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走过的路越多,越喜欢宅着;见过的人越多,越喜欢孩子。”这是自称为“野生作家和说书人”的大冰之言,我读了很久,也想了很久。
这句话在他的新作《小孩》里出现了好几次:封面上、后记里、图片里,每看一次,我就将思维停顿很久。
读大冰的书,源自那本《阿弥陀佛么么哒》,当时觉得怎么有这么怪的书名呢?但一读就被内容吸引,被他的表达方式吸引。他自称为野生,貌似也有道理,因为他的表达不是教科书上的那些规矩,什么总分总之类的,都是他自己独有的。内容呢?当然是他所描写的那些人和事,都是有些传奇色彩,有些名堂,有些伤痕,有些异类,也有些就是我们身边的不被熟知的他或她。
后来,陆陆续续买来他的书。《你坏》《乖,摸摸头》《好吗好的》《我不》,再到现在的《小孩》,我都会认真地读。虽然有人说大冰的写作属于快餐式的,属于无逻辑性的,但我就是喜欢他用细腻和温柔的笔触描写了我们每天都见识的人性:恶、善、良、孤等。
昨天晚上,读这本《小孩》花了两个小时,每读一个故事,我都有种思想经过洗礼、灵魂得到顿悟一样,那些复杂的人性,那些用自己行动认识世界的人,那些小的善,那些重的伤,都在他的笔里得到绽放或舒缓。
相比那些人的人生,我们是幸运的,也可以说是苍白的。所以,就不应该有那么矫情的地方,就不存在无病呻吟的时刻。
今天上午,又读这本书。及至读完,思想居然有些沉重,眉宇也有些锁着。我知道,我是在消化那些故事,消化那些人。
“于无常处知有请,于有情处知众生。”这是他书里故事的中心思想。谢谢大冰,让我更多了解了一些人的人生。
但重要的是,他表达出来的一些观点。
——书是书,人是人。能将这六个字认真区分的,一定是至纯人生。受书的影响,不受书的影响,写书的那个人,和那个人写的书,书和人之间基本不会画等号,所以不用想那么多。
——自打我开笔以来,始终倡导的是出世与入世的平衡,从不鼓励偏执的生活。是的,人生没有那么多“非什么不可”,也没有那么多的“一定”和“必须”,该放下时放下即可,死缠烂打能赢,也只是赢一会,不战而胜的事,也不值得骄傲。不偏执,中规中矩地活着,就挺好。
——“若你读过我所有的6本书,你会发现,我笔下的每一个人,都是小孩。疯小孩老小孩、穷小孩苦小孩、好小孩坏小孩、倔小孩傻小孩……”我读第一遍的时候,便觉得我也是小孩。我有小孩的真和善,不敷衍,不谄媚,在自己的范围里倔强,在自己的圈子里纯真,不欺人,也不自欺。
喜欢孩子,是因为不需要付出心机,不需要弄那么多的理由包装,一切都是真的,一切都是发自内心的,一切都是简单的。
或许,他的书还可以重读,每一个故事都值得再去品,每一个主角都可以重新解读,带上我所理解的人的成长。
我还是一个小孩,一个不谙世事的小孩,一个认为世界永远和平和美好的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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