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大通的马贩子把塔合勒拉走了。我把她送到砂路口,看着她混在一群形形色色的马群中渐行渐远,感到悲伤不已,泪水蓄满眼眶。我一把抹掉眼泪,睁大了眼睛,我期盼她回头看看,可她没有回头。我不相信她不留恋我和这片血肉相连的草原。她不回头,是因为她难过,有一个疼爱她的人,到头来却把她亲手送到马贩子的手上。她没有反抗,她仰天嘶鸣。她是那么骄傲。她有十三个子女,一个赛一个棒。它们都是我的财富和荣耀。谁不会眼馋和嫉妒在赛马场上出尽风头的火焰;谁又不会赞美和一样美丽健壮的女儿;她们都是草原的宠儿,是青天下的娇子。是她,是塔合勒用她的乳房和智慧建立起了这个大家庭。这一晃快二十年,她瘦骨嶙峋,格外地老了。常常一站就是半天,不吃草,就那么站着,不知道在想什么?如果给自己一个心安的理由我会这么想:她厌世了,烦倦了,力不从心了,我送她离开,她不用回来,当然也就解脱了。我望着她模糊的背影又想,我不是没有良心,这样做真的是为她好,她一颗牙都没有,与其活活饿死,还不如干脆地去死。少受一点罪多好啊!只要在她脑袋上轻轻地敲一下,什么痛苦也没有她就会到另一个更美丽的地方,我相信,她去的地方一定是天堂,那里需要像她这样优秀的马,她将成为那里的天使。她再也不用为子女的安危和冷暖操心了。她可以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可以活的无忧无虑。至于她留在世间的这些子女,我再也不想把他们其中的任何一个卖掉。我要和他们一起慢慢到老。
我恨透了马贩子了。
二
今年秋天风很大,天很蓝,草都枯黄了。山腰的灌木的墨绿变得显眼起来,门前的小河在清晨冻着冰碴子,自北向南流着。每天清晨牛都安静地卧在草丛里,太阳照在它们的身上,散发出浑厚的气息。
这些牛并不是我的,我什么也没有。除了我的马。
这些牛是达瓦的,我以一头牛两毛钱的价格赶来了他的五十头牛吃我的草场,狼害,病死和其他死亡我都不管。到来年三月,也就是六个月后,我会拿到九百块钱。另外的九百块已经给我了,但被我马上花了出去。去年盖了一间小房子,(我也终于有自己房子了)还欠一千七百块钱没有还,人家催了几次。我整夜整夜地睡不着,思谋着怎么还钱。正好达瓦来找我,要租我一年的草场,但我肯定是不同意的,租了草场,我的马怎么办呀?我就只有这么一片草场。不过倒让我想到了一个办法,我跟达瓦一说,他也同意了,于是我赶来了他的牛。
我用那九百块还了一半的债。王自忠真是一个好人,他知道我的难处,答应再宽限我一个月的时间。他走的时候说:要说我也可以到了明年再要,反正过了年地消融了我就会来,但我的老母亲病了,需要钱啊!他和我握手叫我多多想办法,无论如何,下次来全部都要的。
我自个儿难受的掉了一夜眼泪,眼睛都肿了。第二天我骑着火焰去红岩坎找大通的马贩子,我知道他们在那里已经十几天了,每天都做着与马有关的买卖。
我和他们进行了一会儿无谓地讨价还价。我包含深情地回忆了塔合勒的传奇一生,尽管我的述说如实,但还是把他们震得目瞪口呆。根本不相信世间还会有如此令人钦佩叫绝的好马。这那里是马,有一个人夸张地说,这简直就是神仙啊!
他们死活都不相信,数落我拿他们逗乐。真真是奇耻大辱,我觉得塔合勒被羞辱了,被打落到了地狱,仅凭人们呆板狭隘的思想,就让她万劫不复。我和他们就塔合勒下了赌注。我任凭他们去调查,去了解,去感受。假如我说的话有一句半句是假的,那么我就把塔合勒白送给他们。但如果我说的都是真的,那么他们就付出说好的价格一倍的钱。我们叫来大富人旦得日,做了见证人。
在打赌的时候,我有了那么一丝的疑迟,觉得自己也开始在侮辱塔合勒了。她的高贵不容许谁的玷污,我也不行。但我又一想,就当她为我和这个家做的最后一点贡献吧。我根本不考虑会输。当然事实也是如此,几天以后,他们专程找上门来兑现赌注。我赢了,他们无话可说。我得到了两千四百块钱,他们欢天喜地地把塔合勒牵走了。
我恨透了马贩子。
三
塔合勒的第三个儿子火焰站在离铁丝网的门口一个缰绳的地方,他被拴在松木马柱上。缰绳很长,如果他愿意,可以走出铁丝网,走到路道里。那里几乎都被砂石路覆盖。他朝我嘶鸣,瞧那意思就是说,我要吃豆子,我要吃玉米!他是一匹跑得非常棒的家伙。一千米、三千米不再话下,五千米、一万米也能应付的很好。我每天都给他喂四斤的豆子和同样数量的玉米,分早晚两次喂,半夜里还加餐一次。我心情好的时候,会给他的夜宵里加两枚鸡蛋。但有时候我会忘了给他夜宵。我希望他一直都跑得好。他一直很努力,进步也很快。他是一匹好马!
火焰吃料用的料袋是我用泄了气的篮球做得。我把篮球切成两半,在切开的沿口缝了防水布,然后又将一条尼龙织的手指宽的带子揝在防水布的两端。这样,一个差不多有他的半个脑袋那么长的料袋就做好了。我正好做了两个。
我从竖立起来在屋旁的木杆上取下料袋,装了豆子和玉米,拿过去之前,火焰叫喊了不下十几次。他的嗓音说实话特别不好听,我从来没有在任何一个地方听见过类似的声音。那声音是独一份儿的。我每天都要听,被烦的要命。不过好在,我爱他!于是也渐渐地听着舒服了,顺耳了。哪一天我要听不到他的叫声,我就知道出事了,火焰一定是病了。我和火焰靠着这种默契的配合一起对付这几年愈演愈烈的马流感或其他的什么病,没有让任何一种疾病有机会在他的身上得到蔓延。在我的几匹马中,他是得病最少,最轻,好的最快的一个。
我把料袋套在火焰的头上,他高兴地垂下头,将有些沉重的料袋支在地上。他嘎嘣嘎嘣地嚼磨着豆子和玉米。每当他在料袋里动起嘴巴时我就会受到感染,肚子里就会空荡荡地甩动,仿佛放置了好些气球,一个个地泄了。即便是我刚刚吃了饭也无济于事,我总得再去吃一次,哪怕只是吃很少的一点点,那也会让我舒服的多。
我从小屋里唯一的一个大约可以装百斤水或其他东西的塑料桶里拿出一块馍馍。这是我那出嫁已经十年的姐姐大老远给我带来的。她住在大曲陇,每个月过来两三次,每次都带一些吃和穿的东西。她有时候一个人骑马来,有时候和姐夫骑摩托车来。我的姐夫我至今叫他大庆,不叫他姐夫。他是一个木讷但内藏聪慧的人,他常常酗酒,一醉好几天。在这一点上我看不起他。所以我更不愿意叫他姐夫。
我似乎从来都没有考虑过会给姐姐难堪之类的事。
我用从清晨开始就搭在炉子上烧了几个小时才沸腾的开水对付着吃了几口馍。
我一个人生活,所以一天做一顿饭。我通常在中午做一顿饭,尽量多做一些,能够供我在晚上也吃的饱。这样我可以节省下做一顿饭的时间,可以用来干别的事。
其实我也没有什么特别重要的事,我把多余出来的时间都用来写字了,我正在写一个故事。我每天写一张大白纸,持续了个把月。起初我打算读给所有认识的人听,后来打算只读给自己听,再后来……我觉得应该读给火焰、偶思、瓦日克和一支笔听。因为只有他们才会天天和我待在一起。每当在下午,午夜或者清晨,我在窗前写作的时候,火焰就来到窗前,他用厚厚的舌头舔玻璃,他把蹄子在草地上拍的啪啪作响。但有时候他也会安安静静地站在那里,用一种蠢蠢欲动的眼神盯着我的白纸看,他看铅笔在纸上滑动的优美;看遗留在白纸是黑色的形状;看我不停晃动的习惯。而她们几个则远远朝我张望,摇头晃着尾巴鼓励我。
我喜欢他们,喜欢他们来到窗前看着。我从中得到了灵感,我在为他们写作。
四
我骑着火焰奔跑的时候像是飞翔在云彩里。那时候他就是一匹有着翅膀的天马。而我是一个坐在翅膀上的傻瓜。
我有几个朋友,他们都叫我洛布傻瓜!傻瓜洛布!
他们当中,只有一个人听了一小段的故事。他说,你念得真好听。
我和火焰在傍晚出门,从外面关好铁丝网的门。火焰爱吃能发出磷火的死人骨头,我们就到那个深谷去。
我们经过好几户人家,他们每个人都向我们打招呼。见到年纪大的,我就从火焰身上跳下来问好,对于年轻一些的我就懒得下来。主要原因是火焰长得太高了,我再骑上去很困难。我下来的时候会看看那地方是否有那么几处凹凸不平的所在,以便于我再次骑火焰的时候用得着。
我不下来的时候,会匆匆地应付几句便走开。
我们要行走的路途刚好可以让火焰出一身汗。进深谷前的最后一个拐角,像一条舌头,牛或者马的舌头。站在舌尖的地方,可以观看到草原上点点滴滴闪闪烁烁的灯火,像燃烧的皮袄似的撒在各处。
只要从舌尖上走下来,朝里跨几步,便再也看不到别的什么。眼前全是绿幽幽的跳动的小火点,它们忽远忽近,忽上忽下,我琢磨不透。只有火焰才知道它们真正的所在。火焰驮着我找磷火吃,他把骨头咬得脆蹦蹦的十分动听,叫人陶醉。
我们一直待到深夜,直到火焰再也不想吃了。然后我和火焰费劲地翻过右边的山架,经过一段浅浅的湿地,再爬上一面山坡,来到大曲陇西面的山梁上。我们沿着脊梁朝南走,很快就来到姐姐家的后面。我和姐姐相距一千米。虽然我看不见她,但我每天晚上都会来。姐姐她从来都没发现过,我也永远不会告诉她。
我的姐姐是最痛爱我的人,她几乎每时每刻都在想念我,我波动的心思告诉我,她担心死我了。
她还在煞费苦心地张罗着我的婚事,期望着能找到一个愿意嫁给我,和我生活一辈子的女孩。自从我到了二十岁,在这件事上她花费了三年时间,今后将继续下去。
她从来不在我的跟前提及这件事上遇到的挫折和难过。她还装模作样地跟我说,事情大有希望;或哪个女孩正在考虑等等。其实我知道,没有一个女人会说我的好,还愿意和我在一起。她们对我缺乏足够的了解,更严重的是,她们根本不愿意过多地了解我。我甚至听一个小丫头片子当面对我说:我一看见你呆眉呆眼的样子就生气。
她还说了很多恶毒的话,叫我简直听不下去。
说这话的小丫头是我朋友的妹妹。我的那位朋友是少数几个还算了解我的人之一,他知道我胸怀壮志,有着强烈的责任心。因此想把妹妹嫁给我,但没有成功。
我和他的友情也因此受到一些影响,主要是他觉得伤害了我。当然我也有气,我威胁他说:如果他那刻薄的妹妹再骂我,说我的坏话,我找个时间会强奸了她。
他被吓得不轻,他知道我干的出来。从此我再也没见过他的妹妹,连他也很少来找我了。这让我很遗憾,我只是说出了心里的想法,倒未必会真的会那么干。我也不想失去他这个朋友。
我在那道山梁上坐了很久,四周静的不可思议。仿佛置身于一个被凝固的物体当中,身体、思想、一丝念头以及欲望都被铸定住,如果想融开,需要一种感悟或者态度。草原上的花儿草儿、牛儿羊儿、马儿鹿儿、还有云疙瘩一样的蒙古包,这些东西争先恐后地出现在我的脑海之中,又快速地逝去……接着再次出现……
我唯独没有看见一个人和这些东西在一起。
我想,也许是我的缘故。我接着仿佛在做梦。
我和火焰追着一头鹰,一直追到雪山脚下,那头鹰在我们的头顶盘啊旋啊的几圈之后穿进一片白色的光芒中后不见了。我累得在草地上睡去。
夜里的风呜呜地响,月亮洁净地跳了出来。大片大片的星星突然的出现在墨色的天空,它们成群结队的在一起。草原比白天更加空旷幽远了。草原仿佛永远都不会有尽头,寂静而又清澈。
这时候,我站起来,夜色如同流水一样散开。
我牵着火焰跌跌撞撞地回家去。天快亮了,星星一片一片的淡出在泛蓝之中。遥远的天际开始泛白,一层一层的白净起来。火焰的眼睛,嘴唇上沾着露水。他踩着我的脚印甩着尾巴响鼻打得呼噜噜响。他在跟我说他饿了,想吃豆子了。火焰他永远是那么的可爱,他保留着塔合勒好多优点,当然也遗传了不少缺点。他几乎就是塔合勒是半个复活。我想塔合勒的时候,就不停地和火焰说话,他也不停地用脑袋亲昵我。塔合勒走了许久,我已不再想她。
五
转眼而至的这个夏天,我没有去夏牧场。我留了下来,每天骑着火焰溜达一趟,早晚给他们饮水。一支笔快要产崽了。她原本不应该在这个年龄当阿妈,她还不到三岁,就算她到了八月份才生下小马驹那也离整三岁差着足足四个月。但她还是这么做了,是去年夏末怀孕的。我想,她可能是自愿的。我现在担心她能不能安全的生下来。我一直在精心地照料她。
我用剩下的时间写小说,这是我留下来的最主要的原因。
从七月初,所有在曲陇的人家在两天之内都搬完了。只剩下我一个人和几匹马。世界突然间安静下来,我就在这种安宁中写着小说。到了七月末,我写了一个中篇,改了五六遍。我去了镇上,吃了一顿午饭,看了一会儿手机促销活动,去超市选购了几本方格纸和高级铅笔,以及一盒心血来潮时乱画的水彩笔。我去了邮局,用挂号把稿子寄到外地去。我是这样做得:假如我对哪个地方有兴趣,就会把稿子寄到那个地方去。
然后,我去了两个小书店,分别卖了三本和一本书:《马克·吐温短篇小说精选》、《拜伦诗选》、《泰戈尔诗选》和《冷山》。
回去的路上,我把摩托停在路边,从买的一扎啤酒中喝了两瓶,读了十几页《冷山》。我喜欢这本书,对作者查尔斯·沸雷泽表示致敬。
我赶在雷雨之前回到家。一直躺在床上看《冷山》到傍晚,雨过天晴,一道巨大的彩虹悬挂在窗前,色彩斑斓。
我吃了买回来的蛋糕,蛋糕很大,我用一个装面包的大纸盒子绑在摩托车的载重盘上带回来的。我一边看书一边用勺子吃着蛋糕,《冷山》看到了第二章,标题为:手掌下面的土地的那篇。讲述的是英曼和土地的关系,他伤没好从医院跑出来,穿山越岭地回家。让我联想到我独自在草原上穿梭的经历。蛋糕还剩下三分之二,火焰他们一直在窗前注视着我和蛋糕,无疑他们是想尝尝的。我把蛋糕拿出去,在每个的嘴里塞了一大块。他们目含深情,吃的津津有味。我又把残余的都分给他们,他们连鼻孔口的残留都不放过,用舌头舔到嘴里去了。
天黑了,我坐到窗下的那张乳白色的方桌前,将买来的稿纸放好,把铅笔削的尖尖的,我开始写一篇小说。我不知道该怎么写,写什么?我根本没想好,于是乱写。这样时间过的最快,到深夜,我惊讶地发现一篇小说出来了。我不管它好不好。我搁下笔,到外面瞎溜达。火焰站在马柱子跟前,他以为和往常一样会带他去吃磷火。“哥哥,”我说:“弟弟,今晚不去了。我有事,我累。”
火焰冷不丁地抬起前蹄向前刨,差一点砸到我的身上。原来是我会错了意,他是来吃夜里的那顿夜宵的。不过他不乖,居然拿蹄子打我,我没理他,重新回到屋里,泡了一包方便面,吃了就睡。
我朦朦胧胧地听见雨点在墙上敲打。
六
一支笔在深夏的一天夜里突然怪叫不断,她似乎惶恐极了。当时我正沉湎于写作的快乐中,直到她叫着来到我的窗前,拿发青的嘴唇触碰玻璃,我才站起来。我知道她要生了,她流着泪,眼里满是对未知的恐惧。我虽然从来没有接生过马驹,但也知道和牛羊一样差不离多少,因此也没有多少担心。我将她牵到门前的平坦处,门口挂上了白炽灯泡,照亮了她和我,以及她湿漉漉的后身。我费了全身的力气将她扳倒在地,抚摸着她的脑袋安慰她,叫她不要害怕,一切都有我在,断不会让她死去。同时我告诉她,这就是过早贪欲的结果。
她挣扎了半个夜晚,到天快亮了的时候,小马驹总算露出了小脑袋,接着是两条前腿,但是卡在了前肩的地方,她再怎么努力也无济于事,她痛的直瞪大眼珠子。我赤膊上阵,蹬着她的大腿使劲儿地拽小马驹的脑袋和前腿,一支笔疼得沙哑地惨叫连连。火焰他们惊恐地站在远处,断不敢近前来。也许是后来火焰他们猛然地齐声呼喊赋予了一支笔莫大的力量,也许是她感受到了自己孩子的生命的不断流逝,总之她抬起头,瞪着无限大的不服气的眼睛,露出齐刷刷的大白牙,然后一仰头,那个小马驹就滚落下来……滚到她的尾尖,颤动在黑色的长长的丝带般的尾巴上。一支笔颤颤巍巍地起来,她顾不上自己,伸出无限深情的舌头舔着她的孩子。她的孩子只听“噗”地一声,把闷在身上的那层透明的膜撕开了。他站立起来,立马开始碰碰撞撞地寻找可以吃奶的地方,寻找本命中应该寻找的地方,寻找世界上唯一的无风地带。
小马驹漂亮非凡,它一生下来就显得高大,浑身上下红的像火日。于是我当场给它起名叫“乌兰撒日”。她长得和年轻时的塔合勒简直一模一样,我突然间发现,居然是塔合勒又回来了。她又回到了我的身边。于是我又改名叫她塔合勒。
午时光景,一支笔领着塔合勒走向草地深处,和她形影不离的偶思及瓦日克也紧紧地跟着离去。只留下火焰,他垂着硕大的头颅,故作深沉地思考。其实我知道他是在我的面前装模作样,目的就是想我对他的作为感兴趣,然后突发善心地给他那么满满的一料豆子。他想的美,我才不会上当呢。我回到小屋里,睡了一下午,当傍晚的霞光照耀着我青色的小屋、千万条彩线系住了碧绿草原、那些静止的山峦缓缓开始移动时,我再次整装待发,带着我的火焰去那深深的山谷、去看看那不变的夜晚,以及永远看不见我的姐姐。
2014.4月写于德州冬牧场
2014.12月改于德州冬牧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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