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见张小白

作者: 张小黑 | 来源:发表于2015-06-05 00:53 被阅读19363次

    张小白是在昨晚遗失的。在此之前,我毫无防备。因为彼时自己笃信我们俩是属于交心的那种。但现在回想起自己这小半生所有曾被自己视为交心的朋友,如今都已随着一场另一场不同人的酒席,而不复存在。所以冷漠,所以我早就学会不再过多的投入感情。不论是友情,亲情或者爱情。

    张小白是只流浪猫,估计只有一两岁。好吧,我也看不出来,反正很小。不过与它娇弱的身体形成对比的则是它那一身风尘的皮毛。所谓风尘,就是身上沾染的泥泞和水渍的混合物。打结的毛触着始终有一种倔强的少年意气,我第一次便想到了自己曾经留过的长发。幸好,它脏得不算彻底。起码脸上仍然想要告诉别人,它曾经是一只无忧的家猫。

    它在我从山里回来的第一个深夜就来拜访。而白天,我已经听够了母亲的絮叨。原来,它已候我多时。

    母亲不喜欢猫,认为它们不吉利。而我则往往想到,那您那条大的离谱得叫安娜的金毛,也没见它给我们家带来多少正能量呢。说起安娜,它总是吃得很好,做得很少。当别人家的金毛能够收钱找钱的时候,它最多只能握握手。它唯一的好处就是能够在在母亲遛狗的时候为主人长脸,个大,但是不长膘,浑身肌肉特匀称。果然,往往听话并且长得好看的,最后都能够找到饭吃。

    其实我倒觉得张小白还算是长得不错的。不会撒娇卖萌,而且从开始到最后,它的眼睛里始终是带有分明的疏离的。只不过是多少而已。但我从不觉得有挫败感,我相信在外流浪的人或物,他们都得学会给自己穿上保护,至死都不要褪下。看来,我在与它邂逅的第一面,心里就隐隐有了它终究会离去的觉悟。

    我记着那时刚吃完去年还没吃完的药,就着费里尼的《大路》入睡。一片恍惚中,它开始呼唤。细不可闻,但是恰好响在我的窗外。我拿着牛奶和火腿肠,背着相机去寻它。我记着时间和现在差不多,它当时匿在楼道外的黑暗中,眼里的戒备分外明显。我仿佛能看到它微微躬起的身子。一有不对,马上就跑。而值得庆幸得是,好在它胆子比较大。不过我也不敢走近,深怕它会离开。

    我把牛奶倒在碗里,火腿肠也撕开,放在牛奶旁边。然后回家,把门掩上,只留一道恰好能够伸出镜头的缝隙。

    仿佛很久,它终于从黑暗中走来。不过它只是舔了几口牛奶,对火腿肠好像不感兴趣。看来它喜欢重口味。因为我把中午吃剩下的黄辣丁挑了几条给它之后,它已经不再离我太远了。最后它在吃的时候,干脆就任由我抚摸了。我们会有距离,但是终究还是近了几分。

    就这样,它与我越来越熟络。每晚都在十点之后来,并且在陪我熬了几次夜之后,都是要等我吃完药才来。这一度让我感激并以为奇。

    它天天吃中午剩下的饭菜,后来连牛奶都不喝了。我也想过收养它,但它却连澡都不让洗。大概它将满身泥泞看成军功章吧,毕竟我也曾一度这样想过。遂罢。

    我们在它每天吃完饭后,都会去溜达一圈。它总是远远地跟在我屁股后面。我听见了打完麻将的赌鬼,对它毫不吝啬的表扬。但它永远只是麻木到无动于衷。

    前几天的夜里下很大的雨,我不去好奇它为什么没有淋漓。来了就好。我们俩坐在楼道中,我喝白酒,它的身旁则放了半碗啤酒。我对着它说了很多很多的话。多到自己已经忘记大半。唯一印象比较深刻的一句是我告诉它,我很羡慕它。因为如果一个人不是因为客观的话,很难做到似它般决绝。

    我没去看它的反应,只是我在收碗的时候,啤酒少了。

    记到此处,突然想起我曾经唯一养过的一只叫张二的花猫。那是我送给女友的礼物。自从辍学以后,我送出的礼物都是有生命的。我怕被人遗忘,而死物往往不会带来较深的珍惜。

    我记得它陪我出入游戏厅和夜啤酒广场,陪女友出入学校和奶茶店;它看过我喝酒到吐血,看过女友失望到流泪;它看过因吸毒而产幻的人在楼顶作势欲飞,也看过害羞的男男女女因指尖的触感而偷笑;它看过欢笑,幸福和悠然,也看过谎言,争吵和揪斗......它看过许多许多,但是随着我和女友的分手,它最终还是和张小白一样,没入世海,不知所踪。

    我愿它们一生颠沛流离,正如我也愿它们欢喜长安。

    再见。第一章

    陈方在出租屋里的单人床上不甘的醒来。揉了揉宿醉过后发胀的太阳穴,满布赤红血丝的双眼,瞄向窗外华灯初上的成都。他拿起枕头垫在墙角,一手蓝娇,一手用易拉罐做成的烟灰缸,就那么靠在枕上,呆呆地看着这个总共不过七百一月的屋子的卧室里面焊着防盗窗并且没有窗帘的窗口。透过满是灰尘的玻璃,近视眼延伸到远处,与成都繁华的灯光产生交集,迸发出影影绰绰让人晕眩的光斑。彼时的他觉得整个世界都即将失真。

    他来到电脑桌前,趁着老旧的二手电脑启动的时间为自己倒了一杯酒。四十度的百龄坛被倒满什么也不加的方口杯里,他一气喝下大半。

    他烟酒的量越来越大,短短五天,他已然和小区外的超市老板混得极为稔熟。这正好是他大学毕业,搬离宿舍的第五天。

    他点上一根烟,百无聊赖地浏览着网页上各种真的或者假的新闻。他想自己此时需要这些陌生的讯息让自己放松一些。

    电话响起。一个温柔略带焦急地女声开头第一句就是盘问他的去处。

    陈方对此感到惊诧,因为在参加完毕业典礼过后他就将电话卡以及所有可能透露他行踪的号码全部换掉,仿佛他需要逃离一些人或事,当然,这些都是没有牵扯到利益的人或事。

    陈方对电话那头的声音报告了自己的行踪,不过还是向她询问了怎会知道自己的号码。这个叫刘恋的女孩是他大学四年的同学,也是他二十几年来北方生涯的同乡。他想,自己不该而且没有理由去拒绝。

    电话那头一阵沉默,继而轻轻告诉他是陈方自己昨晚打来的电话。她还说自己隔着电话都能闻到另一端浓重的酒味。

    陈方的记性一向太差,自己在喝得不省人事时,居然能记住那么长一串的数字,不得不觉得是个奇迹。而当奇迹发生时,人们一般是被震惊的。陈方笑笑。没有说话。

    女孩仿佛察觉了其中的尴尬,话锋一转,问到陈方的近况。

    陈方没有接话头,只是反问女孩现在在哪。

    女孩还在成都,一边找工作,一边找房子。现在是借住在自己闺蜜家里的。

    陈方告诉她自己也在成都,说了句有空聚聚之后,便挂了电话。

    他一向不喜欢在电话里和别人聊天,而作为二十几年的老相识的刘恋,对他这个怪癖是清楚地。所以他并不怕她觉得自己没有礼貌。哪怕所有人都这么觉得。

    陈方又开始浏览新闻,并起身将杯中的酒倒满。五天里他已经醉了三次,都是一个人把自己灌醉的。不过他想,今晚应该不会喝醉。

    他觉得突然一种怆然并且寂寞到无声的寒冷袭来,许是风。

    他灌进一大口酒,拿出纸笔,开始写些什么。他厌恶打字,喜欢钢笔在纸上撕扯的声音。那是为数不多的能够给予他快感的事情。

    他写了几行像诗的东西,好像不太满意。他把它撕下来扔进了快要堆满的垃圾桶里面。

    他继续抽烟,继续喝酒,继续靠到墙角看着成都,继续觉得世界失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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