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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周老师的写作群里悄悄地退了出来。里面主要谈修行和写作,都是人生、人类、国家、宇宙等大道理。
我活了四十多年了,活得很糟糕。想跟他们一起修行,重塑自己的人生。这是加入他们群的初衷。
他们讲得很深,我读书不多,跟不上他们的节凑,就退出来了,想以自己的方式修行。我理解的修行就是把每件事情做好,人其实是活在事情当中。
我知道自己的想法有些幼稚可笑,一直在寻找普通人最理想的活法。今天读吧文友梦抲写的《您是幸福的人》一文,让我找到了答案。我这一生要像她故事中写的那位朝大爷那样活着。她在文中说:“朝大哥要算是最最幸福的人了,一辈子都是干净整洁。生性极爱干净的朝大哥在物质匮乏的年代还不太明显,日子好一些后衣着从来是干干净净,整整齐齐。特别是脚上的皮鞋,随时都擦得又黑又亮,裤子挺阔气,衣服是常换常新。年纪越大越发地讲究,再配上他满头总是纹丝不乱的白发。整个人看上去随时都是精神抖擞的。
村头有许多石凳供闲聊的人坐,别人都是随到随坐。而朝大哥却总要先挑挑哪块干净。挑好了还要再吹一吹,从口袋里翻出纸巾擦拭几遍,才肯坐下。有时还要铺张纸片之类的。
我洗了东西折回家,才大哥的话还在继续,他说朝大哥真很幸福,令人羡慕。说他头天还在做自己毕生喜欢的事——打麻将。晚上又给自己做了喜欢吃的宵夜,坦坦然然,不慌不忙与这个世界诀别,没受罪,没磨人,走得干脆利落,他这一生算是值了。”
文中打动我的地方,是主人公对待穿着讲究,一辈子干净整洁。和别人打牌,不随便坐下,会用纸擦掉石凳上的灰尘,有时还要垫几张纸在屁股下面。
这就是满叔以前教给我为人处世三个字中的其中一个字:净。我是去外面保持干净整洁,在自己家里就随便邋遢了。这是在做给别人看,耍表面功夫。一个爱干净的人,必定是一个随时都爱自己的人。
修行的人,反复强调把自己活好,爱自己才会爱别人。一个一天到晚,邋里邋遢的人,你说他会爱自己吗。
最后文中这老人无疾而终,做好饭菜,还没来得及吃就走了。儿女们不受罪,自己也不受罪,多好啊。
我现在也开始关注身体了。人活到最后,比的不是你的车有多好,房子有多漂亮,银行里的钱有多少,而是别人走不动了,自己的身体依然很好,最好是无疾而终。
还有,最好有一件自己喜欢的事情。不靠它赚钱,也不靠它获得名声,只是喜欢去做,因为做会给自己带来快乐。我的人生能活成那位朝大爷那样也知足了。不能伟大地死去,那就幸福地死去吧。普通人也可以活出不一样的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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