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天的告别
作者:暮荣司徒
题记:生活不可能像你想象的那么好,但也不会像你想象的那么糟,我觉得人的脆弱和坚强都超乎自己的想象,有时,我可能脆弱得一句话就泪流满面;有时,也发现自己咬着牙走了很长的路。——莫泊桑
1.
这个夏天,天气出奇不热,常常伴有零星小雨,空气中居然没有黏糊糊的感觉,或者是拜天天缩在空调房所赐,皮肤保持干燥,一如那颗干燥的心。
百无聊赖,早上看着太阳慢慢升起,对面楼的影子从低到高,正晒着屋顶的时候,又该烦恼中午吃什么,下午看到影子慢慢落下,金色的瓦顶黯淡下来,夜晚的来临让我沮丧而兴奋,兴奋是新的电视剧集可以让我傻乐,沮丧是因为无聊得不知所措。
白天的工作闲得让人心慌,我只好整天埋头做自己喜欢的事情来掩盖内心的空虚。喜欢的事情只有两件,追剧和写作。
追剧让人嘻嘻哈哈哼哼哈哈,忘掉身在何处,此时今朝是何年,不用动脑,白昼到暗黑,月色到黎明,人可以像僵*尸*一样躺在床上,电视机屏幕闪烁的光在悄无声息的夜里跳动,你的眼皮很重,却垂不下来,眯成一条缝,双手时而枕在头下,时而交叉在小腹上,时钟的指针转了一圈又一圈,你机械地点击下一集,再下一集。
写作让我忘掉日常的苦和恨,那个让我痛心疾首的男人,那个根本不听指挥的下属,那个自我感觉超好的客户,我仿佛行尸走肉,又好像很真实地活着,真实地审视内心,让怨气化作麻木,让痛苦被咀嚼成维他命丸,就是没有水,也可以拼命咽下,尽管中年的食道其实狭小,女人的心比海底针还深,却故作云淡风轻做派。
周三是一周中最难熬的一天,前不着村后不着店,周末简直没有盼头,可他发来的微信让我眼前一亮。
“我周五到,好久没见,聚聚。”
大学时代起,我就对口若悬河的男人没好感,他除外。虽然没有多么喜欢他,毕竟自恃聪明的男人终究不太招人喜欢,可我居然没有讨厌他,反而,对他有几分欣赏。这种欣赏表现在即使二十多年没见,几年前加上了微信我们居然还有话可聊。
“你过得怎么样?”他问。
“不好也不坏,感恩所有,活在当下。你呢?”我好奇。
“哎,别提了,一把辛酸泪。”言语中尽是真的失落。其实我早有所闻他基本上是人群中成功的那个,可他的语气令人好奇。
“怎么会,听说你过得不错。”我不喜欢窥探别人的隐私,但是别人愿意告诉我他们的隐私。
“表面上我什么都有,伴侣,儿女,事业,金钱,可没有真爱。”他这么坦白,让我暗暗吃惊。
真爱是一个很重的话题,我不敢妄言,更何况,那么多年没见,谁不是曾经沧海?“喂喂喂,真爱哪有那么容易得到?你什么都有了,老天是公平的。”我只得故意开玩笑,一来不刺痛他的心,二来,我真的不想知道更多,知道了,只会成为负担。
“等我们有机会见面那天,我一定告诉你我的故事,你会明白我的苦衷的。”他真的听起来很痛苦,其实这同我没什么关系,但是作为老朋友,我还是一如既往地表示了关心:“等你来了说给我听,让我为你分析分析,分析完就好了。”
“我要去找你,一定提前说。”
2.
第一次他来找我,就食言了。
也是在夏天,那是两年前。
“我到了几天了,明天要走了,你有空出来聚聚吗?”收到这微信的时候,我笑了,笑自己居然相信他说要提前通知我的事情,自己那么认真,比高考还认真。
“好吧老朋友,你明天要走了,那只有今天碰面了,你现在在哪里,我去找你。”挂了电话,把手头所有事情搁在一边,马上开车去找他。两年前的夏天,工作忙得团团转,时间比海绵里的水还不好挤,可谁叫我讲义气,守承诺呢?
见到的是一副愁眉不展的他,满脸黑色,气色消沉,这是分别二十余年后的第一次见面,我已经感受到他对真爱有多痴迷。
“我很好奇,那天在微信中,我无意中提到前男友有多渣男,你那么大反应,为何?”开场白是我真实的感受,很想弄明白,到底他是如何永失所爱的,还是真爱。
“渣男”二字犹如他的死穴,碰不得!他像刺猬被人戳到一样,全身蜷缩保护自己,他两眼通红,急吼吼地向我逼近,让我有点害怕:”你说,我是不是渣男?你说啊!”
“拜托,我不是你的真爱,也不知你是如何负她的,我怎么知道你到底是不是渣男?”看到我后退一步,两手叉腰,歪着头看他,他便慢慢冷静下来。“老朋友,我告诉你我的故事,你能不能不要这样审判我?我自认为是个痴情种,从始至终只爱她一个,没爱过别人,你告诉我,我怎么可能是渣男。”坦白说,如果光看他直勾勾的眼神,还会产生一种错觉,觉得他真的就是那个痴情男。
我扑哧一笑,”痴情?”没开腔。
他急了:“你说说嘛,评评理,我到底是痴情男还是渣男?”
“好嘛,你是世界上最痴情的男子,嗯,痴情到什么程度呢?让我来看看。”一边偷笑,一边眼睛咕噜转几个圈:“痴情到,你一边爱着她,一边同别的女人生了两个孩子,还是三年抱两。我对你的恋爱史一无所知,只是简单分析你的家庭成员就可以给你扣个痴情男的帽子了,满意了吗?”
夏日里的海风还是凉飕飕的,我拉了拉脖子上的围巾,说完就往前走,海边的小径上散步的人三三两两,拖狗的比推儿童车的好像还多。“喂,等等我!走这么快干嘛?要讽刺我可以当面,我不在乎。我要为自己正名,事情并不是你想象那样。”
他这么一说倒让我有点生气:“什么叫事情不是像我想象那样?难道你是被胁迫发生关*系*?还是说孩子不是你的,你只是做雷锋帮忙?又或者说你被人下*药*,所以到底发生什么事情你其实并不知情?可下*药*怎么能屡屡成功?这也太离谱了吧?”我的声调明显提高,我的语气明显不客气,他充分感受到了我们观点的差异。
“你想不想听,当年到底发生了什么?反正你不在我的社交圈朋友圈,告诉你听我很放心。”
傻乎乎的我,居然只听到了前半句,后半句那种从骨子里散发出来的优越感注定了我们可能永远不会有交集而我还天真地以为他把我当自己人。
海边沿线的十公里,居然被我们用脚丈量了,我被海风吹感冒了,一边走一边听他的风流韵事,丰富感情内心世界,那些不甘困惑和抑郁,被我一一解开。做事一板一眼的我,还认真地帮他分析,为什么我认为他就是个渣男。
一边辩解一边他貌似没怪我。渐渐地,说着说着,他一下轻松了。人嘛,一定要有一个疏通渠道,事情即使不能被解决,起码可以被倾吐,憋在心里的那股气除了可以让你印堂发黑,更可怕的是,你一直以为自己是情圣,其实是个不折不扣的渣男。
“你冷不冷?”他看见我嗦着鼻子,鼻头都被揉红了。“海边风真大。”
“没事,你难得来一次,可能以后又是十年二十年也不来一次。冷就冷。”看见他眼睛里又开始闪烁着那股狡黠,知道他心里已经活过来。那道光,多少年前被诠释为年少轻狂。
他身上有件薄外套,灰绿色,典型的大叔心头好。见面时他自嘲说自己是油腻的大叔,我不置可否。
见我缩着脖子,他想把外套脱下来,被我制止了,“别了,走走就热了。”我似笑非笑。
不想披着他的外套,与他漫步在海边,我们这种貌似惺惺相惜的友情,不想被披上什么暧昧的外衣,尽管他一脸无辜的真诚。
也许这种真诚让我在那个夏天相信,每一个外表光鲜的个体,都掩盖着一个寂寞的灵魂。即使像我这种混混庸庸的普通人,都有机会去温暖一颗迷失的心。这种自以为是很危险,它让你自信心膨胀,将你像个氢气球一般吹起来,摇摇晃晃摔下地的时候,迷迷糊糊地问,是不是自己想多了?
3
两年后他提前告诉我抵达日期,拒绝了我去接他飞机的邀请,这看起来好像显得他很体贴,其实我已经嗅到空气中疏远的味道。
“你好吗?”尽管我早已知道他去年结婚了。
“我的故事结局已经写定,没有惊喜了。”
“听起来不错。”
“就这样吧,我觉得这样也不错。”
“你喜欢就好。”至少我不用做心理辅导,我才是那个需要辅导的人。
“你看咱们哪天见面?”
“周日晚上,一起吃晚饭?”
“我等你。”
出发时给他发了一个短信,告诉他大概45分钟后抵达。
酒店位于市中心繁华地带,找车位找了好一会。“咱们出去吃晚饭还是在你酒店吃?”
“什么?我们就是见一见面而已,没说同你吃晚饭!我已经约了人吃饭了。你知道的,我需要见合作伙伴,朋友,时间短,事情多。”
我坐在车里,刚刚看到路边有车要走,手不由自主地抓紧方向盘,“什么?咱们不吃晚饭?”一股无名火冒起来。“我以为……”
“我没说过要一起吃晚饭,难得来一次,喝个咖啡吧。”
对面大楼夕阳照在外墙玻璃上的反光直直射着我的眼睛,火辣,刺痛!
我大力咽了口口水,“好吧,我停好车,到酒店找你。”
“好的,我到大堂等你。”
缴停车费的时候我犹豫了一下,最后还是交了一个小时的车费,虽然我知道很快他就要急急赴下一个约。
他向我走来,满脸笑容地张开双臂拥抱,我轻轻地迎上去,心里没有感觉。
“你怎么满头白发?”他很吃惊,不理解两年之后我已经提前进入暮年。
“没染发,少白头。”这是我的外交辞令,麻木于别人的讶异,自己的人生不需要他们的评头论足。
进入咖啡厅的那刻开始,他把手机放在桌面,可能是设了闹钟提醒,也好,我停车时间不会逾越,但是已经失去开口的欲望。
咖啡厅里的人渐渐多起来,好像是来吃晚餐的,旁边那桌是一家四口,有说有笑,斜对面的两个银发老人面对面坐着,没说话。后面那桌……
“其实我是约了孩子们去看电影。”
“什么?”我吃了一惊,回过神来。“你不是说约了客户去谈事情?”刚刚尝了第一口的拿铁咖啡,泡沫很丰富。
“其实不是。”他终于露出了第一丝的尴尬,却稍现即逝。
“你孩子来了?”
“来了,太太也来了。”他居然提高了声调,理直气壮得有点莫名其妙。
“哦。”想起两年前骂他是渣男,也许起了作用。不对,好像也鼓励过他要追求真爱。脑子里一片迷糊,其实我说过什么已经不重要。
“这家咖啡厅的晚餐很棒,一会我走了,你留下来吃晚饭。”
晚餐的确很丰富,烟熏三文鱼,红红绿绿的沙拉,鸡肉三文治,泰式海鲜面条,刚才我经过的时候,肚子的确咕噜了两声。
“我不饿!赶了这么远的路来看你,不是为了这顿晚餐,就是大家聚一下。”
“吃吧!晚餐真的特别棒!别客气!”
我一点不客气,只是很失望,心里嘀咕着。
接下来那些不咸不淡的对话,淹没在鼎沸的人声中。他心不在焉地看着手机上的时间,我闷闷地生着气,对自己失望透顶。
正叹着气,迎面走来一个全身名牌的贵妇,低头一看,脚上是爱马仕拖鞋,大大的“H”标志下,一双被精心保养的嫩白的脚,金黄色指甲油覆盖着被修得整整齐齐的方块。
“这是我老朋友。”他已经站起来,我连忙跟着站起来。
“我知道,你说了。”贵妇平静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
我下意识地摸了摸没有任何粉底的脸,眨了眨没有油上厚厚睫毛膏的稀疏的睫毛,整理了一下鬓角的白发,自惭形秽地打了招呼:“你好。”
贵妇身后跟着两个孩子,面目表情的样子同他们母亲一样,仿佛我根本不存在。
“你赶紧走吧,太太孩子们都等急了。”胸口一口闷气让我急于离开这里。
“你真的不吃晚餐了吗?没关系的。”
“不吃了,我要赶紧回去。”这是实话。
我们五个人坐着升降机下到一楼,全程谁都没说话。
走到门口,他顿了顿,过来拥抱了我一下,我应付式地回应。
“见到你真好。”
“是的。”
他扭头快速地跟上了太太和孩子们。
我急急离开这里,离开这个让我不知如何安放自尊和期待的傍晚。我看清了自己的善意,也告别了别人的轻视。
回家的路上,夕阳正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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