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判词
画:一所古庙,里面有一美人,在内看经独坐。
堪破三春景不长,缁衣顿改昔年妆。 可怜绣户侯门女,独卧青灯古佛傍。
判词翻译成白话便是:“看破了三春盛景不会长,用黑色尼装换掉了女儿红装。可怜可叹侯门小姐,独坐青灯下陪伴古佛旁。”
红楼梦曲 虚花悟
将那三春看破,桃红柳绿待如何?把这韶华打灭,觅那清淡天和。说什么天上夭桃盛,云中杏蕊多?到头来,谁见把秋捱过?则看那,白杨村里人呜咽,青枫林下鬼吟哦。更兼着,连天衰草遮坟墓,这的是,昨贫今富人劳碌,春荣秋谢花折磨。似这般,生关死劫谁能躲?闻说道,西方宝树唤婆娑,上结着长生果。
这首曲子是写贾惜春的。“虚花悟”,意谓悟到荣华是虚幻的。“虚花”,犹言镜中花。
惜春确实先知先觉。第五回关于她的判词,第一句就是“勘破三春景不长”;《红楼梦》十二支曲里,关于她的那一首《虚花悟》,头一句是:“将那三春看破,桃红柳绿待如何?”这跟第十三回秦可卿托梦中的偈语“三春去后诸芳尽,各自须寻各自门”的意思是完全一样的。“三春”就是指三个美好的年头。如果非把“三春”作为人来理解,那么,既然是以惜春为本位,“三春”就该指元、迎、探。元、迎八十回后会相继惨死,可以说是“景不长”,探春是远嫁,虽然别有一种痛苦,却不能说是“景不长”。“将那三春看破”后紧接一句,“桃红柳绿待如何?”更意味着“三春”就是季节时间方面的指称,“桃红柳绿”就是“好景”,“待如何”的答案也就该是“景不长”。
卑微地惟求自保,以冷漠和隔绝来延续自己生命
如果就是否具有同情心而言,四姑娘惜春倒是一位真正的“冷美人”。
小说一直到第七十四回“惑奸谗抄检大观园,矢孤介杜绝宁国府”以前,还没有看到有关惜春的“加力”的描写。
我们只注意到,惜春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过,以后要剃了头和智能一块儿当姑子去。另外,惜春会画画。巧姐以外,惜春是金陵十二钗中最小的一“钗”,她在警幻仙子的册子上也是挂了号的。我们从册子上知道,惜春最后的结局是“缁衣顿改昔年妆”,“独卧青灯古佛旁”。作者对于惜春的悲惨结局怀有深刻的同情,可是,这种同情并不影响作者同时又写出这位四姑娘的冰雪一般的绝情。
惜春的“冷”在抄检大观园的突发事件中暴露无遗。凤姐、王善保家的一行人到了蓼风轩惜春那儿,在她的丫鬟入画的箱子里发现了“违禁品”。其实不过是贾珍赏给入画哥哥的一些东西,包括一大包金银锞子,一副玉带板子,一包男人的靴袜而已。惜春开始是“吓的不知当有什么事”,放手让来人搜查。接着,在她的丫鬟入画的箱子里发现了“违禁品”。惜春见此,更加害怕,便说:“我竟不知道,这还了得!二嫂子,你要打他,好歹带他出去打罢,我听不惯的。”“我竟不知道”,是先将自己洗刷干净。“这还了得”是肯定入画问题十分严重。“你要打他,好歹带他出去打罢”,这是把入画交出去,听凭处理。总而言之,我和入画毫不相干,只要你们不来找我的麻烦,怎么处理入画都可以。多么怯懦,又多么自私的灵魂啊!多么狠心,又多么无情无义的四姑娘啊!
读到这儿,惜春已经不但使我们感到可笑,而且进一步地让人感到了她的可憎。惜春急于把入画交出去的心情甚至使来抄检的凤姐都觉得有点儿可笑,如果真是贾珍赏给入画哥哥的东西,虽然也犯了贾府的规矩,又有什么大了不起的呢。凤姐说:“这话若果真呢,也倒可恕”,“素日我看他还好。谁没一个错。”按照贾府的规矩,奴仆的私情就是犯罪,奴仆私自收藏、传递东西也是犯罪。至于主子像贾琏那样和鲍二家的通奸,那倒是没有什么关系。
当时的情景是够入画心寒的:一边是入画在苦苦地哀求,保证东西确是贾珍所赐,一边是惜春在要求凤姐“别饶他这次方可。这里人多,若不拿一个人作法,那些大的听见了,又不知怎样呢。嫂子若饶他,我也不依”。好像入画是她惜春的仇人,欲置之死地而后快。凤姐问传递的是谁,惜春便主动举报:“必是后门上的张妈。”惜春甚至要凤姐当场把入画带走,凤姐当然不肯。
看到这里,读者或许会产生这样的想法,惜春是因为胆小,因为事情突如其来,没有思想准备,所以才有这种失常的表现。作者好像惟恐读者产生这样的误解,紧接着就续上一段余波,把惜春的“冷”写得足足的。这便是尤氏和惜春的一番争执。因为入画本是宁国府那边来的,惜春先责怪尤氏“管教不严”;接着是要尤氏把人带走。最后表示,“或打,或杀,或卖,我一概不管”。入画跪着哭着,苦苦哀求,尤氏和奶娘也在一边为人画说情,可惜春小小年纪,竟生就一副铁石心肠,难怪她后来能出家。她不顾入画从小服侍她一场的辛劳,也不顾嫂子尤氏的情面,竟是执意要将入画扫地出门。
惜春不但不要入画,而且还扬言宁国府那边也不去了,因为她“每每风闻得有人背地里议论什么多少不堪的闲话”。惜春说得十分明确:“我只知道保得住我就够了,不管你们。从此以后,
你们有事别累我。”惜春承认自己心狠,但她有她的理由:“不作狠心人,难得自了汉。”惜春自以为是大彻大悟,其实是自欺欺人。她的理论应该改作“本是自私汉,才作狠心人”。
“这些姊妹,独我的丫头这样没脸,我如何去见人”,这才是她撵走入画的真正动机。难怪尤氏说她是一个“心冷口冷心狠意狠的人”。惜春真是大观园里名副其实的冷美人。令人深思的是,作者对于惜春的绝情并不是完全否定的。所谓“不作狠心人,难得自了汉”,意思是说,不下狠心断绝世间的种种感情纠葛,便不能成为一个自由自在的人。作者并不因人废言,他一面不动声色地写出惜春的“心冷口冷心狠意狠”,一面又肯定“不作狠心汉,难得自了汉”。因为作者的描写极客观,所以给读者的印象,这种“狠心”完全是社会逼出来的。这一回的回目第二句是“矢孤介杜绝宁国府”,就是一种肯定的口吻。
怎么一个擅长画写意花鸟的美女,撵起丫头来,居然说或打,或杀,或卖,我一概不管!为这么点事情,卖了杀了,你竟然也不管,这是何等冷酷的心肠啊!曹雪芹为什么要这样来刻画惜春?是不是他写这句时,一时随意,未加推敲,下笔过重?
现在的人们,一般都不知道封建社会皇帝抄家的厉害了,也许你看了一些资料以后,才有了一个大概的认识。据乾隆时萧写的《永宪录》续编里记载,雍正朝有个学政叫俞鸿图的被抄家,他妻子听说抄家的来了,就立即自尽。这倒也罢了,他有一个孩子,还不懂事,抄家的进来并没有马上对付他,可是,那孩子见到那景象,就当场活活地给吓死了。那时被抄家的官员,自己被逮走,家里的成员,如果皇帝没有特别的恩准,就一律不被当做人,而是当做“动产”看待。打骂不算回事儿,皇帝或将其赏给他喜欢的官员,一般是就便赏给负责去查抄的官员,或者就“充官”,拿到人市上去当商品卖掉,不仅仆人绝对是这样的命运,就是原来的太太姨娘,公子小姐,也会一样地如此处理。
那么,比《永宪录》更可靠的史料,就是雍正朝的内务府档案,里面明确记载,贾母原型李氏,她的亲哥哥李煦,在雍正元年就被抄家治罪,他的家属仆人,男女老幼一共二百余口,先在苏州变卖。有的人因为李煦在当地原来官声不错,不忍心买,有的虽然对他无所谓甚至恨他,但是想想也不知以后还会怎么样,就无人愿买,无人敢买。那么,雍正就下令让把这些人像运货一样运到北京来,在路上,死掉一名男子、一名妇人、一名幼女,最后押到北京的一共二百二十七人,其中李煦的妻妾子女十名,仆人一共二百十七名。押解他们的官员,是江南理事同知,叫和升额。这些人员被押送到北京后,先变卖其中二百零九人,那八个人呢,因为李煦当时在狱中,他的案子还没审完,这八个人是活口,需要先过堂,挨打自不消说,然后根据具体情况,或杀,或卖。负责卖这些人的官员,是崇文门监督,也有名有姓,叫五十一——不要对这样的名字感到惊讶,那时候满人里用数字做名字的并不罕见。那时候卖这些朝廷治罪的官员家里的所谓犯男犯妇的地方,就在北京崇文门外。现在人们到了那个地方,会看到很漂亮的商厦,很美丽的花坛绿地,但是在曹雪芹所生活的那个时代,就有五十一那样的官员,在那里负责把皇帝抄家抄来的活人,作价变卖。这里讲的不是小说,是雍正朝甲辰年,也就是雍正二年(公元一七二四年)十月十六日——当然是阴历的十月十六日——那一天的内务府档案上所记载的内容。
知道了曹雪芹所生活的那个时代是怎么个情况,再来读《红楼梦》第五十七回里惜春说的那些话,我们就懂得了,那不仅是刻画一个角色的性格,而且是非常写实的笔墨。因为我们都知道,真实的生活里,李煦在雍正一上台的时候,就被抄家治罪了,但是,对曹,雍正是在四年以后才查抄了曹家,雍正六年将曹逮京问罪,当中是有个时间差的。所以,惜春原型作为贾母原型李煦妹妹的一个堂孙女儿,她是完全可以比其他族中的人感觉更加敏锐,对抄家这类事更感到恐怖的。书里写到那几回,已经写到江南甄家被抄,写到外头还没抄进来,贾家自己就抄检起大观园来了。别的人听见甄家被抄,也许仅仅是不愉快,却还在糊里糊涂地寻欢作乐,惜春却更有悲观的预见性,她说把入画带出去,或打,或杀,或卖,脱口而出,并非夸张矫情,而是这个角色的原型,这位曹家的姑娘,虽然年纪小,却耳闻了李家,也就是她堂祖母家,如上面我所引的那些历史事实。一家老幼奴仆,抄家后被打,被杀,被卖——被杀,之所以可以说在被卖前头,再回想一下,所引的内务府档案,李家不就有三个人在押解赴京的路上死掉了吗?那也是变相的死刑啊,对不对?还有那八个必须过堂的人,他们有的可能就被判死罪杀掉,如果不是死罪,也不收监,那就再拿去卖掉,因此,或打、或杀、或卖的排列顺序,是有道理的。觉得应该按对生命的严重性来排列,被杀应该搁最后,就是因为不懂曹雪芹下笔的历史背景,不知道李煦被抄家治罪后的这些具体情况。当然,惜春的原型不可能看到当时的官方档案,但是,崇文门变卖罪家人口是公开的,皇家不但不予保密,还会用贴出告示一类方式来晓谕天下,让人们感受到皇帝的威严,更小心地来当一个皇权下的顺民。
把这样一个大背景弄明白了,第七十四回里惜春的那些话就更好懂了。惜春说,善恶生死,父子不能有所勋助;又说,我只知道保得住我就够了,不管你们!她公开地断绝了与宁国府的关系,估计八十回后,她应该是在贾府第一次因为藏匿甄家罪产,导致被查抄的前夕,就离开荣国府出家当尼姑了。小说 前面就一再地点出,惜春很早就有当尼姑的念头,甚至在贾府局面不错,并无危机的情况下,她就公开说了要剃发为尼的玩笑话,所以,当事态发展到必须选择一种逃避方式的时候,“歧熟焉忘路”,出家当然是首选。她既然在贾府被皇帝抄家前,已经毅然出家,抄家后,官方查不出她有具体参与家长犯罪的事实,那么,就有可能不予追究,不再被逮捕,被打,被杀,被卖。
在贾家所经历的三个春天将尽的时候,她将三春勘破,注意,是“勘察”的“勘”,不是“看见”的“看”,她有预见性,她判定到下一年就会出现恐怖局面,她就实行了自救,尽管那以后她青灯古殿独处,缁衣乞食苟活,比被打,被杀,被卖略好,但也非常凄惨。
估计惜春的原型,就是那么个情况。曹雪芹写她,又给我们显示出另一种人生悲剧,一种在政治大恐怖下,卑微地惟求自保,以冷漠和隔绝来延续自己生命的艺术典型。
作者同意这种“大彻大悟”的态度也可以从脂评中找到证明。抄检大观园的这一回,针对惜春的绝情,有脂评说:“惜春年幼,偏有老成练达之操。”
贾惜春,金陵十二钗之一,贾府的四小姐,贾珍的妹妹。因父亲贾敬一味好道炼丹,别的事一概不管,而母亲又早逝,她一直在荣国府贾母身边长大。由于没有父母怜爱,养成了孤僻冷漠的性格,心冷嘴冷。抄检大观园时,她咬定牙,撵走毫无过错的丫环入画,对别人的流泪哀伤无动于衷。四大家族的没落命运,三个本家姐姐的不幸结局,使她产生了弃世的念头,后入栊翠庵为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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