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简书的群里经常有人问两句话,1.该读什么书?2.怎样才能写好文章。私以为读书和吃饭差不多,你的生命里藏着自己读过的书,走过的路,见过的风景,吃下去的饭。没人对吃饭这件事焦虑,低级需求是饱腹,维持最起码的生理运转,而高点的需求是营养和健康,五谷养人,低糖低油低热量高纤维才是王道。读书也一样,这是一件长久的事,一口吃不成胖子,一个月也读不成学贯东西。在同样的时间和精力里,选取高质量的书进行精读才是真正有益处的,毕竟生命短暂,不容挥霍。那么很多人开始问读精品读名著似乎和自己写得文章差距太大,怎样能通过读书快速提高写作能力呢?这可能也成了大量教写作的文章在简书上成为爆款的原因。有人说拟一个可以吸引眼球的标题,有人建议重点句加粗体,有人传授提升阅读量和关注度的小技巧。更多的人开始研究那些爆款文章,从语言到结构开始肢解,一点点学习,最终制造出很多似曾相识的同款文章。齐白石在指导弟子学画时说过学我者生,似我者亡。在写作过程中学习和模仿是必经阶段,然而还是希望大家能选取一个优秀的学习范本,认真地去揣摩,最终能把读过的书学过的写作技巧融进自己的文字里,最终形成自己的风格。
我并不是一个很会写字的人,但毕竟受过几年专业教育,算是能识别好的作品以及好在哪里的人。希望能聊一些自己知道的知识点,帮助大家更好的读书和写作。今天想谈的是对中国当代作家影响非常大的一种句式——马尔克斯体
多年以后,奥雷连诺上校站在行刑队面前,准会想起父亲带他去参观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
想必大家对这句话都非常熟悉,这是马尔克斯《百年孤独》的开头。《百年孤独》是一本对中国作家影响非常大的书,当时正值动乱结束,国家渐渐走上正轨,伤痕写作大行其道,文坛都在回忆建国以来各种动乱对个人和国家的种种伤害,可谓是哭声一片。结果《百年孤独》传入国内,大家发现和平铺直叙写伤痕相比,马尔克斯实在太牛了。居然能用从未来的角度回忆过去的新颖倒叙手法以一个家族七代人的传奇故事来反映拉丁美洲一个世纪以来风云变幻的历史,而且作品融入神话传说、民间故事、宗教典故等神秘因素,巧妙地糅合了现实与虚幻,展现出一个瑰丽的想象世界。当年中国的文学青年看完都是倒吸一口冷气,原来小说可以这样写。
一般来说模仿他人作品对于作家来说是一件不太好意思说出口的事,而马尔克斯则成了意外,几乎所有作家都会自豪而理直气壮地说马尔克斯对我影响很大。
这本小说能谈的太多,今天我们只聊小说的第一句,让大家懂得一部优秀的作品该是怎样写的。
这是一种奇特的叙事角度,其新颖之处在于:以“现在”为叙述基点,将“未来”某个时间点上的事件或场景提前叙述,但并不做停留,立刻又回到另一个不是“现在”的时间点上,从而展开叙述。详细的说,“多年以后”这个时间表述实际上是立足于当下,也就是说在这四个字里出现了两个时间:将来、现在。而上校回想起的“那个下午”则是在多年以后的时间点上又生发出一个过去的时间表述。这样的一个句子使时间互相移植,有一种显明的他者化效应,进而制造了作者和叙事对象的疏隔。
这种在现在想到未来,又在未来回忆过去的方式,正是《百年孤独》最为骄傲的文学创造。中国很多作家在小说中都有所致敬。
如苏童的《1934年的逃亡》
有一段时间我的历史书上标满了一九三四这个年份。一九三四年迸发出强壮的紫色光芒圈住我的思绪。那是不复存在的遥远的年代,对于我也是一棵古树的年轮,我可以端坐其上,重温一九三四年的人间沧桑。我端坐其上,首先会看见我的祖母蒋氏浮出历史。
莫言的《金发婴儿》
这一夜里,她听到的声音使她在以后的残年里经常像闪电般忆起,每每忆起这一夜里发生的事,她就感到炙人的火焰飞快地啮咬着她生命的蜡烛头。
余华《在细雨中呼喊》
1965年的时候,一个孩子开始了对黑夜不可名状的恐惧。我回想起了那个细雨飘扬的夜晚,当时我已经睡了,我是那么的小巧。
那天早晨,俺公爹赵甲做梦也想不到再过七天他就要死在俺的手里;死得胜过一条忠于职守的老狗。——莫言《檀香刑》
王家卫《东邪西毒》
很多年之后,我有个绰号叫做西毒。任何人都可以变得狠毒,只要你尝试过什么叫妒忌
郭敬明《幻城》
很多年以后,我站在竖立着一块炼泅石的海岸,面朝大海,面朝我的王国,面朝臣服于我的子民,面朝凡世起伏的喧嚣,面朝天空的霰雪鸟,内牛满面。
当然,我们自己也可以仿写一个马尔克斯体:多年以后,在瑞典皇家科学院发表诺贝尔文学奖获奖宣言的莫言会回想起他第一次读马尔克斯的那个下午……
那么,我亲爱的热衷写字的小朋友们,今天先写个马尔克斯体好不好。
简宝玉日更训练营打卡第十四天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