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办公室里要好的同事接到一个电话。
开始,同事声音是喜悦的,不知道对方说了什么,一会儿功夫,看到同事皱着眉头拿着电话出去接了。
一会儿回来,嘴里嘟囔着:真够可以的,也不知道对方是什么人,就借钱给人家,这下子把自己栽进去了,这成天地交往了些什么人?
我好奇地问,这谁呀,把你气成这样?
还不是我那个好心的小姨!你说也不知道是啥关系的人,不是一个村的跟她借钱,她自己没钱就不能不借吗?倒是好心,自己又去借了别人的钱借给对方。这下好了,说好的一个月就还,这都一年了不光不还钱,还想着赖账!
那手里有证据没有?我问。
倒是写了借条了。
那干啥给你打电话?
借了多少钱呢?我问。
说是四千。还说去找人问了,想打官司得写状子,需要交二百块呢!心疼钱,又让我帮她找个律师问问看能不能少花点,自己打听了说是人家说的有五六十块钱就行了!同事无奈地说。
借的时候这么多钱也不想想对方是啥人,还倒别人的钱借给对方。现在倒是纠结起来这一二百的律师费了,真不知小姨是咋想的。
跟同事要好,我知道她跟小姨感情好,可是这种事也来找同事,感觉真是没法理解。
律师都打听好了,想要追回欠款,手里又有借条,应该没有问题。这样的事情反而想着要少花钱了,当初借给对方钱的时候到底是咋想的?也太好心了!
看着同事烦躁的样子,我很能理解她的情绪。
同事又在打电话帮忙找自己知道的一个律师的电话,看样子准备帮忙。
一个人需要成长,成熟,要知道自己在做什么,知道自己做事的后果。再亲密的人也不该没有界限感。
也许小姨当初是好心,没有想到这样的结果,但是既然找到了专业的律师打听了,就按照正常程序来操作就行,同事也不是律师,说给同事听,岂不是让同事平添多余的烦恼?
能由专业人士,用钱解决的问题,就别欠人情!难不成同事认识的律师朋友会免费帮她写状子打官司?那同事需要耽对方多少的人情合适呢?
但愿,同事小姨手里的借条能够帮她把借出去的钱要回来!
这个事情也告诉我们,在金钱上有来往的人最好知根知底,平时也要注意交往讲诚信的朋友!如果对对方没有足够的了解,借条,担保人之类的证据一定要有!害人之心不可有,帮人之心可以有,防人之心必须有,保护好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害才是最关键的!
能用钱解决的问题就别欠人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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