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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健:终我一生,再也不能走出你的歌。

崔健:终我一生,再也不能走出你的歌。

作者: 伊心同学 | 来源:发表于2017-07-27 17:31 被阅读226次

看电影《寻龙诀》,感觉最振奋的,竟然不是他们终于找到了传说中彼岸花的那一刻,而是王凯旋重新走进草原的时候。

天朗地阔,草原上像有轰隆隆的雷声,背景音乐响起,竟是崔健《新长征路上的摇滚》。皮卡和望远镜,烈马和风声,头发飞扬在半空,荷尔蒙迸发时的呼喊,像所有公路电影的一个剪影。

后来,胡八一也回来了。

从来没粉过陈坤的我,看着大屏幕总觉得这个场景太熟悉,后来才想起,他在电影里的扮相,像极了切·格瓦拉。

那个说“让我们面对现实,让我们忠于理想”的切·格瓦拉,那个说“我怎么能在别人的苦难面前转过脸去”的切·格瓦拉。

恰好那一幕里舒淇骑着摩托车碾压草原,我就记起切格瓦拉写的《革命前夕的摩托车之旅》。彼时他不过二十三岁,骑着摩托车穿越壮阔的拉丁美洲,看到一切苦难和病痛,萌发一切光荣和使命。那次旅途,最终成就了这个让我们永远怀念的理想主义者。

切·格瓦拉和崔健,摩托车日记和新长征路上的摇滚,我悄悄地笑了,为那些明目张胆的反叛和无法言说的坚持,为他们从我青春里以相似的姿态留下骨刻般的痕迹。

所以我又听了一天崔健,从《一无所有》到《花房姑娘》,从《从头再来》到《不是我不明白》。

太难说清一个歌手在生命里的意义,究竟是陪伴还是温暖,究竟是打发时间还是认清同伴。你好像不会特别地提起他,但你知道,每当一段熟悉的旋律响起时,从你耳膜贯穿到心脏的,全是他。

《送你一颗子弹》这本书里,刘瑜写过一篇《与崔健有关的日子》,我看到最后两段时几乎要和她一样落泪。

摘录下来给你看:

“2002年的时候,崔健来纽约演出过一次,我去听了。音乐一响起,我就泪流满面。好像多年没见的亲戚在生离死别后重逢似的。我的整个青春仿佛麦田一样随他的歌声摇摆起来,金灿灿的。当时我就想,老崔啊老崔,你都四十了,我也直奔三十了,但是,这么多年过去了,你还在我心里,还那么温暖,谢谢你。

其实我现在都不怎么听崔健了,虽然他的CD、磁带都收藏着。长大的我,音乐的口味终于开始变得宽容,终于知道正如在小虎队之外还有崔健,在崔健之外也还有别人。但是回望自己的青春时,崔健是多么重要啊,堪称独树一帜。一个只有一国两制的含义和解析几何的青春会是多么缺乏诗意。是他,这个摇滚青年中年老年,在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的中国,大声摇摆,离经叛道地摇摆,让一个在高考荒原上跋涉的女中学生,在一口很深的井底,猛然抬起头来。”

你看,我们都一样,总是习惯了付出全部青春去爱一个人。他出现的意义绝不仅仅是几首歌而已,而是听着他的歌走过的大街小巷,和听着他的歌入眠的漫漫长夜。

我认识崔健的时候已经是2007年了。我十六岁,他成名多年,和我父亲相似的年龄。那时候还没有智能手机,我们用砖头一样不怕摔还有超长待机时长的诺基亚,我用一个小小的MP3听歌。

《假行僧》经常从新概念英语和BBC新闻里跳出来,那首歌里他的声音出乎意料地安静深切,全然不像其他的摇滚之声。

他说:“我要从南走到北,我还要从白走到黑,我要人们都看到我,但不知道我是谁。”他说:“我不想留在一个地方,也不愿有人跟随。”而我坐在高中狭小的校园里,目光所及之处是四百米之外的高墙。但我听着耳机里的声音,觉得自己能走到最远的地方去。

后来我上了大学了,那个空旷的校园,目光所及之处变成了四千米之外的高墙。我没能走到最远的地方去,世界仍然像个触摸不到的诱惑,只是听歌的时间越来越多。跑步的时候,去图书馆的路上,做高数习题的自习课里。

全世界都是”快女“”超男“的时候,我听着他的歌,晃晃悠悠地走过校园里好像永无尽头的道路,周围叽叽喳喳的人群全和我无关,我拼命地享受着那种孤独,就像享受稀薄的自由。

《花房姑娘》还是经常从新概念英语和BBC新闻里跳出来,他说:“你问我要去向何方,我指着大海的方向,你的惊奇像是给我赞扬。你要我留在这地方,你要我和它们一样,我看着你默默地说,不能这样。”

不能这样……不能这样……不能这样……那个声音在耳膜里响着,让我无法停下脚步。

我不知道自己能干什么,我只是觉得,人生不该止于四千米之外的高墙,人生应该有更多的可能,也必须要有更多的可能。

后来有一段时间在北京实习,雾霾似乎还没有如今天这般严重,但每天在地铁上强忍晕车的恶心时,我反复听着他的《北京故事》。

他说:“唱了半天,还是唱不干净这城市的痛苦。可痛苦越多,越愿意想象,那明天的幸福。”

是啊,地铁每天吞吞吐吐,是多少年轻人的面庞。他们有的微笑,有的哭泣,有的面无表情,有的满脸虔诚。

他们在这座城市里甘愿承受痛苦,为着尚未收获的想象中的幸福。

我是其中最渺小的一个,甘愿承受痛苦,为着尚未收获的想象中的幸福。

我那时候根本不敢想自己未来会走向何方,我和所有的年轻人一样,悲欢离合,微笑哭泣。

2014年签了书稿,开始正儿八经地写字,才觉得生活里值得微笑的事情远远比值得哭泣的事情多。

恰逢那一年他的电影《蓝色骨头》在内地上映。

他拍一个在文革时偷偷听摇滚乐的少女,充满渴望地看着《伍德斯托克音乐节1969》,像飞鸟张望天空。她站在文工团的窗边。

而窗外,窗外一片苍绿,像我们已经失去的年轻岁月。

我想起自己也是这样无数次像飞鸟张望天空,最后终于挣脱了某种界限。命运待我不薄,我感激涕零。


我好久没听《蓝色骨头》这首歌,可电影里那个男孩唱出来的时候,我鼻子微酸,却无法掩饰自己的笑意。

他唱:

也并不可惜,也并不可气。

我经过了基本的努力,接受了基本的教育。

我就是一个春天的花朵,正好长在一个春天里。

我爸爸当初告诉我,要想有出息,就得好好学习,拿出好成绩。

可是我曾经不太相信这个,我现在还是不太相信这个。

我说人活着要痛快加独立,才算是有意义。

我要干我最喜欢干的,不管挣的钱多少。

所以我的工作就是一个打字的。

一开始我就是想发泄发泄委屈,可谁知道这一开始就一发不可收拾。

这就是我的事业,更是我的兴趣。

还能有什么工作比这更来情绪呢。

钱虽然不多,所以我并不太忙,正好剩下的时间让我琢磨活着的意义。

没想到,2005年时他写的每一个字都戳中了我的生活。这么多年兜兜转转、失去又寻找再失去。

我还是成了一个打字的,本来是出于记录和发泄,随后一发不可收拾,仿佛他一早就猜中了这个结局。

最近的一次手机里突然播放到他的歌,是去年冬天我刚结束完一次尴尬又糟糕的相亲。寒风里路上的树全变得光秃秃的。我又听到《迷失的季节》,他唱:“你说你对爱情已不在乎,你还说你不愿意。”

我兀自笑了。怎么会不在乎。我想起我刚认识他的时候,16岁的时候,我以为我会爱上一个人,为他付出一切,和他在柴米油盐中彼此消耗,就此终老一生。

爱情应该始于”我独自走过你身旁,并没有什么话要对你讲“的羞涩,却只会终于死亡,不会终于时间。

后来错过了多少,哭泣了几次,一直未得善终。

听他唱“突然一场运动来到了我的身边,像是一场革命把我的生活改变“而“爱情就是一场运动”的时候我曾遇见一个男生。我们遇见、拥抱、争吵、分开,从此消失于人海,再也没有见过面。

那确实也是一场运动。我学会了不动声色的告别,在还没说再见之前。

可那天站在冬季光秃秃的树枝下,我听着那么熟悉的旋律,才知道自己确实不愿意。而这“不愿意”却是因为仍然相信爱情这场运动,相信它是改变生活的革命。相信十六岁时对爱情的全部期望可以一一兑现,相信他说的“那天是你用一块红布,蒙住我双眼也蒙住了天。你问我看见了什么,我说我看见了幸福”。

那样的一天,仍是我无法放弃的等待。而所有对于爱情的忠执信念,好像也是他给的。

算起来,我们认识已经十年了。从2007年到2017年,我在他的陪伴下度过了成长中最步步惊心的十年。

我想了想,距离那个十六岁懵然不知的少女,确实已经全然一新。

我曾对未来有过多么明亮的恢弘的波澜壮阔的愿望,好像都悄然地实现了。即使有些看似没有实现,时间也给出了最好的答案。

这大概也是成长最好的答案——做出一切可做出的努力,接受一切不可改变的实际。

但我永远无法忘记他教会我的“出走的意义”,还愿义无反顾地去看这世界的大与美丽。也永远无法忘记他音乐里的那些孤独和自由、痛快和独立。

虽然知道他现在经常作为评委出现在音乐节目里,但我一次也没看过。在我心里,他应该永远是那个二十多岁的青年。

那是光华最为耀眼绚烂的八零年代。无数年轻人穿着白衬衫走在白桦林立的道路上,唱着最清澈的校园民谣,和最令人动容的摇滚之声。

那是我错过的八零年代,那是我错过的风华正茂的他。

但还好,我们终于相遇在了零零年代。一切都还不晚,一切都还饱含意义。我们仍然年轻,我们将永远年轻。

青春多么苦短,可我终其一生,再也不能走出你的歌。

想说的话那么多,如果非要再说一句,我想引用切格瓦拉说过的:

“引导真正的革命者前进的,是伟大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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