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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啊,我这么酷当然会忘了你

好啊,我这么酷当然会忘了你

作者: 喵不栖 | 来源:发表于2017-07-15 19:08 被阅读136次
    好啊,我这么酷当然会忘了你

    文/素素

    中午午休时做了一个梦,梦得精彩极了,像部小说。我在梦里想,醒来了一定要记下来。这么精彩,写下来说不好就红了。

    结果醒来后,我就忘了。恍恍惚惚的,空有一许热闹后的余温,似乎经历了一场打打杀杀花光了所有力气。我就在想,要是我谈过的所有恋爱,就想做一场梦该多好,醒来了,就不会记得。

    我们之间有几百页的聊天记录,我整整看了1095遍。看一遍,把我们之间感情的细枝末节回忆一遍,回忆一遍就在心里说看完这遍我就忘记。结果我整整看了365天,1095遍,我真的忘记了。不信?

    不信我给你数数,你和我说得第一句话是“限时抢购来的,要珍惜。”,第二句话是三个连在一起的懵逼的表情,哦,不对,是四个连在一起的。你和我说得最多的话是“你这么胖,我心里怎么装得下”,你最晚一次回复我是凌晨3点,你和我说过一次早安,16次晚安。当然,我印象最不深的是你和我说的最后一句话——“忘了吧”。你看我都不记得了。

    我除了你脖子上的草莓印,除了你冰箱里有三个冰激凌,四根布丁,一个巧乐兹。除了你说你喜欢吃八喜,除了那天晚上我们吃完晚饭在街头吹风时,你喂了我一口牛奶味的八喜冰激凌,我喂了你一口芒果味的,我说你这明明是抹茶味的!我说这个冰激凌太甜了,你说我那你还吃那么快,真是没救了!你说了我两次胖,我们还因此闹了不愉快!除了那天的晚风很舒服,除了我在你旁边泪流满面,除了你这么没情调的人猝不及防地吻了我,还说这叫蜻蜓点水。除了……好像太多的除了,都容不下我说最后一句:我都忘了。

    你总是嫌我胖,一天要说我三次胖。说完以后还天天带我去吃夜宵,还问我够不够吃,每次回来的时候要买一堆零食和水果,冰箱里塞得满满的,生怕我在家不够吃。你买的好多东西,我都吃不完,天气热放在冰箱里,你说时间长了不让我吃。我舍不得扔,然后趁你不在家悄悄都吃了。

    你问我为什么要喜欢你?我故作不在意地说:“为了写小说啊!等到分手了我就写一部小说,然后成为宇宙第一网红,比咪蒙还厉害的那种。棒不棒?”你没吭声,眼神有点黯淡,你说:“你还是别拿我试验了,我这个人还是很理性的。”其实你一点都不理性,我一撩你就动心了。你说你喜欢自由,喜欢没人管你,去哪都不用汇报。可是啊,那天你就是去开个会,还一路主动和我报道。

    感情,捂住嘴巴,从眼睛里也会跑出来。

    直到后来,你还在问我“你会不会把我们认识的经历感受写成小说”,我说如果有以后也许会写。你说如果有以后,是不是写完就分手?

    后来我们真的分手了,我却提笔忘字,一想到就心酸,毕竟我们是真的好过。

    人所有的烦恼都来自于多情,敏感,记性太好。而我,三者都占了。

    很难过吧?有几百页聊天记录的人最后还是离开了。

    一点都不难过,我这么酷的人,看着聊天记录不忍心删,那是证据啊,我爱过你的证据啊!

    你带我吃过的每条街怎么走我都记得,我们一起吃过的糖葫芦,北京烤鸭,陕西菜,一起看过的夕阳,一起走了十几公里,几万步,最后我们还是走散了。

    那天我们一起走在天安门广场,你问我:“要我给你拍张照吗?”我说:“不要。”你没有说话。其实我心里在想:眼睛看到的都会记得,包括你。

    我手机里没有一张你的照片,但是脑海里都是你的模样。

    我离开的前一天晚上,大概是我们在一起的这段时间你说得最多的一次话,你从你的大学,讲到你的工作,讲到现在时代发展趋势,具体讲了什么我都没有听。很抱歉,我一脸认真的模样,其实眼里都是你,我知道这张面孔,也许此生都不会见第二次了。

    总觉得现在的感情都太脆弱了,有一点不协调的地方,我们都不愿意磨合,齿轮一卡顿,我们就放弃了。昨天闺蜜打来电话说谈一辈子恋爱,不结婚也好。我嗯嗯呀呀地点头说好,一挂断电话就泪如泉涌。我这么酷的人,一生放荡不羁爱自由,怎么会为情爱所束缚。

    可是,谈一辈子恋爱,人的心是会疲的。看着一个陌生的人和你毫无瓜葛的生活开始有了交集,最后却渐行渐远。就像两条相交线,最难过的是相交的那个点吧!

    你总和我说,来的快的东西,去的也快,我还一直和你死犟,说你胡说八道,其实我心里早就投降了。用力过猛的感情总是容易很快夭折。

    我一直觉得,爱情最残忍的地方在于,从它发生的最初就已经到达巅峰。那种怦然心动,那种想要收割对方的强烈欲望,那种迫不及待想要到达未来的期许,都在恋爱的开始就已经被预支,从此往后,再怎么走都是下坡路。

    于是,我们以“很高兴认识你”开始,以“忘了吧”结束。

    我走得那天,你头也没有回,和我说了声再见,我看着你咬着嘴唇倔强地只是点了点头。你一转身,我眼里的泪水就开始打转。认识过你,就觉得真好。

    我忘了你了,忘了我们吃得最后一顿饭是牛排,你说你不喜欢七分熟,服务员拿回去又重新做了一下,你还给我一块一块地切好。忘了你是水瓶座,对每个人好是你暖男的属性而已,而我恰是其中一个罢了。忘了你身上淡淡的沐浴液的味道,以至于后来我在超市里到处寻找相同味道的沐浴液,可是再也没有闻出最初的感觉。忘了你衣柜里有3件白色T恤,每天都要换一件。你说你不喜欢穿白衬衫,因为很容易皱巴巴的,我知道啊,你就是这么一个强迫症的人!为了忘记你我大概用尽了余生的力气。

    有人问,和前任分手后要不要删聊天记录。

    有人说应该删,有人说不应该删。我想这应该是个无解题吧,删了你也不一定能忘记,不删你们也回不去了。

    谈了那么多场恋爱还是没有学会怎么去放下,每经历一场就像生一场大病,你终究成了我生命中的甲乙丙丁。

    你和我说得最后一句话是:“忘了吧”

    我说,好啊,我这么酷,肯定不会记得你。

    Z先生,可是我写下这些时,想说得不是我忘了你,而是我想你了。

    但是当我一个人走在充满油烟和欲望的大街上,晚风袭来。性野骨硬,自知不可能回头,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也许你还会遇到比我更爱你的,但是你找不到比我更好的人了。我与你的城市相隔万里,终将是要别离。

    许多年以后,我可能写过的小说里的人物,有你的影子,有我们曾爱过的蛛丝马迹。可能落笔时想到你问我“你以后会不会把我们的故事写成小说”时,嘴角扬起不知情绪的角度。可能会被读到的人问到这是真的还是假的?

    我可能只是为了写你创造了个背景,或者为了写背景捏造了一个与你相似的人设。可是多年后我可能会连故事的结局都忘记了,所以故事里的背景、人物、情绪,都是假的。

    但其实我们都知道,不管是小说,还是现实中经历的,在所有爱情里,那些让你耿耿于怀、心心念念的瞬间,都是真的。

    就像我说,我这么酷,但是爱过你绝对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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