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使多年过去,每当李蒙抬头仰望火烧云时,总会想起自己呆坐在长椅上无所事事的那个黄昏。当时他穷极无聊,便游荡至校内的一处小广场,在广场的边缘寻得一条石质长椅,坐下发呆。逐渐昏暗的天空之中有一团火在燃烧,不规则的云朵被映成赭红色。他靠在冰凉的椅背上,淡然地望着眼前这方世界。广场上的人虽然不多,倒也为空中这番景象所吸引,断断续续地发出赞叹之声,不免显得有些嘈杂。
无事可做的时候,李蒙总是喜欢像这样呆在一个角落里,望着人群,若有所思。不过,必须说明的一点是,他并未从中获得什么乐趣。实际上,李蒙也不晓得自己这么做有什么意义,但他还是在不知不觉中养成了这么个习惯。“你不想成为这个空间的一部分吗?”——也许会有人在他的耳边如此低喃道。那么,他又将如何作答呢?他仅仅是有气无力地摇了摇脑袋。不,他不想。不不,他不能。他……
不过话说回来,黄昏不失为一个奇异的时刻——白昼与黑夜交融于此。在李蒙看来,这个空间之中的一切都显得异常的不分明。这往往令人感到不安。就在目之所及的这个小广场上,亦不乏形形色色的人,或穿梭其间,或驻足其中,他们在这黄昏时刻显得愈发浮躁。
李蒙抬头望向空中,天边的那团火正在逐渐熄灭。
一股莫名的疲惫缓缓袭来,惹得他哈欠连连。
于是,他打算闭上眼睛稍作休息,暂时切断自己与这个空间的联系——
宛如撕裂晴空的雁字,一个身影蓦地闯入李蒙的视野之中。
那是一名少女。
凌乱的裙摆随着她一系列毫无章法的动作而肆意舞动。她的左手……哦不,那是她的右手,提着一双凉鞋,此刻好似在挣扎一般,与少女的身影若即若离。
“笨拙!散漫!无节奏感!”他的感官尖锐地评判道。
然而可笑的是,他居然对此产生了一种难以言喻的愉悦。
李蒙眯起眼睛,试图看清少女的面容,却理所当然地失败了。
他又抬起头望了望天边的那团即将死去的火。毫无疑问,它曾经绚烂无比地燃烧于这片天空之中,而现在却宛若濒死之人的目光一般黯淡。
他并未完全丧失想象力,他还能够想象——他深以为然。
他的嘴角泛起一丝自我嘲讽的微笑。
他倏地瞥见自己那虚幻的分身——被弃置荒野的一座老旧火炉,成片成片的青苔附着在自己这坚硬冰冷的躯体之上。不知经过了多少次的寒来暑往,终于有一天,某个好事之徒为他带来了火种。他能够感觉到此刻自己体内有一团火正在燃烧。不同于天边那团逐渐死去的火,这团火越烧越旺,越烧越烈,就连他的灵魂也敌不过这高温,不断升腾。
终于,他放下了那早已沉重不堪的眼幕。
黑暗席卷而来。他听见了一种声音——是那乱舞少女的裸足亲吻水泥地面的声音,他听得十分清楚,就像聆听自己的心跳一样清楚。
他觉得(他相信)自己无需再睁开双眼,只要像这样静静地靠在椅背上,置身于这团安逸的漆黑之中,抛却那些若隐若现的杂念,欣然享受这份鼓动,然后,(也许)一切都会跟着好转起来……他再也不会感到任何无谓的焦虑或不安。
然而,他还是睁开了双眼,再次尝试看清少女的面容。
他又一次失败了。
仿佛从未存在过一般,少女消失得无影无踪。
他“噌”的一下站了起来,紧张地向四周张望了一番,随后又茫然地坐了下去。
那团火终于熄灭了。
夜幕降临。街灯接二连三地亮了起来。
他觉得(他希望)那团火依旧静静地在某个他所不及的地方燃烧着。
于是,他再次站了起来,接着,毫不迟疑地朝着宿舍的方向奔跑而去。
……稍微出了一点汗,呼吸也略显紊乱。
他打开宿舍的门。灯虽然亮着,宿舍内却空无一人。他把门紧紧地关上。来到自己的书桌前,翻出笔和纸。他感觉到自己心中的某种痕迹正在逐渐消失,必须尽快将其连同墨水一起固定到纸上。但是,他却做不到。烦躁的潮水逐渐吞没了他。为什么?为什么!
这时,一阵敲门声响起。他将手中的笔狠狠地摔在地上转而去开门。
“你怎么把门给……诶诶诶——你怎么了?”舍友诧异不已。
——李蒙夺门而出。
他漫无目的地奔跑着——在那个初夏的夜晚。
那时,他二十岁。是一名大学一年级的学生。
那时,他坐在教室的后排座位上,心不在焉地听着老教授讲课。相比于食之无味的授课内容,他对教授光秃秃的前额更感兴趣。
如今,他站在讲台上,总会担心学生们不把心思放在自己的授课内容上,而是关心起他那未老先衰的额头。
如今,他三十二岁。是一名大学讲师。
李蒙轻轻地挠了挠自己的额头——冬日清晨的暖阳总会让他的皮肤有点儿骚痒。晨光里的一切都显出几分慵懒,而他的脚步却异常轻快。
他正在前往某个地方去见一个人。
他沿着南陔大学的主干道步行直至东门口,来到藏在大门左侧的树阴里的一家没有招牌的小书店。一如既往,他没有丝毫迟疑,径直走了进去。
李蒙快速环视了一下店内,发现除了满屋子的书以外,只有一个女学生(李蒙依稀记得她去年有上过自己的课)正坐在靠近门口的收银台后面昏昏欲睡。他站在门口迟疑了片刻,最终还是走向收银台,唤醒了那个女学生。
“喂醒醒!是新来的吗?醒醒啊!店主在哪里?”
女学生先是愣了一下,然后吞吞吐吐地说:
“你找他什么事?啊那个……他在后面……我去叫他吧。”
“不用了。我自己来。”
在旁人看来,这家书店或许好似一处幽深的洞穴,而就李蒙而言,却早已对这里轻车熟路。他像一名老练的探险者一般,一路来到书店深处的一道不起眼的小门前,轻轻地敲了几下,无人回应,又敲了几下,仍然没有得到回应。于是,他推开门,走了进去。
一个身形干瘦的老头儿像死尸一样直挺挺地躺在一张老旧的摇椅上,黝黑的面孔向上仰着,一对颇为惊悚的眼睛直勾勾地望着泛黄的天花板。
“喂,你在干什么呢?”李蒙出声询问。
一片沉默。
见老头儿没有反应,李蒙便把屋内书桌前的椅子搬到老头儿旁边,坐了下来。
“你这几天都跑到哪里去了?”老头儿突然出声,把李蒙吓了一跳。
“呃……我前几天出差,昨天才回来。”
“哦。我想也是。”
“我说,今天晚上要不要去喝几杯?”
“哦?喝酒!”老头儿的脸上显出一丝生气,“今天是什么日子吗?”
“明天就是元旦了。”
“是吗?唉,我真是越活越糊涂了。还是按老规矩来吧?”
自始至终,老头儿都没有改变过自己的姿势。
“对。那我就先走了。等一下还有课。”李蒙转过身去,准备离开。
他走到门口又回过头来,说:
“话说,你刚才在干什么呀?”
“啊……我在看那个。”老头儿将手指向天花板,“对了,你觉得那究竟是个什么东西?”
顺着老头儿所指的方向望去,李蒙隐约看见一个细小的斑点。
“呃……我也不清楚。”他摇了摇头,“不过,应该……不是蜗牛吧。”
说完,李蒙便出了屋。此时,书店里面已经有三四个学生模样的人在四处走动了,还时不时地传来几声低语。那个女学生也已经完全清醒了,李蒙从收银台前快步经过的时候,她还用一种异样的目光打量着他。不过,他丝毫没有察觉。
那个像死尸一样躺着的老头儿正是这家“无牌书店”的店主。他的真实年龄无人知晓,据他本人所说,约摸七十岁上下,经营这家书店已有三十余年。起初,这家书店也是有招牌的——虽然只是个不太像样的招牌,但后来由于某个早已被人遗忘的原因而不慎损毁,他又懒得更换一个新的招牌,结果就变成了如今的“无牌书店”。
这老头儿生得五短身材,皮肤黝黑,两条手臂上突起的青筋像老树根似的交错盘结。他虽然已经年近花甲,头发却仍旧乌黑茂密如初。旁人往往很难从他的身上看出岁月雕琢的痕迹。李蒙甚至觉得,与十二年前初次见面时相比,如今的老头儿并没有什么分别。
然而,人们只有在将一棵老树拦腰截断后,才会发现树心早已朽烂。
由于家中贫穷,老头儿早年参军。退伍后,在别人的介绍下与一名异乡女子结了婚。但是,那段婚姻并不美满,仅仅维持了短短的五年,双方便分道扬镳,唯一的幼子也不满三个月就夭折了。老头儿家中兄弟三人,他排行老二。老头儿的哥哥在工地上摔断了双腿,两周后被人发现死在自己的床上;而弟弟的精神状况一直存在问题,最后在一场荒唐的火灾中丧生。其实,老头儿还有一个妹妹,但在孩提时便被人贩子拐走,至今下落不明。等到老头儿发觉的时候,自己已是孑然一身。后来,他来到这里,经营起这家书店,直到现在。
在李蒙离开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老头儿仍然保持着那种死尸一样的姿势,死死地盯着天花板上的那个斑点。
虽说距离约好的时间尚早,李蒙还是步履不停地回到了自己所住的公寓。
这座旧式公寓距离南陔大学不远,出东门骑车不足五分钟便可抵达,安然地坐落在三岔路口的交点上。与楼前车来人往的喧嚣相比,楼道里显得安静异常,人的气息被温存地阻挡在防盗门的背后,李蒙的房间就像一只刺猬一样躲在公寓三楼的最深处。
一张茶几摆放在房间的中央,他慵懒地靠坐在一旁的旧沙发上,望着处于房间后部的阳台。几束余晖洒落阳台,零星的光点溅到室内……一股无端的倦意倏地袭身。
恍惚中,他回想起自己刚搬到伯父家住的时候。他跟在伯父那像熊一样的巨大身躯之后,走在幽深的走廊之中。他感到一如既往的乏味。他们来到一扇门前,伯父把门打开并走了进去。他站在门口向里面张望,虽然屋内昏暗,但这无疑是一间空荡荡的房间。这时,伯父走到窗前,把窗帘拉开,一时间光线如潮水般涌入。这突如其来的刺激使李蒙的双眼感到微微的疼痛,他用手遮住了眼睛。“从今以后这儿就是你的房间了。”——伯父的这句话,以及他那逆光的身影,都深深地烙在了李蒙的脑海之中。
为了使自己清醒一些,他决定稍微活动一下。
在回来之前,他顺道去买了两斤毛豆。他把毛豆倒进一个盆子里,再把盆子放在水龙头下面,打开水龙头洗毛豆。粗糙的豆壳让他产生了一种奇妙的舒适感——他颇为起兴地洗了七八遍,并把洗净的毛豆剪去头尾,然后往高压锅里放入适量的水,再加入姜、葱、大料和盐,最后,将所有的毛豆一股脑儿地扔进高压锅里,煮了起来。
经过这一连串的作业,头脑清醒了不少。李蒙这才抬头环顾四周,发觉屋内正逐渐蒙上一层似有似无的昏暗,便打开头顶上的灯,“叮”的一声——漂浮的灰色蛛网被扯得粉碎。
窘乏的左脸徒然现于一旁镜中,捉住他飘忽的视线:干草般的乱发,泛红的眼球,抿起的嘴角。另一半会是怎样的呢?他将右手轻轻地罩在右脸上——温热的吐息翻涌其间。会有所不同吗?大概……没有什么不同吧。阖上眼睑,用手掌摩挲,知觉从掌心缓缓渗出,越过突兀的颧骨,落在干涩的脸颊上,传来一种迥异于毛豆壳的粗糙触感,令他不觉心瘁。
他睁开眼睛,放下右手,然后转身向阳台走去。
此时,天色已经完全变黑,但是从这里放目仍可依稀看出大学的轮廓,点点灯火串成线条,寥寥数笔就勾画出一个冷峻的空间。憔悴的新月黯然地躲在重重乌云之后,窥视着阑珊夜景。干冷的空气由他的鼻孔灌入体内,哈出的白气像时光一样一去不复返。
今年八月份中旬的时候,李蒙在北方参加了一场婚礼。新娘是李蒙伯父家邻居的女儿朱鹭。李蒙在伯父家住了差不多有五年,与这位新娘还算有些交情——李蒙以前经常被拜托辅导她的功课。那时候李蒙读初二,朱鹭还在上小学五年级。在李蒙的印象中,朱鹭是一个极其普通的女孩子,一个爱做梦的女孩子。实际上,在参加那场婚礼之前,李蒙已经好几年没有见过她了,他甚至连朱鹭的脸都忘得差不多了,只记得她长着一双倒三角眼。虽然说不出为什么,但每当被那双眼睛直视的时候,他总会不寒而栗。
李蒙的伯母身体一向不是很好,当时也极不凑巧地病倒了,而堂姐偏又身在国外出差,无暇归来。恰逢李蒙回来看望伯母,便代替她和堂姐参加了那场婚礼。
那天上午天气还算不错,晴空万里,下午却风云突变,淅淅沥沥地下起雨来。李蒙来到婚礼会场,很快就见到了新娘的父亲。两人进行了一段干巴巴的对话。
朱鹭的父亲是一个精瘦且和善的老人。他问李蒙:
“你什么时候回来的?”
“今天早上回来的。”
“这样啊。哦对了,你伯母现在怎么样了?”
“好多了。我上午去医院看过她了。都是老毛病了,你也是知道的。”
“是啊。不过我们都这把年纪啦……”
“哎呀,今天这种日子就不要再说这个啦,说点儿别的吧。”
“对对对,今儿就不说这个了。话说,你这光棍想打到什么时候啊?你看看你现在都被朱鹭甩到哪里去啦!啊?哈哈哈哈!”
老人咧嘴大笑,李蒙也不由自主地跟着笑了起来。
“那好。你先在这儿转转,就快开始了。”说完,老人便走了。
李蒙环顾会场,发现已经来了不少人,不过他基本上都不认得。于是,他找了一张离门比较近的桌子,然后在旁边坐下来,望着陌生的人群发呆。
所幸没等多久,婚礼就正式开始了。
淡妆素裹的新娘,略显紧张的新郎,含情脉脉地对视了一眼。
就像全天下所有的婚礼那样,会场里充斥着一股甜丝丝的气味,而闷热得宛如置身于蒸笼之中。更为糟糕的是,这里没有空调,只有几台电风扇悬挂在正上方,正像疯子一样玩命地转动着,还时不时地发出几声刺耳的悲鸣。
他感觉热得受不了,呼吸也开始变得不太平稳。
于是,他决定先到门外喘口气。
虽然已经衰弱了许多,但是外面仍然下着雨。他深呼吸了几下,顿时感觉舒服多了。
雨中的城市有一种独特的美感。在这座城市居住的那几年里,每当下雨或者下雪的时候,他的心中总会升起一种可笑的喜悦。他觉得,在那种时候,即便是这座死板的城市也会变得惹人怜爱。时至今日,他仍然可以清晰地回忆起从自己房间窗户望出可见的那座灰蒙蒙的建筑,在它的这一侧有一扇方方正正的小窗。少年时期的李蒙,常常会望着那扇小窗发呆。“那里面到底有什么?”小窗上的毛玻璃遮断了他的视线。不过,这并不会使他沮丧。事实上,他从未采取过任何实质性行动去了解那扇窗后面的真相,比如到那里去看一下,或者问一下别人。他没有这么做,甚至从未动过这样的念头。他喜欢那样,注视着那扇窗,然后肆意想象。是的,对于李蒙来说,雨滴和雪花就像一片片毛玻璃,让他眼前的世界不再乏味。然而,他现在站在婚礼会场的门口,即便透过雨幕依然能够清晰地看见对面的商店。
他重重地叹了口气。
这时,他觉察到身后有人正向自己走来,便回头看去——果然是钱耘。虽说料到钱耘今天会来参加婚礼,但刚才在会场内李蒙并未发现他的身影。
朱鹭以前时不时会邀请一些朋友到家里玩,而钱耘则是其中的常客。
“你跑哪儿去了?刚才都没有看到你。”
“那个,我迟到了。才来没多久。”
“这样啊。话说,里面真是有够热的!”
“嗯,确实有些热。”
此后,两个男人便无言地注视着这漫天的雨幕。
李蒙感觉雨的气息正逐渐弥漫周身,愈发凝重。水汽缠住他的手,缠住他的脚,包裹住他的躯干。他的视线随着伶仃的雨点坠落,摔得粉碎,过去和未来都在离他而去,就连他的现在也变得飘忽不定。无力感渗入他的意识,钝化他的知觉。他想要对着雨幕奋力嘶吼,一如此前面临人生中的每场骤雨的时候——不管那些冰冷的雨滴将飘往何处。
然而,他仅仅是喃喃低语:
“时间过得真快啊。朱鹭都结婚了。”
“是呀。嗯……其实我……”
“什么?”
“没……没什么。”钱耘停顿了一下,“那——我要进去了。”
“哦。我还想在这里再呆一会儿。”
“好,嗯……我先进去了。”
“嗯。”
在钱耘走后,李蒙又在门口呆了一段时间,但他始终不想回到室内。
于是,他没有与任何人告别便离开了婚礼会场。
一阵异常猛烈的敲门声打断了李蒙的思绪。有人在用拳头敲打房门,就像在敲打一只铁皮鼓一样。他缓缓地走到门前。显然,他知道敲门的人是谁,但他并不急于开门,而是站在门后等了一段时间。然而,敲门声丝毫没有减弱的势头。最后,他把门打开,果不其然,老头儿正举着双手站在门口。
“我说,你怎么这么慢啊。”老头儿笑嘻嘻地说。
“我都跟你说了多少遍了!干嘛不按门铃啊?”
“我我我也跟你说了多少遍啦,我就是信不过那劳什子。”
“唉。总之,你先进来吧。还有,帮我把门关上。”
毛豆貌似熟了。李蒙走过去关火。
“都跟你说了,把门关上!喂!我叫你把门关上!”
“好好好。”老头儿终于把门关上了。
李蒙把煮好的毛豆用一个搪瓷碗盛好,再拿了几瓶酒和两只杯子,一起放在了那张茶几上。两个人在茶几的两侧面对面坐好,老头儿仰坐在沙发上,李蒙则从房间的角落里拿来一张小板凳,猫着腰坐了下去。
“你前几天去哪里出差了?”老头儿把其中一瓶酒打开并给自己倒了一杯。
“由庚,去参加一个会议,和系主任一起去的。”
“就是那个一脸肥肉的胖子?”
“噗哈哈哈哈……你你你怎么能这么说我们系主任呢?”李蒙也给自己倒了一杯。
“觉得怎么样,由庚?那地方挺不错的,我以前去过。”
“又吹牛。也就那么回事儿吧。有人的地方都差不多,和这里没什么区别。”
“我没吹牛。我以前真去过,真的。”老头又给自己倒了一杯。
“你喝慢点儿。”李蒙把毛豆剥开了吃,他感觉有些饿了。
“你这话——老酒鬼可听不见。”
“哼。你可使劲儿喝吧,喝死你丫的。”李蒙抿了一口酒。
“听不见,听不见,听——不——见——”老头儿已经在开第二瓶了。
“你给我慢点儿啊。呃……话说,前几天我又做那个梦了。”
“哪个梦?”老头儿索性抓起酒瓶直接喝。
“就是那个梦啊。慢点儿,你这老混蛋。”李蒙也给自己开了一瓶。
“啊啊啊,那个梦啊。”老头儿只顾埋头喝酒,敷衍着应答。
李蒙见老头儿兴致寥寥,便没有再说下去。
在经历了那个奇妙的黄昏之后,李蒙经常会梦见那个裸足少女在一片白色荒原中起舞。不过由于李蒙并未看清过她的脸,所以梦中的她的脸总是在变化,有时候是他高三那年的班长的脸,有时候是系主任的女儿(她今年上高二)的脸,有时候是少女时期的朱鹭(他感到背脊一阵发凉)的脸。每一张脸都是如此的鲜活,每一张脸都会勾起他的一段的记忆。但是那些脸终归不是她的脸。她的脸到底是怎样的呢?他不知道。他所知道的仅仅是:自己的想象力早已随着年龄的增大而消失殆尽。他感到些许失落。随后,梦境就会像沙堆一样崩塌。
李蒙和系主任在会议正式开始前的那个晚上抵达由庚。两个人感觉异常疲惫,稍作整顿便休息了。系主任刚一躺下去就鼾声大作,而李蒙却翻来覆去,难以入眠。他感觉头痛得仿佛要裂开一般,只得不断地游离于现实与梦境之间。他已经忘记自己到底是什么时候睡着的了,但那无疑是一段煎熬。他跌跌撞撞地闯入了梦的世界,再次见到了她。这次,她的脸变成了刚才在楼下与他擦身而过的那个少女的脸。他感到厌烦无比,奋力挣脱自欺的罗网。他猛地睁开双眼——自己依旧身处一片黑暗之中,系主任也依旧鼾声如雷。
他曾经向老头儿提及那个黄昏发生的事情,只得到一句淡然地回应:
“那多半是你睡糊涂了吧。”老头儿的眼神中透出那种随处可见的冷漠。
“呵呵,这倒也有可能。”他不由得地干笑了两声。
“没什么好奇怪的。人生也不过是痴人说梦罢了。”
那是一场梦?嗯,确实有可能,他无法否定。他当时的确处于一种迷迷糊糊的状态,但他就是无法说服自己去相信,相信那一切仅仅是一场梦。
十四岁那年,躺在医院病床上望着单调的天花板的时候,他觉得一切只是一场梦,但那不是;十九岁那年,站在伯父墓前迎着刺人的寒风的时候,他也觉得一切只是一场梦,但那也不是。渐渐地,他变得难以分清虚幻和真实,堕入疑沮的死局。固态的现实与液态的梦境在脑中交汇,蹂躏他脆弱的精神,冲击他渺小的躯壳,撕裂他粗陋的认知。于是,他不得不挣扎着活下去——在这片由痛苦和倦怠浇筑而成的废墟之上。
酒很快就喝完了,毛豆在不知不觉中也只剩下一堆壳了。
“不够啊。不够喝啊,真的不够喝啊。”老头儿站起来伸了一个懒腰。
“说真的,你早晚有一天会喝死的,我说真的。”
“哈哈哈哈……那是不可能的。不可能,我清楚得很。嗯,绝对绝对绝对不可能,这个我可以肯定。”老头儿轻轻地挥了挥手。
“不过,你也真能喝啊,喝了这么多还一点儿事都没有。”
“有些人就这样,怎么喝都喝不醉,想醉都醉不了。”他瞅儿了一眼手表,“哎呀——时间都这么晚了。我也该走了。回去好好睡一觉,然后做个好梦。”
“那我送你下去吧。”
李蒙把老头儿送到了公寓的楼下。老头儿的脚步很稳,甚至有点轻快。
“他的酒量真是好啊。”李蒙心想。
“成成成,你就送到这里吧。我就把这当成是散步了,慢慢走回去。”
“好,那你小心点儿啊。”
“啊啊啊。”老头儿走了两步又停下来,回过头来,“你的那个梦啊,哎呀,也可以说不是梦,怎么说呢,就是你一直惦记着的那件事,那个啊,就和天花板上的那个点是一样,没必要太——啊——我在胡说些什么?那我走了啊。”
“嗯,你小心点儿啊。”
李蒙默默注视着老头儿远去的背影,直至完全消融于夜色之中,然后他才转身离去。
“什么呀,果然还是醉了。”
虽然时间已经很晚了,但李蒙并未感到丝毫疲倦。可能是刚才在外面吹了一会儿风的缘故吧,此刻他的头脑异常清醒。他草草地整理了一番,便一头倒在床上。阳台的落地窗还打开着,时不时有风窜进来。他看了一下对面墙上的挂钟,还有不到一小时就要迎来零时了。寒气轻抚他的脊背,他开始有些发冷,便起身把落地窗关上。
他透过窗玻璃望向夜空,瞳中所现的夜空像一滩死水一般平静。
“我还是睡觉吧。”虽然他并不困。
他将棉被紧紧地裹在身上(像一个蛹),以便隔绝寒冷和黑暗。
现在,他开始在床上滚来滚去。每当睡不着的时候,他都会这么做。
他将自己想象成一段巨大的木头,被伐木工人从一个漫长的斜坡上推了下去。他一味地滚动着(方向感在剥落),斜坡长得不像话,疲惫感逐渐充满脑壳。最后,他将沉沉地睡去……
——然而不幸的是,今天不管他怎么滚动,都未能产生倦意。
过了很长的一段时间,他依然没能睡着。
他感到一丝莫名的恼火。
突然,就像是在嘲笑他一样,一声巨响打破了深夜的宁静,一朵烟花在死寂的夜空中怒放。紧接着,第二声、第三声、第四声……潮水般的嘲笑声包围了他;第二朵、第三朵、第四朵……无数朵虚幻之花在漆黑的花园中争芳斗艳。
他有些吃力地从床上爬了起来,把棉被甩到一边,光着脚就下了床,脚底猛地传来一阵冰凉。他颇为粗暴地打开落地窗,走上阳台,浑身上下直打哆嗦,对着璀璨的夜空死命嘶吼:
“你们这帮王八蛋!大半夜的,放什么鸟烟花!还他妈让不让人睡觉了?肏你妈!”
然而,他得到的回应仅仅是更加猛烈的嘲笑。
心脏在胸腔中猛烈地蹿跳起来,血液在血管里肆意闹腾,全身的细胞都在催促他还击。他深知那不过是一番徒劳,但仍旧任凭意气摆布,不遗余力地谩骂着眼前的盛景。
万幸的是,这阵烟花狂潮仅仅持续了一刻钟。
等到一切重新归于平静之时,他的喉咙就像着了火一般灼痛。
他倒了一碗水,咕噜咕噜地灌了下去。冷得不像话的水涌进了他的体内,全身上下激起一阵刺痛。他长长地吸了一口气,借以平复自己狂乱的心绪。
忽然,他感觉困得受不了,便瞥了一眼表——时针已经来到了表盘的右半边。
他放下碗,迅速上了床。
很快,他如愿进入了梦乡。
他再一次见到她。不过,这一回,一片奇妙的雾气遮住了她的脸庞。在这个暧昧的世界之中,伴随着李蒙狂乱的心跳,她忘情地舞动起来。雾气愈浓,不知不觉间充溢了周身,泛起一丝令人怀念的暖黄。逆流的时光开始侵蚀荒芜的此刻,缓缓落下的记忆碎片牵引着遗失已久的过去,似曾相识的悸动幻化为此起彼伏的幽籁。
“回来吧!回来吧!回来吧!”
“回来吧!回来吧!回来吧!”
“回来吧!回来吧!回来吧!”
一切仿佛回到了往昔岁月,回到了那个黄昏。
他安然地陷入了这暌违已久的恬谧之中,熟睡的面庞上浮出一抹浅笑,宛若孩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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