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说李敖生前,凡买书必是两本,原因在于,他买的书,一本是用来撕的,另一本是用来备撕的。撕下来的纸片是要归类的,一页纸有两面,万一遇到两面都需要撕下来,一本哪里够呢?
听说法国的蒙田也有撕书的爱好。
我也撕书,但并非跟风。
我是撕了一阵子以后,才知道这并不是我的发明,貌似古今中外早已有之。
说来读书是件雅事,本该跟撕毁书籍这等粗野行为不沾边的。雅事粗做,必有道理。
想来,蒙田李敖之类文化大家撕书,或许是为了方便快捷地整理书中知识要点,毕竟人生短暂时间宝贵。
似我等穷家小户出身没读过几本书的粗人,节衣缩食,买了用来读的那几本,断然是舍不得撕的。
我只撕一种书:字帖。
虽然字帖也是要读的,临帖必先读帖,但字帖更多的是用来对照临写的。
从小被教导要爱惜书籍,学校发的教材也是要用白纸包好才使用,但字帖这种特殊的书,还真得撕开了才好用。拆成一页一页的,不论平摊还是立在架子上,都很方便,除此别无二法。
大多出版社的字帖,都只能撕开,也有考虑周到的,从装帧上作了改进,在书脊上打孔穿上丝线,拉掉丝线就拆开了,不用时也容易复原。
今天刚刚写完《千字文》,这本50页的帖子,被我愉快的从第一页撕到了最后一页。
近几年学习书法,写一本撕一本,字写得不咋地,撕书手法却已十分娴熟了。
若什么时候,我亲手撕掉的这些书,一页页被我读得墨迹斑斑破败不堪,或许可以说,我已经把它们读得比较透彻了。
书的价值,是读出来的,若只是好好地放在那里不去碰它,那就成了饰品藏品。
撕,也是读的方式,简单粗暴有效的那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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