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马几个月以来,仍然保持每周跑步四次(至少三次)的频率,目前每周跑量约四十公里左右,跑步的热情未减,至少在跑完全马以前是不会消减的。
凭着目前跑步热乎的劲头和对知名作家村上春树的敬意,我用几天时间持续读完他写的《what i talk about when i talk about running》,这感觉就刚像跑了最远的里程,过程辛苦但是结果有成就感,比较爽。
为什么不读中文版?因为还是想提高英文阅读水平,达到无障碍阅读新闻和普通作品,这心愿多年来一直未放下,但是一直没有持续努力去实现它。如今看完一本英文书,意思懂得八九成足矣,稍有成就感,也促使我想继续阅读下一本。
流畅的阅读英文著作,就像是打开了一扇天窗,看到另一个丰富的世界。
知道重要性,也想去达到目标,也尝试过多次,总是半途而废,因为缺乏耐心和毅力,当然深层次的原因可能这不是自己的刚需——不是像空气一样没有就要死人,所以实现目标与否好像影响不大,于是就这么搁着了。其实,更深层次的想法还是想要实现无障碍阅读!
如今,跑步后每周都有四天早早起床去跑步,尤其是周日凌晨四点钟就去跑步了,一跑就是两个小时,跑了几个月人都消瘦几斤了,这仅仅是纯属个人爱好而已。在普通人看来,真是有点傻乎乎的,不干点别的净干这种事情,可我就是这么干了。
也许有人会说,把跑步的时候用来做什么有意义的事情多好啊,比如系统的阅读某一方向的书或研究某一方面的课题。说是这么说,可实际上却没有动力那么做,过去的时间就没有好好的用好,而跑步却是个人热爱,一旦启动了就想继续下去,没有利益衡量。
阅读完《what i talk about when i talk about running》,下一本读什么呢?《HOLI BIBLE》我看了几个月了仅仅看到21%,因为兴趣不大,一直在讲上帝帮以色列人是为了让其服务自己,还不断的帮以色列人屠城一个又一个,真是残暴和自私,还看不到其中的智慧。
阅读下一本什么英文作品呢?过去挑书总是以作品意义优先原则,不考虑兴趣因素,最后往往看不下去。这回打破规则,抛弃利益心,以兴趣优先为原则,就挑最近刚播完的《权力的游戏》原著《A SONG OF ICE AND FIRE》。
这是一部公认的优秀作品,以别具一格的结构、浩瀚辽阔的视野、错落有致的情节和生动活泼的语言,迅速征服了欧美文坛,被认为是当代奇幻文学一部影响深远的里程碑式的作品。甚至有人说,乔治·马丁在一片空白中创造一个恢弘的世界,然后给它生命和历史,上帝的感觉啊!
我已经看完了全八季的剧集,确实精彩,不过很多人都说看书比观影要有乐趣得多,那好吧,凭着对连续剧整体故事大概的了解,接着阅读原著吧,以跑马拉松的心态和斗志去进行。
跑马拉松是一条人生的故事线,那么阅读英文作品也是人生的另一条故事线。就以《a song of ice and fire》开始另一条故事线,把这套书当成是另一种形式的全马,挑战并完成!
Keep running,Keep readi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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