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国将领吴法宪
文/彭春祥
秦城监狱里的吴法宪
(六)
二是放风的场所与其他人犯不同。监狱其他人犯放风都在狭小的无顶盖的专门的“放风房”内“圈放”。
所谓“放风房”,它是两栋呈“一”字型的背靠背且紧挨着(中间间隔约2.5M左右)的并排房屋,建设上与监狱是分开的,单独成栋。每栋有约15间房左右,房屋布局为一字排列,每间房大约12平米左右。每间房有一个铁门,无窗,上面没有天盖,是敞开的,墙高约5、6米。
两栋房子之间背靠背的顶端地方用一条宽度约2.5米左右的天桥连接,使两栋“放风房”在形式上成为一体。天桥主要是用于哨兵看守人犯在“放风”时的情况。
人犯“放风”时,监管员将他们一个个分别从监舍带出,再关进“放风房”内,关上铁门,插上门销,一般不锁。人犯在房内做着如行走、跑步、甩胳膊、甩腿(有的还利用放风机会在里面练功等,如钱浩梁)等各种活动。一名看守在天桥上来回巡逻,从上往下监看着两边“放风房”内所有人犯的活动状况。
此时,涉及到自己看守对象在“放风”的其他看守人员,可以稍事休息。待“放风”完毕,各看守人员与自己的看守对象“收风”时一并再次进入“战斗岗位”。
而吴法宪的“放风”与黄李邱和陈伯达一样,不是在“放风房”内“圈放”,而是在监区监舍外面的水泥路面上“散放”。
按惯例,黄永胜在监舍楼的东边水泥路上活动,李作鹏在监舍楼的西边锻炼,而吴法宪则在这两者的中间水泥路上来回甩手行走。
当然,尽管吴法宪与他的“同伙”黄李邱等人“放风”都是在监狱楼外面的水泥路上进行,但是绝不可能让他们互相照面的,因为他们“放风”的时间安排是错开的。一般是按照黄吴李邱的顺序安排“放风”。
与监狱里的其他人犯在“放风房”内“圈放”相比,在这里放风,不仅四周无墙壁阻挡,放风时活动的范围也要大得多,可以来回自由行走的空间距离较长,少了些限制和压抑的感觉,而且视野相对开阔,可以向监狱四周放目,观察到监狱周围的境况。
秦城监狱不过,由于围墙电网高耸,即使人犯向四周张望,极目所视,映入眼帘的也只是郁郁葱葱的树梢和蔚蓝色的天空,其他也看不到什么。当然,放眼远眺的话,也可以看到监狱后面那座北京著名燕山山脉的山尖。还有,在这里“放风”,空气相对也更加清新。
吴法宪每次“放风”时,他都带上监狱统一发放的小马扎,便于行走活动累了,可以随时打开坐下休息。不过,他只要是出来“放风”,一般都尽量利用室外空间大的机会多活动,很少坐下来休息,除非累得走不动了,他才肯坐下来休息会。由于他年龄较大,身体又胖,个矮腿短,走路似乎比较费劲,“放风”活动时,他常常累得满头大汗。
三是放风时间也比其他人犯相对较长较灵活。整个监狱一周内除周日不放风(雨雪天除外),其余每天都安排“放风”。一般情况下,普通其他人犯放风时间通常不分季节,时间点比较固定,每天都在上午的9—10点之间。“放风”的时间长短也较“死板”,一般都仅有20分钟左右。
而吴法宪则根据季节变化而调整放风时间点,寒冷的冬天则是在太阳较好较为暖和的偏中午时间,炎热的夏天则是在较为凉快的早晚时间,春秋季节均为上午。
不仅如此,他放风持续的时间也比其他人犯长,一般放风的具体时间长短基本不限,比较灵活。多半都在一个小时左右,有时时间甚至更长。这使他比监狱其他人犯能得到更多的阳光“哺育”。
年轻时的吴法宪四是伙食标准比其他人犯要高,每天吃的比其他人犯要好。因为他是专灶,其他人犯是普灶。前文已经讲过,这里不再赘述。
吴法宪在自己的回忆录中曾谈到初到秦城监狱时,晚上睡不着觉,要求吃了几次安眠药后才勉强入睡。其实,他在狱中的睡眠一直都很好,尽管开着灯,根本不影响,他几乎头一挨枕头,就打呼噜,而且是“鼾声震天”,一直震到次日起床。因为他身体胖,有道是胖人多打鼾嘛。我们夜里执勤时,几乎不需分分钟观察,只要听鼾声即可判断出他在里面的情况是否正常。
之所以睡不着,我分析:一是因为他刚被关进监狱,暂不适应,有个适应过程;二是因为从普通隔离到监狱关押,说明隔离时审查出来的问题比较严重,矛盾的性质发生转化,已非“人民内部矛盾”了,因而已难以只用隔离审查等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的方法加以解决,必须逮捕关进监狱,动用司法程序和手段加以解决。
这样一来,他心里落差太大,大脑过于紧张,思想上考虑过多,担心组织上不知会怎样处理自己造成的。至于究竟是不是这些因素,也只是我的猜度和分析,不知对否,最起码,其中或多或少会有这些原因存在。
其实,监狱方面对吴法宪等在押人犯的身体健康是非常重视的,配有专门的医生和卫生员。日常的老毛病,医生也是随时观察,不断调整用药。
若有什么不舒服,随时报告,医生随叫随到。日常吃药是卫生员一日三次定时送到手上,监督服下。每半年时间就进行一次健康体检,每季度抽一次血进行常规检查。遇有大毛病,会及时带到公安部定点的北京复兴医院治疗,包括住院诊治。
吴法宪患有胆结石。有一次,老何带他到北京复兴医院请专家诊疗,我和另一位战友押解。一路上,他担心要做手术,心情非常紧张。加上当时《人民日报》刊登的一篇文章中有“林彪集团”和“四人帮”相互勾结的文句,他看后,心情十分低落。他几次问询老何:“党和政府是否还会给出路”?老何回答:“给出路是我党的一贯政策啊”。他听后如释重负,还非常感激地给老何鞠了一躬。
到医院经专家诊疗,专家认为他的病不需手术,保守治疗就可以了。回来的路上,他放松多了。回监狱后,医生也十分关注他的胆结石病,不断调剂用药,按时送他服治,其症状逐渐好转。
吴法宪书法作品关于人犯狱中医疗方面,吴法宪在回忆录中也谈到过,并且给予了充分认可和肯定。他写到:“秦城监狱里有一点做得比较好,这就是医疗。我想主要是为了不让我们死掉,要留活口”。其实,党和政府之所以对监狱中像吴法宪这样的人犯这样做,不仅仅是吴法宪所说的“留活口”,为其他人员犯罪行为当“活证据”,主要的还是体现党和政府对他们的人性关怀。
1980年11月19日晚,吴法宪与王洪文、张春桥、江青、姚文元、陈伯达、黄永胜、李作鹏、邱会作、江腾蛟等其他9人一起,当时被称为“十名主犯”,被押解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设置在北京市正义路一号(实际是公安部小礼堂)的特别法庭,接受于次日(即1980年11月20日)开始的“历史性审判”。
当晚,我押解的对象是黄永胜,我们的押解车后除联络车、机动车、伪装车外(为安全保险起见,“十名主犯”每人的押解车后都安排有这些车辆),按照“黄吴李邱”的顺序,押解吴法宪的车就跟在我们车后。
到了“特别法庭”驻地,看守对象和我们贴身看守人员都安排住在公安部招待所。所以,我的看守对象黄永胜和吴法宪又房间挨房间住着,我和看守吴法宪的战友也是房间挨房间住着。
而招待所的房门又不像秦城监狱的监舍那样有猫眼望孔,可以关门通过猫眼观察看守对象的情况。为观察人犯审判期间的活动情况,保证人犯安全,吴法宪住的房门就只得开着,我们看守人员就在房间门口看护。
因此,从1980年11月20日审判开始,一直到1981年1月25日宣布判决,在为期67天的整个审判期间,吴法宪除了出庭受审,余下的时间,我在看守黄永胜的同时,也基本与他相处。
吴法宪在监狱和审判期间,认罪态度一直端正老实,诚恳悔罪,这从他在提审和法庭受审时的表现都可以看出来。
据原中纪委委员兼“两案”审讯组组长汪文风回忆他提审吴法宪时的情况:吴法宪十分配合提审,他在回答提问时,一边讲,还一边将自己坐的椅子往前移动,以便靠近提审的同志。
往往谈到最后,吴法宪已经坐到了提审同志的跟前,成了和提审的同志面对面谈话了。这表明,吴法宪是想用这种方式表达他靠近组织,诚恳认罪的态度。
因为,吴法宪毕竟是在战争年代跟党走过来的,跟张春桥、姚文元、王洪文这些“文化大革命”中的暴发户不一样,他对党还是有感情的,对自己的罪行还是痛悔的,这是他态度好的基础。
庭审中的吴法宪庭审期间,吴法宪总共出庭受审四次,先后围绕他与林彪“谋害毛泽东主席,策动反革命武装政变”的关系、1971年9月13日凌晨不认真执行周恩来命令的行为、在“文革”中对刘少奇等老同志进行诬陷的事实以及受林彪指使,迫害、打击空军的广大干群,制造大量冤案等问题进行法庭调查,他都一一招认,表现出了积极的认罪悔罪态度。
相由心生。整个审判期间,当时从表情上我观察到的吴法宪,心情除了紧张之外,就是难以描述的复杂,有懊恼、有痛悔、有失望、有彷徨、有时甚至还给人有一丝“委屈”的假象,当然,更多的则是无奈呀……
2018年8月22日于湖北襄阳
网友评论
我只是在一段特殊的时期做了一项特殊的工作,记录一部分特殊人物的特殊经历,书写那段特殊时期的特殊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