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读毛姆《总结》

作者: 奕由 | 来源:发表于2016-03-22 21:52 被阅读609次
    满地的六便士,他却抬头看见了月亮

    我跟他说,我就写这一本。一个为了锻炼我写作的人让我写篇书评,我从两堆书丛里挑了这一本。

    拿到手上翻了一会,有一些后悔(此前我会认为这类书接近于毫无用处的万能手册)。

    沿着上班的地方往出走,有两棵很大的樱花树,花开的很满。每一次打车的时候,我都会跟司机说,在前面那两棵花树下停。在花树下停。记忆锁定的一些场景总会时不时在现实生活里停下来。重复、叠加,新的发生。

    毛姆写《总结》时六十余岁,人生已过了大半。他从成长的过程中锁定一个个阶段,然后将自己的对于写作和生活的关注写出来。像一个老人,兴趣索然的讲述着一个幽默而又真实的故事。

    饥饿的感觉是黑暗的。看书的时候显然力气也有些不够用。在偌大的图书馆里,我走了好几圈选中了一个座位,下了一点决心,将桌子上的书推到一边,坐了下来。那人在我看了几页书之后,便回来了。他先是看了我一眼,随即坐在了我旁边的位置上。第一时间我用余光扫了他一眼,他拿着手机在打字。我心想,如果他打算拿手机编辑一些话来骂我,我便对他一笑置之。接着,他又将手机放下了。出于不安,我在本子上写了一句话传给他:

    挪动了你的书,实在抱歉。

    他与我四目相对,尴尬的摆手,表示没关系。这是一种显然包含着觉得我这个做法多余的手势。在无法进入看书的状态时,我会对外界环境产生一种极其认真、恶毒的联想。例如,我左边有一把空凳子,有一个阿姨走到我左边,我会惊吓的以为,她是发脾气要将一把椅子拿起砸在地上。实际上她只是要挪到另一个地方用。因为此前只读过毛姆的《月亮与六便士》,所以为了得到更多的了解,我专门来到图书馆(精神折磨地)。

    为什么许多作家总是能写出一些让人心动的句子来?难道真的是天赋异禀,信手捻来便能行云流水?我觉得这是每一个谈论如何写作的人首先会想到的问题。哲学家会就世界上的所有问题,给普通人留一个活路。柏拉图曾说过,文艺的本质是模仿。所以艺术家模仿世界,普通人模仿艺术家。毛姆在决定写作之后,先是抄书,抄录《圣经》,又抄录《死得崇高》,甚至成段成段的默写出来。斯威夫特的散文迷住了他,他便又开始抄写。还试图变换字眼,变换位置。最后他发现《澡盆的故事》是一篇不容修改,毫无瑕疵的散文。为了扩充词汇量,毛姆大量的阅读和抄写。文章能够到达清晰、简洁、悦耳,总要费许多功夫才行啊!

    毛姆是那种几乎没有可能会同人搭讪的人。因为他认为自己不具备那种第一眼就吸引人的特质。所以他经常会很清楚的记住一些人。然而这个过程并不需要太多语言,通常通过观察和倾听,发现某一个人所凸显的特征,哪怕是缺点。毛姆认为,打破人的贯一性,将最不和谐的特征、不可调和的个性写出来才是真实的和谐。

    我之前看乔治威尔的《动物农场》,觉得很新鲜,小说里面动物为了反抗人类而造反,高唱自由之歌,最后却又可笑的沦陷在动物世界的阶级里。当时好奇作者创作的时候是怎样得到灵感的。后来偶然一次在图书馆看到一本乔治威尔的随笔,里面有一篇《动物农场》乌克兰文版序。才得知乔治威尔写作的初衷是想振兴社会主义运动,打破苏联神话。但是故事的细节起初并没有形成。有一天,乔治威尔在村庄看到一个男孩,大约十岁,赶着一匹拉车的马在一条狭窄的小道上走,那匹马想转弯,那男孩就用鞭子抽他,这使他想起,如果这些牲口知道他们自己的力量,人们就无法控制它们。这和富人剥削无产阶级一样。这个小说的轮廓在他的脑海存在了六年之久。小说的最精彩之处也正是很不和谐的高音符的收场。

    毛姆欣赏两个女作家。一个是杜拉斯,在《为什么读书》里毛姆提到,他更喜欢读玛格丽特的报刊文章、回忆录以及采访等。因为他觉得这是杜拉斯一挥而就的作品。他很反感作家用一些哗众取宠的词,比如普希金的《秘密日记》,他认为是一本伪秘密日记。这方面,杜拉斯就做的很好。杜拉斯高频词用“我知道”。在《写作》稍后部分:

    孤寂始终以疯狂为伴,我知道。

    这个“知道”,毛姆这样解释道:我只是模模糊糊的知道它,然而由于害怕真的有这样的发现,我抢在恶魔出现之前消除它。这种矛盾的心理,用简单几个字就能概括的高明之处,是许多爱用陈腔滥调的作家不能比的。

    另一个女作家是简•奥斯汀。毛姆在《读书随笔》中毫不掩饰的描述简长得很讨人喜欢。并且对简的作品作出评价:“不能想象,如《傲慢与偏见》那样引人入胜的小说,可用作任何删减。……简不仅对她的人物及其命运深感兴趣,而且对发生在他们身上的一切都深信不疑。”诸如此类。《傲慢与偏见》里的伊丽莎白同她其余几个姐妹性格气质完全不同。她长得差强人意却很有神采,行动鲁莽却有赤城之心。看似不和谐,却让伊丽莎白变得生动可人。这也许正是简这部小说的人物魅力所在了。写到这里,忽然想起毛姆在《总结》开篇提到,名人总是会小心的隐藏真实的自我。声名显赫,所以总是扮演着观众所期待的角色。就像有的作家出版书信随笔,文采飞扬,十分严谨,就像在写信时已经做好了出版的打算。毛姆批判的说,“试想收到朋友的来信,一封信都是写山岭如何如何,你一定会大失所望。”而相比之下,简就可爱许多了。她的写给姐姐的书信,几乎是日常琐事。谈谈社交界流行服饰、遇到哪些朋友、听到亲戚的一些流言蜚语等。其中不乏许多真实而又有趣的事情。

    人的一生会有很多奇妙的经历,毛姆选择努力的去尝试(饮食、私通、奢侈、运动、艺术、旅行)。也许不知道下一次会被什么吸引,下一次会停留在哪里。在最后都会回归到书中,与自己为伴,如释重负。毛姆说:“我厌倦了。”有人觉得毛姆开始伤感了。是这样吗?艺术与人生一样,都需要留有余地。当你厌倦了,也许是要为原本的生活腾出一点空隙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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