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雨是个有点嚣张又死要面子的胆小鬼。
喜欢你的人,总会等你在那条必经的路上大学四年快要收拾东西滚蛋的时候才发现自己都没有正儿八经的谈过一场恋爱,瞬间就有点愤慨。于是大手一挥,顺便发毒誓说了句:“我程雨毕业之前不谈场恋爱,老娘我就去尼姑庵当尼姑去!”
于是乎,这姑娘一改往日害羞胆小的臭毛病,倒是把嚣张这一点发挥的出神入化。在学校贴吧上公然找男朋友,还顺势附带照片一张。
差不多一天左右的时间,程雨才想起来查看自己发的帖子,意外的是,跟帖还真是不少。有人拍手叫好,有人冷嘲热讽,不过有写帖子也明确说程雨的各种缺点,身材不够好、长得不够漂亮、没什么上得了台面的才华……
这些啊,让一向自我感觉还不错的程雨有了蛮大的挫败感,和朋友高小鱼一起吃饭的时候,随口说了句:“你说,我是真的有那么差劲嘛?”
小鱼吃完碗里的最后一口意面,笑着摇了摇头:程雨,你也真的是有够幼稚的,竟然能够想到贴吧招亲这种想法。
首先,单单一份自我简介怎么可能了解到你,公司招聘还会有一个面试流程呢!其次,你觉得这种方式的男孩和你在一起是真的喜欢你吗?最后,你没有哪里不好,但是他们的提议也没什么错,你有所改变就会越接近完美,这样你脱单的可能性就会增大,也是值得试一试的。
虽然说程雨这姑娘有时候很嚣张,不过朋友的话还是听得进去。很快的,她开始给自己制订了一套还算合理的变化方案,减肥、学吉他、偶尔旅行。剪了适合自己的头发,穿与自己风格相符的衣服。
程雨在心里想着,只要坚持上一段时间,应该总是会有些效果的吧!
程雨第一次遇见顾青是在晨跑的时候,顾青戴着黑色的帽子坐在操场的看台上弹吉他。
那天的阳光特别好,程雨跑到看台对面的操场拐角,看向顾青的时候,总觉得顾青的周身被阳光圈了一圈淡淡的光晕,好看又温暖。后来的每天,顾青都会在那个位置弹琴,之后的晨跑,闹钟一响,程雨就从床上跳下来,,好像顾青慢慢就成了她每天坚持下去的理由。
差不多半个月左右的时候,程雨把这事告诉了高小鱼。谁都知道,高小鱼是那种天地不怕,唯自己独尊的姑娘,听了这话,贼兮兮的说了句:“姑娘,你这是春天来了呀!走,姐们去帮你要联系方式。”
程雨慌着挣开高小鱼拽着的手,“我自己去!”
高小鱼用不屑的眼神端睨着程雨:“你这种胆小鬼,呵呵哒!”
“胆小鬼”这三个字毫不夸张的说,属于程雨的逆鳞,一碰就炸毛,屡试不爽。
“去就去,他要单身,我就追他!”
高小鱼一副阴谋得逞的样子:“说定喽,你要是不去,请我喝酒,20次哦。”
第二天,程雨比平日还多跑了两公里,看着对面看台的顾青,牙一咬,跑了过去:
“同学,你的吉他是刚开始学,还是再练啊?”
“哦,过段时间有比赛,在练习。怎么,你也会?”
……
“额,我有吉他,不过不会谈,那个,如果方便的话,你有时间可以教教我吗?我可以请你吃饭。”
“蒽,可以,不过我不收太笨的学生。”
“好,那……加个微信吧!明天这里不见不散。我叫程雨。那我先走了。”
程雨慌张的转身就跑,
“程雨,你不化妆的时候,比现在好看。”
现在,程雨还是不怎么会弹吉他,体重也来来回回还是50公斤左右,可是,这些都不重要,因为她再也不是单身了。
她的男朋友叫顾青。
真正的爱情啊,不是对方有多漂亮,或者颜值有多高。那些真正可以被依靠和信赖的东西,从来都是看不见的,而是要用心去感受的。
那些惊天动地,光彩夺目的爱情,往往一次性把热情消耗的过快,结束也只是转瞬之间的事情。
反倒越是细小的东西越是值得我们期待和欢喜。
我爱你花半小时的时间去点一个三明治,我爱你仰着头看着我就像是看个傻瓜,我爱和你呆上一天之后我衣服上有你香水的味道,我爱你是因为你是我晚上睡前最后一个想说话的人。
我到你的面前,是因为当我意识到想和你共度余生,我会希望我的余生尽早开始。
你就大胆勇敢的往前走,喜欢你的那个人,
总会等你在那条你必经的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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