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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角度说说简书专题征文规则那些事

从法律角度说说简书专题征文规则那些事

作者: 行走的六公子 | 来源:发表于2017-03-26 12:09 被阅读137次

    经常看到简书在做活动,比如写作训练营,语言课堂,绘画课堂等。今天,在简书的首页看到了一则征文公告,便点进去了解了一下,“平行时空的另一种可能”、“写一篇悬疑推理的短篇小说”、“必!须!原!创!”。(如下图)

    截图来自简书作者南柯斯摩《读书+人物+短篇+悬疑专题联合活动征文公告》 截图出处同上图标注

    悬疑短篇小说向来是烧脑的,囿于自己能力所限,故只能作罢。但是,我可以做围观群众,也顺便从法律角度说说征文规则那些事

    我们在征文公告中经常看到的一个词语就是“原创”,何为“原创”?

    “原创”就是指作者自己独立创作。在法律上,我们称之为“独创性”。只有具有“独创性”的作品才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

    结合本次征文,什么样的悬疑短篇小说才可以符合“独创性”要求?

    第一,作者必须独立创作完成,不抄袭,即不能从他人的悬疑小说中机械地复制粘帖。

    第二,短篇小说会有故事情节的描述,具有“独创性”的故事情节也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若两篇小说的故事情节存在很多处的相似或相同,则也不符合“独创性”的要求。

    第三,我们经常看到一句话:“如有雷同,纯属巧合”。这句话也有法律依据。在法律上,判断是否构成著作权侵权有两个标准,一是是否接触过,二是是否实质性相似。根据此标准,如果A小说的作者没有看过B小说,但A小说与B小说存在实质性相似,那么A小说的作者也是原创,即独立创作。这就是“如有雷同,纯属巧合”的情形。但是,如果A小说的作者看过B小说,且A小说与B小说实质性相似,那么A小说的作者就是抄袭,就是侵权。此外,如果A小说的作者看过B小说,而A小说与B小说不存在实质性相似,那么A小说的作者也是原创。

    第四,“独创性”与悬疑短篇小说的质量高低无关联。一般而言,质量高低的标准是评委定的,比如公告中写着“挖坑巧、人物描写精、环境渲染和象征意图准、脑洞大、逻辑顺畅、语言通顺”。若小说的质量越高,则获奖的几率往往越大。因此,在征文比稿中,原创(独立创作)是前提,是第一位的,文章质量是第二位的。前者关乎一个作者的道德意识和法律意识,后者关乎一个作者的写作能力。

    最后,愿每一位投稿的作者都能在恪守道德和法律的基础上充分展现自身的写作才华,是金子,总会发光哦!

    (文/行走的六公子 2017-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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