从自己的来历说起,将自己的责任推与袭人、麝月、秋纹几人身上,反而显出自己的置身事外,同时对于王夫人的无理取闹也显出自己的不卑不亢。从这番问答中,我们可以看出晴雯对于莫须有的责备是不会向其他奴才那样忍受的,她对于自己地位及身份的定位远在奴才之上。也正是这种没来由却又是时代不允许的尊严感铸就了晴雯的悲剧结局。 她是勇敢的,她敢于反抗 ,聪慧机智与勇敢全集于晴雯一身。如果说袭人是细致小心的,那么晴雯便是机智勇敢的,最能说明这一切的就是书中第五十二 回“勇晴雯病补雀金裘”。宝玉对于老太太送的俄罗斯国的 雀金裘“不妨后襟子上烧了一块”,对于明日急穿的褂子连 能干的织补匠人都因不知何物不敢缝补,晴雯却在这时知难 而上。晴雯在关键时刻证明了自己的机智与勇敢,“这是孔 雀金线织的,如今咱们也拿孔雀金线就像界线似的界密了, 只怕还可混得过去。”在晴雯这在病榻上时,面对宝玉的困 境也只能“说不得,我挣命罢了”,于是“一面说,一面坐 起来,挽了一挽头发,披了衣裳,只觉头重脚轻,满眼金星 乱迸,实实撑不住。若不做,又怕宝玉着急,少不得恨命咬 牙挨着。”这一切在面对危难时刻的宝玉来说可谓是雪中送炭,对于这种带病织布的勇敢行径很是感动,结果织补后竟 “哎哟一声,便身不由倒了下来”。可以说晴雯是可爱的对于突发事件反映是机敏的,对于困难时勇敢的,这些也体现在晴雯的整个人生中,也为她整个个人魅力添彩。第七十四回中也能体现出的晴雯勇于维护自尊的反抗意识。无畏的率真与感情的真挚。晴雯犀利的言辞不仅体现了自己的尊严价值也将自己的率真暴露在那个黑暗的时代背景下。晴雯作为反对封建礼教的代表人物,虽不是十分彻底,却也表现出了时代的真实想法,至于其悲惨结局也是对于时势的一种映射。一个奴才丫头在那样的社会中保持了自己率真的性格,撕扇子一回说明了一切。对于宝玉的赔礼道歉,晴雯作为一个天真的少女提出了撕扇子的无理要求,在得到宝玉的许可后竟然当真撕了起来,正对宝玉的个性。这种率真是无邪的也是无畏的,对于不同的主人来说这样的任性是不被允许的,可以说宝玉是个巧合,但是笔者并不认为在其他主子手下便能掩盖晴雯这种性格。死时才16岁的女孩身上则更加深刻地体现着这一点。作为曹雪芹笔下形象最为丰满完美的晴雯,身上独具的性格也似乎是作者最为欢喜的, 晴雯又是果决的,在病危时,宝玉去看她,她毫无顾忌,不管不顾地把她的指甲和贴身小衣送给了宝玉,以此表明他爱宝玉的心迹。虽然这种表白来得有点迟。在撕扇子事件之后,宝玉已经明白了她的心。一个如此清纯的女儿,在生命的终点,与宝玉做了心灵的互动,两人心心相印了,她觉得她就是死,也知足了,她的一生有宝玉爱她,也值了。我们还能怎样去要求一个心比天高,身为下贱的若女儿去历经荣华富贵,晴雯有了惊心动魄的爱情体验,也可以慰藉她的在天之灵了。呜呼,多少阅者每每读到晴雯的篇章,洒一掬怜惜的清泪,晴雯用她诗一样的生命华章,感动了万千读者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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