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在网上读到一个关于混搭的故事。思南路上有一个吃菜饭骨汤的小饭馆。饭点时对面时尚店铺的老板,说清华同学会的女士,都会点上一份菜饭骨头汤,妥妥的混搭。
那天在走廊上,帮同事代收了份快递。我瞟了一眼,午餐订的居然是菜饭配罗宋汤。过了几天,邻座的同事也订了一份菜饭配的是牛排。
因是邻座,我们聊起了中午的混搭。同事说她也是一次在饭馆看到邻座这样搭配的,想自己尝试一下。结果味道真的挺好的,让我也试试。
这应该就是故事原文说的。市井与繁华,时尚与古老,混搭得那样和谐,一切并不拘泥,都可以变通。
本文标题:混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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