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法解、行等重,若有所偏,则非“盲行”即“干慧”,皆不得其正。学法欲得其力,必须能“解行相应”。易言之,就是即知即行,知行合一,否则便是慢法,便是自欺。佛法不同于知识传授,亦尚不只是慧命的流注,它必须是通过“解行相应”,而又具备一种死守善道、为法忘躯、上上增进的过程,才会有证悟的发生。证悟并不只是有得于心,或有所会心。它是有若化学变化(而非制约性的物理变化),由坚持理智的抉择,经过冷静的沉思,孕育出炽热的情怀,激发出智慧的火花,以构成真理与生命溶融的媒触,才会瞬间发生惊天动地的变化,一个崭新的、一个由佛法诞生的新生命,于焉圆成。若不如此,学法未得究竟,直须废寝忘食,大死一番始得。
——摘自耕云先生《观潮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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