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勒·本-沙哈尔在《幸福的方法》第五章中对自我和谐的目标是这样定义的:是发自内心最坚定的意识,或是最感兴趣的事情。随后还阐述了这样的观念:这些目标必须是主动选择的,而不是被加附在我们身上的,必须是产生于散发自我光辉的愿望,而不是为了炫耀。这些目标是有因果关系的。追求这些目标并不是因为他人觉得你应该这么做,也不是出于责任感,而是因为它对我们具有更深层的意义并且能够带给我们快乐。
看到这些文字,在随后的时间里,不停地和自己内心对话。泡在易效能提升自我,是为了某种炫耀的需要吗? 是他人觉得我应该这么做吗?是出于责任感吗? 内心最坚定的意识是什么?在易效能这个平台参与践行是自己最感兴趣的事情吗?践行中自己感觉快乐吗?
加入易效能平台,是自己在一个偶然的机会误打误撞融进来的。没有任何人告诉我这是我应该去做的事情。完全是自己主动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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