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站在陆潇家楼下时,时钟已经来到了凌晨一点半。冰天雪地里,空旷的马路上寂静无声,只有偶尔传来的几声狗吠,让这个腊月寒冬的夜晚,多了一丝人世温情。
我倚在一棵半枯的老树底下,已经掉光了叶子的树枝,在苍白的月光下张牙舞爪,试图挡住我望向三楼拐角窗台的视线。
“你应该已经睡着了吧,梦里会不会有我?”
突如其来的一阵寒风,像一连串响亮的巴掌,拍醒了正胡思乱想的我。
“即便有,又能怎样?”我垂下仰望的头颅,心里默念,“我今天是来跟你说告别的。”
我没脸再见她。想到这里,我心里一顿翻搅。
我离开寒风中吱吱呀呀的老树,走到现在唯一能陪伴我的自行车旁。这是一辆老式的永久牌二八自行车,就在前天,父亲乔志军还给它换了一条新的车链,上满了油,让我骑车的时候不会总是掉链子。
满是补丁的车座后面,夹着一个土黄色的背包,上面满是大大小小的泥点。包上“灵石县职业中专学校”的字样,已经斑驳不清。掉了一半的“职”字,只剩下了左边的“耳”旁,仿佛在嘲弄我不听家人的良言相劝。
我打开背包,走时还热气腾腾的玉米窝头,已变得像石头一样又冷又硬。在饥饿感的驱使下,我顾不了许多,狠狠咬了一口。生涩的谷粒,争先恐后,前后拥堵,冲向了那无尽黑暗的深渊。
忙乱中,我使劲拧开封冻的水杯,一口凉水倒进喉咙,瞬间猛地咳了起来,咳得满脸通红。两行清凉的液体,也止不住从眼眶里往外冲。
恢复平静后,我把窝头和水杯放回包里。手背上暗红色的血痂,在清冷的月光下,显得十分狰狞。
两个小时以前,我还在家里的暖炕上躺着。
这一天是腊月十五,离过年还有半个月。从这天起,家家户户开始喜气洋洋得筹备过年,在外打工的男人们都已回家,女人们则带着吵吵嚷嚷的小孩,在集市上张罗着买新衣裳。
每年这时,父亲乔志军都会走到院角的屋棚,从里面翻找一对五年前自己做的灯笼。
这对灯笼通体灰白,四条木棍撑起一个正方形的骨架,四面半透明的蒙纱上,画着各种京剧中的人物,有秦叔宝、尉迟恭,还有两个我都不认识。
唯一有点像过年灯笼的,是正中央挂着的一只红灯泡。
每当父亲把这对灯笼挂到大门前,咧嘴笑着独自欣赏的时候,母亲柳惠娟都会嗔怪他:
“人家都挂又红又亮的大灯笼,偏咱家挂这个四不像!”
父亲不好意思得笑笑说:“这个有文化。”
只有我知道,家里是没钱,舍不得买又大又好看的红灯笼。
比我小10岁的妹妹乔媛,则顾不上这些,光是听到周围零星的鞭炮声,她就兴奋不已了。
但今年有点例外,父亲没有一如既往得去找灯笼,而是一个人坐在院里,叭嗒叭嗒地抽着旱烟。烟雾笼罩着他的干瘦身形,几乎要把他淹没。
在堂屋的母亲和我,刚刚送走一个前来讨债的村民。妹妹趴在卧房炕上写完作业后,听见讨债人走了,缓缓走到母亲旁边,搓着衣角嗫嚅着说:
“妈,我饿了。”
原本面无表情的母亲,此时眼睛开始泛红,她连忙抬起胳膊,用旧得发黄的衣袖,擦了擦眼角说:
“妈这就做饭去。”
今天家里没有像往年腊月十五那样,早早买好猪肉,从地窖里拖出一麻袋胡萝卜,剁馅包饺子。蒸笼里只有上午剩的玉米窝头,还有一锅小米粥。
吃完热好的窝头和小米粥,妹妹乖乖得回到卧房睡下,没有再吵着要吃饺子,要看挂好的红灯笼。
历经一年大大小小的争吵,母亲此时已然筋疲力尽。搁在桌上的晚饭,她一口都没吃,我也难以下咽。
“吃点吧,要不然半夜会饿。”母亲的嗓音略带沙哑。
我摇了摇头,不敢抬头面对她的眼睛,颓然走出房门。父亲依然在院里大口大口得抽烟,似乎没有感觉到周遭任何存在。
当我回到自己房间躺下时,过去几年的种种经历,犹如村口墙上放的黑白电影一样,在我脑海里翻来覆去播放。
从天之骄子到家族孽子,原来只需要不到三年时间。
年关将近,我的内心一天比一天煎熬。上门讨债的人,几乎要把我家门槛踏烂。父母脸上的皱纹,犹如开春田里黄牛犁过的沟壑一样,一天比一天深。
“我不能就这样窝囊得躲在家里,啥事都干不了。我要出去闯,不混出个人样,誓不回来!”
想到这里,我腾得一下坐起身,开始盘算我的离家出走计划。
当我骑着那辆二八自行车出来时,已是凌晨十二点多。
父母和妹妹都已经睡熟,我从笔记本后面撕下一页纸,简单写了一段话,作为不辞而别的留言。
我也忘不了我最心爱的人。虽然不能再见她一面,但来到那个熟悉而又温馨的窗台下,遥望一眼,也是莫大的安慰。
雪后冻得明晃晃的路上,我飞快地骑着车,只想快点来到陆潇家楼下。
本已崎岖不平的马路,在雪水、泥土、垃圾的混合后,就像已失去生命力的老树皮一样,沟沟坎坎,丑陋不堪。胯下的自行车,犹如一个喝醉酒的老汉,一路东倒西歪,趔趄前行。
在转一个弯的时候,这个醉酒的老汉,连带我一起,瞬间滑倒在地,直到汽车驶过的马路中央,都没停下滑行的势头。
当两只惨白晃眼的车灯越来越近时,我以为我就要永远得离开这个世界,心里突然一阵轻松,我马上就要和那天文数字般的债务说再见了。
但命运和我开了个玩笑,它似乎不想那么快收留我,而是饶有兴致得看着这一幕人间戏剧,以及那显而易见的悲惨结局。
我滑出马路中央一刹那,身后的小车也轰隆而过,浓黑的尾气呛了我一脸。它丝毫没有减速的迹象,径直扬长而去。
一座像小山一般高大雄伟的煤堆,总算挡住了我躺在马路上的翩翩舞姿。我缓缓起身,只见我的胯下坐骑,正歪斜着趴在煤堆上面,车头朝着天空,似乎想奔月而去,浑然不顾它载着的背包物件散落一地。
窝头、水杯、翻开的笔记本、装着钱的信封,都在我的视线之内。然而那在我心中最重要的物事,却消失无踪。我慌忙把那些散落的物件塞回包里,眼睛四下搜寻着那个情感寄托。
老天似乎对这幕剧开始失去兴致,它大手一挥,把我驱赶到一个垃圾堆旁。
当我把它捧到手心时,这只原本镶满亮晶晶水钻的发夹,已然面目全非。我把它放入怀里,用内衣包着,小心翼翼得缓缓擦拭。
掉了一颗钻,取而代之的是嵌在里面的煤渣。
那粒煤渣同样亮晶晶得闪闪发光,却掩不住它那不怀好意的窃笑。
直到此刻,手背上一道醒目的血痕,才提醒我已经挂了彩。一条暗红的血河,在黑乎乎的煤灰中蜿蜒开道。
手背在裤子上一抹,我把发夹重新装回信封,放在背包最深的角落里,骑上车继续前行。
我在陆潇家楼下吃了一个窝头后,胃里的饥饿感稍减。在打开背包放回水杯时,一侧的笔记本提醒我,今天的日记还没写。在这一个有着纪念意义的特殊日子里,我就要出去闯荡了。我要把这一天记录下来。
这不是一本普通的笔记本。皮质的外壳,金属的镶边,厚实的纸张,注定了它价格不菲。如果不是为了保存我们共同的美好回忆,我不会舍得花一个星期的饭钱来买下它。
翻开第一页,便是让人幸福的回忆。爱情的悸动,甜蜜的烦恼,全部从这一页开始。我的灰暗人生,从这一页变得光鲜明亮。好似一扇禁锢已久的铁窗被打开,我的心房迎来了温暖的阳光和醉人的春风。
笔记本的前半部,我和陆潇一起写成。几乎每一天都有记录,你一言,我一语。遒劲娟秀的两种笔迹,共同谱写了一首爱情的赞美诗,其中的无数字眼,犹如一个个优美动人的音符,在一生最美好的时光里,欢快跳动。
每次看到这些,爱情带来的巨大幸福,都会像一波又一波的海浪,彻底将我击晕。
但人需要从回忆中走出,过去的已然成为过去。现实的惊雷,未来的阴云,都让我不得不离开阳光和煦的海滩,漂向那未知的彼岸。
我叹了一口气,在如同白昼般的皎洁月光下,依稀写下了一行字:
“1997年1月24日,凌晨,离家出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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