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第二十四章:物或恶之
原文:
企者不立,跨者不行;自见者不明;自是者不彰;自伐者无功;自矜者不长。
其在道也,曰:余食赘形。物或恶之,故有道者不处。
直译:
踮起脚跟想要用脚尖站得高,反而站立不牢的;脚步跨得太大,反而不能远行。自逞己见的,反而得不到彰明;自以为是的,反而得不到显昭;自我夸耀的,反而建立不起功勋;自高自大的,反而不能博采众人之长。
从道的角度衡量,以上这些急躁炫耀的行为,只能说是剩饭赘瘤。因为它们是令人厌恶的东西,所以懂得了道的人是决不会这样做的。
我的解读:
本章用辩证法的观点主要讲了“自然”的道理。自然是顺道而行,不自己妄为。自己妄为不仅多余,而且会起反效果。文中所说的表现及其结果往往是对立的,这正是老子思想的精华所在。
“企者不立,跨者不行。”用脚尖是难以站立起来的,这是由人的身体结构决定的。人站立时,身体的全部重力都落到了两只脚上,所以脚长得厚实宽阔,以支撑沉重的身躯。这种平衡一旦被打破了,那么,全身的重力都会落到脚尖上,而脚尖窄小痩弱,无力承担全身的重力。如果人们用脚尖直立身躯,必然会违背自然规律,这就是属于不合道徳的行为,结果适得其反。同理,三步并作两步走,一条腿抬起来,还没等落下,就要走第二步,这种走法也是违反自然规律的,怎么可能实现呢?这也是一种情绪焦躁的表现。急于求成焦急烦躁是办不成事情的。也就是“欲速则不达”。比如有的建筑施工项目中,因为抢工期而造成不同程度的工程质量,导致“豆腐渣”工程。
“自信者不明,自是者不彰,自伐者无功,自矜者不长。”这里面隐含着老子以退为进,委曲求全的处世哲学。不过于去表现、张扬自己是比较明智的行为,自以为是的人,是无法彰显自己的能力和优势的,自我炫耀是没有什么功劳可言的,自高自大是不能长久的。
真正的强者都是非常谦卑的,因为他们都知道,一个虚荣心强,处处想要出风头,为了显出自己甚至不择手段的人,怎么会不招来别人的羡慕嫉妒恨呢?怎么会不招来别人的厌恶呢?这样的情况,结局的失败也是必然的。
真正的聪明人都是平时不显山不露水,而是用大量的时间来充实自己,确保自己有应付任何局面的能力。审时度势,伺机而动,正所谓三年不鸣,一鸣惊人,三年不飞,一飞冲天。
其实世上任何一样东西都有自然的定型,变体都是不正常的。所以有道之士自处的时候,绝不会自见、自是、自伐、自矜,这样才算合乎道行。
以上可知,做人不可过于虚荣,张扬和妄自尊大。在现实社会中,人们怎样才能做到身处闹市而抛去浮华,做一个合乎道德的人呢?这就要求我们不仅看到自我存在和自我活动的意义和价值,还要看到整个世界的意义和价值。只有做到这点,人们才可以避免产生自高自大和自我炫耀的心理,一个能够认清整个世界的意义和价值的人,一定能够在自己的心中激发起一种对整个世界的感激和敬畏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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